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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长河
中的
象征
符号
人文
始祖
狄芮
2023年第1期(总第169期)Journal of North Minzu University时间长河中的伏羲:从象征符号到人文始祖*狄芮,孙振玉(宁夏大学 法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摘要:在我国的伏羲乃至古史神话研究中,于传统史学(考据学)方法之外,尝试哲学诠释学和话语分析,具体是分别存在真实和话语真实,而对话语真实持“如其所是”的尊重态度,从“符号意义”“存在真实”“话语观念”角度,把伏羲的内涵做传统和现代的分期,对伏羲作为传统上的象征符号和现实中的人文始祖做出文化上的解释。我们认为,伏羲已被认定为华夏儿女的人文始祖,而在“政治文化”意义上、在人们的当下语言生活中拥有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之表达,当今伏羲文化建设应予聚焦的正是“政治文化”意涵。关键词:伏羲;象征符号;人文始祖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627(2023)01-0070-09DOI:10.20076/ki.64-1065/G4.2023.01.009收稿日期:2022-09-05基金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新时代宁夏地区优秀传统文化滋养文明乡风路径研究”(22NXBMZ04)作者简介:狄芮(1994),女,宁夏灵武人,宁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民族历史、区域与社会文化研究;孙振玉(1956),男,内蒙古赤峰人,宁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族问题、民族理论、区域与社会文化研究。引用格式:狄芮,孙振玉.时间长河中的伏羲:从象征符号到人文始祖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1).*注:在古籍文献中,“伏羲”也被记载为“太昊”“宓羲”“庖牺”“包牺”“伏戏”“皇羲”“伏栖”等。本文中,除直接引文外,论述中均采用“伏羲”。关于“五帝”有两种说法:其一见于司马迁 史记 五帝本纪(仿 大戴礼记 五帝德):黄帝、颛顼、帝喾、尧、舜;其二见于 礼记 月令(仿 吕氏春秋 十二纪):太皞、炎帝、黄帝、少皞、颛顼。个别说法有例外。还有称伏羲为“中华民族的祖先”者。参见:田兆元 伏羲考 导读:中国神话意象的系统联想与论证,载闻一多:伏羲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4页。治史,可以顺写,也可以逆推。顺写是按照始末源流的先后顺序写,先因后果;逆推则是反着来,即从后向前推,先果后因。实际上,两者大可以结合进行,一般也常常如此。如此一来,写,便主要突出叙事的本能;推,则主要突出推论的本能。本文运用话语分析方法,因此首要选择逆推,这是因为,要想将研究真正落到实处,起点必须真实且没有疑义。那么,与本文有关的真实且没有疑义的话语起点是什么呢?这个真实且没有疑义的起点,就话语而言,便是古之伏羲和今之人文始祖。话语由时间凝练而成,历史的时间可谓绵延悠久、慢火真功,其凝练之厚重和深意,不可小觑。古往今来,又有“三皇五帝”话语,亦为历史时间凝练而成的纲要性成果。“三皇”虽多有所指,或伏羲、神农、黄帝说,或伏羲、女娲、神农说,或燧人氏、伏羲氏、神农氏说等,但既然与“五帝”有所分别,谓其在说者眼中指称一个世代、一个史系,应该没有什么疑义。在传统话语中,黄帝虽有被安排在“三皇”“五帝”两者之间者,但考虑到炎黄关系之密切,且“炎黄子孙”和“龙的传人”话语,显然多与“三皇”相关联,而少与“五帝”相关联,谓其大体不出“三皇”囿限,想必是基本合理的。既然是同070一个世代、同一个史系,再参照伏羲、女娲均为人首蛇身,其意又与“龙的传人”符合,伏羲之以“三皇”之首而居人文始祖之尊,当也基本合理,所以,人文始祖1(4)亦为纲要性话语。