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4期总第307期“跨媒介叙事”理论的最先提出者是美国学者亨利·詹金斯,该理论从2003年被提出之初就致力于通过多种媒介平台的协作创造一个宏大的故事世界。IP运营也非常重视多媒体平台的协同叙事。近年来,IP(IntellectualProperty)一词在国内文化产业流行开来,IP原本指的是知识产权,是“通过智力劳动创造的成果,并由该智力劳动者依法享有专有权”[1],之后该词成为产业链的专有名词,可以说“凡是有内容、有一定知名度和一定粉丝的文化产品或文化产品碎片,都是IP”[2],这些年IP的触角已经蔓延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我国在IP上的探索比较集中于网络文学,但是收效甚微,反观国外IP产业链交出的成绩单则令人羡慕,例如《黑客帝国》、漫威电影,形成了其自身的元宇宙;凯蒂猫、熊本熊等二次元形象也形成了自身的IP价值。因此,向“跨媒介叙事”学习,融合各平台各群体,成就国产IP经典就成为当前文化产业的重要议题。所谓的跨媒介叙事,正如于成、李丽萍在《何谓跨媒介叙事》[3]中所论述的那般,并不是简单地从纸质书改编成为电影,也不是说将戏曲搬上荧屏就是跨媒介。跨媒介有三个必不可缺的元素,即跨平台、参与创作者的扩充、故事的延展。因此,如果传统故事在抓住内核的基础上,运用跨媒介叙事策略,将跨平台、参与创作者的扩充、故事的延展这三个要素相互融合,就能打造一个传统故事的开放大宇宙。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传统文化中深挖有价值的IP,形成民族品牌,甚至创造自己的传统文学故事世界(或者称之为元宇宙)。西楚霸王和虞姬的故事一直为后人津津乐道,其原型可以追溯到《史记·项羽本纪》。这以后,“霸王与虞姬”的故事又被创作成了唐诗《垓下》《虞姬怨》等,不过此时的霸王与虞姬的故事还只停留于文本的创作中,真正让它走向大众,依托的试论传统故事“霸王虞姬”的跨媒介叙事郝志英(宁夏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演艺集团京剧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750001)摘要:“跨媒介叙事”理论在2003年被亨利·詹金斯提出之后,就受到广泛的关注。该理论在提出之初就致力于通过多种媒介平台的协作创造一个宏大的故事世界。文章在该理论的指导下,以“霸王虞姬”的IP运营设想为例,旨在探讨在跨媒介视域下传统故事运营模式创新的含义和路径。关键词:跨媒体叙事;霸王虞姬;IP运营中图分类号:J9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584(2022)04-0022-06作者简介:郝志英(1975—),女,河北定州人,二级演奏员,宁夏演艺集团京剧院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