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警察教育有效性实证研究以警校教育与毕业生职业成就关系为视角_金川著.pdf
下载文档

ID:2331071

大小:2.64MB

页数:288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5-07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警察教育有效性实证研究 以警校教育与毕业生职业成就关系为视角_金川著 警察 教育 有效性 实证 研究 警校 毕业生 职业 成就 关系 视角 金川
警察教育有效性实证研究 以警校教育与毕业生职业成就关系为视角金 川 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北京 警察教育有效性实证研究本研究样本而言,警校教育作为行业办学的专门性教育形式,在警务人才教育培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且在现有教育体系和办学体制下具有不可替代的办学地位和办学优势。第二,警校教育特征中的学业成绩、警务化管理、社会实践等因素对警校毕业生的能力发展能产生积极影响。而警校毕业的监狱警务人员的发展能力有助于其获得行政级别晋升等客观职业成就。第三,警校教育特征中的警务化管理、社会实践是影响警校毕业的监狱警务人员工作满意度的显著性积极因素,这有助于警校毕业的监狱警务人员获得主观职业成就。第四,就警校毕业生职业生涯发展阶段来看,在警校生初入警察职场的探索阶段,是否在警校接受警务化管理显得十分重要,接受警务化管理成为警校生入职初期总体能力及个人能力、社会能力发展的显著性积极影响因素。进入职业立业及其以后的发展阶段,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及成为学生党员、接受警务化管理等因素对警校毕业生能力发展都具有显著性积极影响作用。本研究同时还发现警校教育对其毕业生成为监狱警务人员后入职最初阶段的任职定级及收入具有筛选信号作用;而从警校毕业的监狱警务人员的中长期职业生涯来看,警务职场特征因素,尤其是现行警务人员职务晋升及工资津贴制度规制因素对其客观职业成就的取得具有较强的影响。本书按照研究框架和研究内容共分为十一章,分别就选题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监狱警察职业特点与职业基本要求、警察教育概况、相关研究述评、相关理论基础、研究理论框架与研究设计、警校教育对警务人员发展能力的影响、警校教育前 言 对警务人员客观职业成就的影响、警校教育对警务人员主观职业成就的影响、对警务人员职业成就影响因素的进一步考察、主要研究结论与建议等内容进行了阐述。本研究是从教育经济学视角对警察教育有效性问题进行分析的一种新探索,也是以特定警校教育、特定监狱职场为对象进行实证研究分析的新尝试,所构建的理论框架及其分析框架和所得出的研究结论并不一定具有普适性,一些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深化研究。在本书的撰写中,引用、参考了诸多学者的研究文献,借鉴了中外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特列于注释和参考文献中,但囿于笔者自身的研究视野和研究水平,仍会有疏漏之处,敬请谅解并指正。作 者2012 年 7 月 28 日目 录1 目录第一章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1)第一节 研究背景(1)第二节 研究问题及意义(6)第三节 研究内容(8)第二章 监狱警察职业特点与职业基本要求(11)第一节 监狱警察的性质和地位(11)第二节 监狱警察的职业特点(17)第三节 监狱警察的职业基本要求(19)第四节 监狱警察职务与岗位(22)第三章 警察教育概况(27)第一节 公安警察教育概况(27)第二节 司法警官院校教育概况(36)第三节 外国警察教育概况(45)第四章 相关研究述评(66)第一节 国内相关研究状况(66)第二节 国外相关研究述评(79)第三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借鉴与启示(92)2 警察教育有效性实证研究第五章 相关理论基础(97)第一节 人力资本理论及其运用(97)第二节 筛选理论及其运用(101)第三节 新制度理论及其运用(104)第四节 警察政治社会化理论及其运用(105)第六章 研究理论框架与研究设计(109)第一节 研究理论框架与研究假设(109)第二节 研究变量及其指标测量(112)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分析方法(119)第四节 问卷设计与问卷内容(121)第五节 问卷调查与数据分析(123)第六节 访谈与材料分析(127)第七节 相关制度文本材料收集与制度分析(129)第八节 关于信度和效度(129)第七章 警校教育对警务人员发展能力的影响(131)第一节 警校生发展能力影响因素的描述统计(131)第二节 警校教育与其他院校教育对毕业生发展能力的影响(141)第三节 警校教育对警校生发展能力影响的回归分析(145)第四节 警校教育对不同职业生涯阶段警务人员发展能力的影响(149)第五节 本章小结与讨论(159)第八章 警校教育对警务人员客观职业成就的影响(164)第一节 警校生客观职业成就的描述统计(164)目 录3 第二节 警校生与非警校生客观职业成就影响因素比较(168)第三节 警校教育对警校生职级晋升的影响(176)第四节 警校教育对毕业生职业探索阶段职业成就的影响(178)第五节 本章小结与讨论(181)第九章 警校教育对警务人员主观职业成就的影响(186)第一节 警校生与非警校生主观职业成就差异比较(186)第二节 警校生工作满意度的描述统计分析(188)第三节 警校教育对警校生工作满意度的影响(194)第四节 本章小结与讨论(200)第十章 对警务人员职业发展成就影响因素的进一步考察(203)第一节 访谈考察与结果讨论(203)第二节 影响警务人员职业发展因素的重要程度选择(206)第三节 制度因素对警务人员职业发展成就的影响(210)第四节 本章小结与讨论(220)第十一章 研究结论与主要建议(222)第一节 研究结论(222)第二节 相关问题讨论(226)第三节 本研究的创新与不足(229)第四节 本研究的主要建议(231)4 警察教育有效性实证研究参考文献(236)附 录(247)附录一 调查问卷(247)附录二 访谈提纲(260)附录三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节选)(261)附录四 Z 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节选)(263)附录五 Z 省直机关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表(269)附录六 警衔条例(节选)(270)附录七 初次授予警衔标准(节选)(273)附录八 警衔津贴标准(276)后 记(277)第一章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1 第一章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第一节 研究背景一、时代发展对刑罚执行工作及其执法人员素质提出了新要求目前我国有各类监狱约700 座,在押罪犯约有170 万人,从事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警务人员约 35 万人。监狱罪犯权益保障问题已成为国际人权斗争的焦点之一,监狱罪犯服刑管理状况也是反映一国法治建设水平的重要窗口和衡量标准之一。