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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
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
建设
探析
呼伦贝尔市
王全安
第30卷第6期2022 年12 月呼伦贝尔学院学报Journal of Hulunbuir UniversityNo 6Vol 30Published in Dec 2022收稿日期:2022 05 10作者简介:王全安(1971 ),男,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硕士。研究方向:公共资源管理服务。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及整合共享路径探析 以呼伦贝尔市为例王全安(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海拉尔021008)摘要:本文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研究背景、使用一体化平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入手,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基本理论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全面分析了深化共享平台的重大意义,系统总结了共享平台取得的实效及形成的长效机制,深入分析了当前“四个有待深化”的问题和挑战,提出了解决策略与实施路径。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及今后应加快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规范交易行为,全面提升整体效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交易环境,助力呼伦贝尔高质量发展。关键词:公共资源;职能;创新;营商环境中图分类号:F284;F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 4601(2022)06 0048 06随着我国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公共资源配置也在逐渐由原来主要以行政审批为主逐渐过渡到通过公开公平的方式实现市场化配置。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5 年 8 月印发了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 的通知(国办发2015 63号)(简称国办 63 号文),对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整合范围和整合目标等几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于 2016 年 1 月印发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该方案的出台加快推进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平台建设步伐。深入研究如何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是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有效避免腐败、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的可行之路,对于形成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推动预防和惩治腐败具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整合共享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找出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和整合共享路径,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对呼伦贝尔市保障公开、公平、公正、高效配置公共资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现状我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改革起步于2015 年,国办印发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 63 号文件),开启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改革的进程。多年来,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制度体系、数据体系、监管和服务体系、工作推进体系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一)平台的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从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情况来看,依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创新制度标准,充分发挥制度标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平台整合共享的制度保障不断强化。1 坚持制度先行。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了本84地区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监督渠道等;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印发 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现场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制度建设方面,制定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方案 等工作制度;在项目范本制定方面,制定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统一的公告、公示模板及建设工程、房屋市政类项目招标、评标范本,形成一套完整的建筑工程类项目招标文件范本。2 坚持标准引领。以标准化为保障,提高服务能力,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制定了一整套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体系,推动交易平台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和服务管理精细化。按月印发统计月报,按季度、年度制发高质量分析报告,为更好发挥交易数据“晴雨表”作用,从公共资源交易视角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2022年上半年,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各类交易项目 1421 个,交易总额 80 79 亿元,节约金额 1 亿元,节约率为 1 25%。(如图 1、图 2)图 12022 年 1 6 月各类公共资源图 22022 年 1 6 月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数同比变化情况交易金额同比变化情况(二)平台数据纵横贯通的交互体系基本形成呼伦贝尔市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贯通,陆续建设全市统一的“一网三平台”,推进平台市县一体化和中心城区一体化。与各有关部门信息系统横向对接,推动实现交易信息一网汇聚、统一共享,坚持应进必进,平台覆盖领域不断拓展。1 全面实现不见面开标常态化,不见面开标率达 100%。2022 年19月份工程建设项目 1555个,同比增加 407 个,同比增减率 35 45%;交易额112 62 亿元,同比增加 52 33 亿元,同比增减率86 80%;节约资金 1 08 亿元,节约率 0 95%。自推广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以来,减少人员聚集约 14000 人次,减轻了疫情防控的压力,为投标人节约交易成本约 3500 余万元,提高了交易效率,优化了交易环境。2 市域内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2022 年10 月 23 日,12 个旗市区共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交易359 个,其中市域内远程异地评标 324 个,远程评标占比 91 78%(不包括海拉尔区和鄂温克旗项目)。实现共享市本级专家库专家资源,解决了旗市区专家数量不足、专家专业水平不高和“熟人效应”问题,进一步降低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廉政风险。3 推进跨盟市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2022 年 6 月 1 日起,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开启了跨盟市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与赤峰、通辽、呼和浩特、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等地区进行跨盟市远程异地评标项目 84 个(其中:主场项目 47 个,副场项目 37 个)。