历史上,伏羲是否只是一个传说,还是确有这样一位古史人物。这个问题可以这样简单地问,却不宜简单回答。有学者如是讲:“我们研究伏羲文化,因为伏羲是人,是华夏儿女的人文始祖和文化伟人。”2(1)此番话语若不是源于严重的现实关切,那就多少令人费解了。因为无论是出现在文本中的人首蛇身之物,还是庙宇中泥塑的人形始祖,若没有实际证据的强有力支持,很难断定是人,同样也不能断然否定其就不是人。两者其实都是难以验证的说法。当然,本文的目的绝不是要否认伏羲为人文始祖,而是要说明这不是一个简单能回答的问题;本文的目的也不是要寻找实际证据,而是要引入话语分析视角,同时使用分别存在真实和话语真实的方法,在尊重话语真实基础上,对伏羲是华夏儿女或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做出解释。一、研究方法:分别存在真实与话语真实本文所涉及的“存在”概念是本体论上的,“真实”概念则是价值论上的。“存在真实”视角是要在本体论上追问事物之存在,并涉及所有存在物的真实问题。存在真实在自然存在物之外也包括人为存在物的真实,区分和限定皆基于此。仅就话语分析而言,所谓存在真实,即“树就在那儿”,是事实陈述,为实有真实;话语真实即“一棵呀小白杨,长在哨所旁”,是想象造意,则为可有真实。存在真实为一般,话语真实为特殊,两者并不对等,前者包含并析出后者。“说出的话,泼出的水,真的收不回来了,真的把什么弄湿了”,这里,“收不回来”“湿”就是意义,这个意义是真的,而正是这个意义需要做“如其所是”的解释:收不回就是收不回,湿就是湿。福柯在谈到西方古典时期以来的话语理论时讲道:“物与词将相互分离。眼睛注定是要看的,并且只是看;耳朵注定是要听的,并且只是听;话语仍具有说出所是的一切的任务,但除了成为所说的一切,话语不再成为任何东西。”3(58)意思是说,物与词、存在与话语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话语说出的是什么,其存在的真实性就是什么,而不再是别的什么。所以,研究也就不是过往回忆式的,而是对当下的解释:“如其所是”的解释。在我国有关伏羲乃至神话的早期研究中,无疑可以看到清代考据学的影子,闻一多的 伏羲考是明显的例子,这一传统具有贯通性,显现在类似研究的始终,迄今亦然。考据学范式受文献资料性质决定,多用于历史、语言等领域的研究,强调的是训诂、校勘、资料搜集和整理等具体方法,能够彰显研究者的考察、核实、说明功夫。以伏羲研究为例,它没有古希腊神话那样系统完整的文本,只能从断简残篇、只言片语中寻获端倪,这就是它的文献资料的性质,由此也就铸成了研究的关联想象特征。从“同”和“异”的角度看,关联想象看重的是资料信息之样态的相同或相似,而多少舍弃了其中的不相同和不相似,存在片面性是必然的。考据学范式难免存在牵强附会、顽固细究(所谓“钻牛角尖”)的一面,而多少失却了历史本来是演化、现实不同于以往的观照,研究结果难免存在似是而非、隔靴搔痒等问题。正是基于上述考虑,笔者尝试以“异”的视角来完善研究方法,具体落实为分别存在真实和话语真实。分别存在真实和话语真实的方法固然出于本体论的观照,而不是鸡零狗碎的做法。现代以来西方哲学实现了语言的转向之后,开始聚焦语言与世界的关系、语言之于存在的本体论地位及其可理解和解释的意义。尽管现代西方哲学的这一转向存在过度突出语言不足的倾向,但其提醒人们关注语言的相对独立性和自治性,即自有规律性这一点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尤其是在后结构主义0712023年第1期(总第169期)Journal of North Minzu University时代,以福柯为代表,使用话语分析的方法还是具有尝试价值的。特别是福柯使用的知识考古学和谱系学方法让人们关注历史事件(包括话语事件)的序列分析,其中,序列间的时间连接和序列内的空间要素的分析方法对本文的研究是有启发作用的。实际上,有关伏羲的神话传说就是由口头传说、文献记载、形象雕绘等不同的话语事件构成的,而话语事件的不同序列之间有的相同或相似,有的存在差异,有的出现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的则是结构空间中要素组合上的不同,所有这些情况都需要在研究中予以把握。分别存在真实与话语真实的方法关注的就是两个“真实”密切联系之中的不同或不相似。