跨盟市远程异地评标既缓解了我市专家数量不足,专家分类单一等制约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健康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又有效地规避了本市评标专家被“围猎”的风险,营造更加公平、高效的交易环境。4 推进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2022 年 6 月 30日,依托“易采虹远程评标系统”与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顺利评标。通过“标证通”移动 CA 系统,实现与 11 省 62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互认,推进跨省域合作交流,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大市场、大平台,对标先进94地区,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助力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高质量开展。5 持续提升中心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水平。连通共享市本级、海拉尔区和鄂温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场所设施、专家、场地、信用、信息资源,目前中心城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有共计 204 个。(三)平台高效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1 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实施业务流程网上固化工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旗市区中心、市和旗市区政府采购中心、市场主体、评标(评审)专家各方的法定主体责任和与之相关联的操作权限进行明确具体的划分和确定,各方依法承担各自相应的法定主体责任,并依靠信息化科技手段将各市场主体、评标(评审)专家以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旗市区中心、市和旗市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法律责任明确具体地固定下来,将交易项目的受理和运行、内部管理操作流转环节细化固定为程序模块,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网络系统按照程序自动见证,杜绝人为因素干预招标(采购、出让)活动。2 实现抽取评标专家环节信息化管理。一体化平台对招投标服务工作中的评标专家抽取、电话语音通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交易发起方抽取代理人自行凭身份证经电子门禁核验后进入抽取室并在抽取终端上自行凭数字证书登录抽取系统内专家。评标专家随机抽取、语音通知、评标专家身份查验、招标商代表(参加评标人员)身份查验等过程均由评标区入口门禁系统自动完成。评标(评审)专家、招标(采购)商代表(评委)进入评标区实行电子式签到,并经电子核验身份无误后进入指定评标室。3 完成一体化行政监督平台建设上线工作。平台以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在线监管、智慧监管为依托,实现全过程监管。采取数字化手段对交易过程产生的海量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提供交易主体关系分析、雷同性分析、围串标分析等功能,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实现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互结合,有效解决项目监督的地域限制。4 不断提升交易服务便捷化水平。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出发点,努力推动平台提质增效。呼伦贝尔市在拓展交易服务领域,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积累了不少好经验。规划建设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并持续推广应用。实现保函在线开具,及时推送,全程留痕、方便查询,实现电子保函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网上缴退。5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全体会议,加大对平台整合共享重大事项的督促协调力度。修订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服务综合评价机制等交易服务制度。各有关部门协同,通过国家政策引领、部门横向协同、系统上下联动,深入推进改革的局面已经形成。二、当前平台建设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随着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的不断深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和服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弱项,亟待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五个有待深化”:(一)“应进必进”工作有待深化一方面,部分公共资源尚未纳入交易目录。在平台整合方面进度较慢,林权、排污权等适合于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还没有纳入平台;另一方面,交易目录内的项目有的进场交易情况也不理想。有一些交易板块虽然名义上统一进场,但事实上还是存在独立运作,数据共享不到位。(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信息化有待深化一是电子交易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适应数字化发展的统一的交易规则、数据标准和数据规范不健全;二是电子交易系统功能不够完善。项目全部实施全流程电子化对评标机位、网络条件要求高,硬件及网络资源不足,电子交易系统便捷性、稳定性不高,未能实现“一网通办”;三是数据信息对接共享的通道有待加强。各平台电子系统建设标准不一,CA 全国互认推进难度大,专家库信息不共享,导致跨省域公共资源交易探索进程很慢。(三)全流程监管工作有待深化一是行业监管部门职责边界还不够清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上还存在部门职能交叉和条块分割的问题,多头监管与监管缺失并存。个别监管单位存在“不愿管”的倾向、“不会管”的问题,05甚至把一些行政监管职责推给交易中心,容易导致监管部门“缺位”、服务机构“错位”;二是监管方式和手段还不适应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新形势。一些行业监管部门仍然偏好采用传统办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开展在线监管积极性不高。目前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仍在建设当中,呼伦贝尔市已经建成的电子监管系统功能不完善,实际利用率不高,没有实现全面、动态、实时监管;三是信用监管的激励约束机制应用不足、效果不好。各地区、各行业部门产生的信用信息还未能完全互联共享,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依法开展失信惩戒。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的顶层设计缺位,结果应用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四)规范交易平台管理有待深化现行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整体性、统一性和协调性不足。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涉及的电子合同签订、履约电子保函、支付结算系统与财政国库支付系统对接等问题,都需要具体政策的支撑和行业监管部门支持配合。(五)信用信息共享有待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发展很快,但是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却一直没有建立起来,招投标领域的信用体系目前也是各行业内部使用,只有建立起大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不同地域、不同领域共享后才可以让违法违规者望而却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三、解决策略与实施路径(一)坚持法治化保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水平1 全面清理制度规则。各级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全面清理现行招标投标相关制度规则类文件。清理各类文件中与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内容以及暂行性、超过法定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形成现行制度规则的目录清单,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专栏公开,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