存在具有自然性(客观必然性),话语具有人为性(主观建构性),人为的客观实在性不同于自然的本真性。针对存在,人们首先要问的是“是什么”;针对话语,人们首先要问的是“什么样”。“是什么”是本质,不可以随意改造;“什么样”是形式,却可以任凭改造。古史传说中的伏羲就是借助不同的话语形式或其他形式不断被改造的,但伏羲仍旧是伏羲,而无论他只是一个象征符号还是某种实有之物(人)。“什么样”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表现“是什么”,同样也可以通过各种研究追问“是什么”,却绝不能等同于“是什么”。然而,历史的话语虽然不能改变伏羲的本质,却可以变换、丰富其内涵,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在碎片化文献资料中看到了各种不同的伏羲形象及其相应的内涵。在分别存在真实和话语真实的方法中,“真实”是相对意义上的。所谓存在真实,无法可证实地排除想象结果的情况也是有的,尽管想象本身是有意义的。至于话语真实,同样难以证实,尤其难以证实历史话语是否出于真诚,即是否真实地表达了说话人的所思所想,同样也难以还原说话人表达的真诚性,但以这种方法开展研究仍是可行的,尽管其不可避免地差强人意。这是因为文献记载毕竟白纸黑字,何况如今再难找到比这更真的东西了。再由这样的“话语的真”描绘出存在之真,总是可以做到有所根据,这样做总比任意武断更有意义。最后,根据“什么样”的真,不是也有可能追问到“是什么”的真了吗?话语真实,归根到底,是人为建构之真实、人为故意(动机或目的)和(话语)行为之真实无妄。二、意义综合:作为象征符号的伏羲在今人眼中,历史上的伏羲,无论文字还是图像,都是无生气的、自身不讲话的符号,然而这个符号是真实的。正是这个真实的象征符号,人们可以从“符号意义”视角追问它承诺、综合、代表了什么,这是一种前人建构、后人追问的方式。文曲星作为一个符号,人们之所以重视它,是因为此星在历史上被认为主科甲,在现当代被认为与顺利通过高考有关。按照西方结构语言学的话语理论,话语指向的不是对象概念,而是观念,但我们认为概念仍是构成话语的基本要素,甚至有些概念具有话语的功能,因而被视为话语,也能说得过去。例如“伏羲”这个名称就肯定了“伏羲存在”这个观点,而无论这个存在是实有的还是完全虚构的。无论实有还是虚构,人们如今仍能在字里行间、在各种物质材料中与伏羲“会面”。问题在于,这个存在为什么叫“伏羲”,而不是叫其他什么名字或名称,怎么解释这个必然中的偶然现象。本文认为,为存在物命名是一个普遍的文化现象,无论这个存在物是实有的,还是虚构的,至于被命名为“伏羲”,则是非常偶然的,却符合人之常理。这也符合结构语言学所谓能指与所指的约定关系,而具有任意性(约定是任意的)和差异性(差异更有意义)的原理。伏羲(包括其他被认作是同义词的,如伏希、包牺、包戏、疱牺、炮牺、虙戏、虙羲、宓戏等)作为我国古史传说中一个重要的话语片段,是无法否定结构空间。072其实有的,这也就是说,伏羲是话语真实的。伏羲的话语真实不等于其存在真实,因为这个存在既可能是实有的,也可能是虚构的。何况伏羲这个话语片段乃来源于我国的古史传说,或如普遍所说的那样,来源于远古神话。“远古”“神话”“传说”这些字眼本身不就蕴含着遗忘湮灭、想象虚构、愈传愈讹的意思吗?还原人物本身就是一个大难题,甚至绝无可能,而面对这种情况,还原除了愈还原愈乱,真的有意义吗?以往,我国有关伏羲的研究大多将实有作为前提,却没有进一步追问这是什么语境下的实有。是史实上的实有,还是历史文本中的实有?若是后者,固然没有问题;若是前者,则难以回答。当然,断然否定伏羲作为史实的实有也是不可取的。如有学者讲:“在华夏族的神话传说里,原来并没有伏羲”;“伏羲的传说既不是古代华夏族所固有,也不是古苗蛮民族的遗裔所传人”4(17)。这两个观点均否定伏羲传说的固有性,而接受后来加入之说。这里要问的是,仅以历史文本中的不见记载能否定口头传说中或许有吗?若是连口头传说中作为话语片段的伏羲都没有,还怎么加入呢?那只能是后来人创造了伏羲神话。其实,无论伏羲神话是什么时候创造的,问题的关键是伏羲的存在真实,而不会是他的话语真实,这是可以肯定的。实际上,作为话语片段的伏羲是真实存在的,其意义同样是真实存在的。这个真实不是历史学层面的,而是哲学的、文化学的、人类学的,甚至是神话学的。这些学科强调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