1994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颁布了 监狱法,1 我国司法行政系统以此为契机开展了创建现代文明监狱活动,运用现代、文明、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改造罪犯,提高监狱管理水平和罪犯改造质量。自 2001 年起,司法部提出监狱工作要以提高 1 1994 年 12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本书简称为 监狱法)。该法首次明确界定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监狱对罪犯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同时规定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2 警察教育有效性实证研究罪犯改造质量为中心,以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作为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途径和措施。2003 年 1 月,国务院下发了有关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正式启动了以实现“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目标的试点改革,进一步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努力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确保罪犯监管改造质量。2008 年,中央提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司法部随后开展了以“首要标准”为核心内容的学习讨论活动,1 并以此新要求为标准,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监狱工作作出重大部署。我国高度重视国际人权公约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已加入包括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等在内的 25 项国际人权公约,并积极为批准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创造条件。2 我国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履行已参加的国际人权条约的义务,定期向有关国际公约监测委员会提交履约报告,其中也包括监禁人员的权利保障情况。联合国有关组织机构也将以公约的标准衡量我国的人权状况。随着我国监狱法治建设水平的提高和监狱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尤其是监管改造工作“首要标准”的提出,加之国际人权保障的发展,国家及社会各界对监狱人民警察自身素质要求及其惩罚管理、教育矫正罪犯的工作成效期望也越来越高。1 2 刑罚执行工作效果怎样,尤其是罪犯教育改造质量评价标准一直以来比较抽象,甚至模糊不清。“首要标准”的提出表明,要以罪犯刑满释放后重新犯罪率高低状态及其具体统计数据为依据作为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成效的首要评判标准。参见 2009 年 9 月 26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 2009 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 白皮书内容。第一章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3 二、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对警察院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需求我国政法系统历来重视干警队伍建设,始终要求政法院校要紧紧围绕政法工作大局和政法队伍建设大局开展政法人才培养工作,为政法战线改革与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政法系统历来将所属政法院校作为预备政法人才教育培养和在职干警教育培训的主要基地。高素质政法人才已列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中的经济社会急需紧缺人才而予以重点发展培养。政法系统各部门在不同时期对人才需求的类别有所不同,其规划发展培养的重点也就有所区别,以司法行政系统为例,目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期急需紧缺的人才类别主要有行业理论研究和宣传人才、高级基层司法行政管理人员、高素质的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人员,高级监狱劳教管理人员、具有学科专业背景的高技能防爆处突现场控管人员、教育矫正人员、心理矫治人员、信息化管理与维护人员等。1 同时,无论从政法干警构成,还是其成才规律和职业生涯发展需要来看,在职干警教育培训始终是大量的、持续不断且与时俱进的需求。司法行政系统所属警察院校一直承担着为监狱系统培养输送刑罚执行专门警务人才的任务,警校毕业生已成为监狱一线管教执法人员的主力军。2 作为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2008 年起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 1 2 参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和司法部发布的 关于 2008 2012 年司法行政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司发通 2008 71 号)。如据初步统计,Z 省监狱系统全部在职干警中约有 1/3 是警校毕业生,其中一线工作岗位中近 80为警校毕业生。4 警察教育有效性实证研究式实施,明确提出政法院校要为政法系统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加强西部及中部、东部欠发达地区基层政权建设服务。1 2008 年,司法行政系统首批有 3 所院校 3 个专业列入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首次实行招生即入警、毕业就上岗的新招录体制,从退伍士兵和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240 名为西部地区定向培养监狱警务人才;2009 年试点院校扩大到 20 所(除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外,另有 2 所政法院校、1 所政法职业学院),共为中西部及东部欠发达地区计划定向招录培养 3000 多名监狱管理、监狱学和法律事务(基层司法行政)专业学生。司法行政部门所属警察院校不仅为本部门,也同时为其他政法部门提供警务专门人才和在职培训服务。随着法治国家建设步伐的不断推进和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法队伍建设的目标越来越高,应用型政法人才培养、培训任务越来越艰巨,加之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启动和推进,为警察院校培养警务人员带来了新的需求。三、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对警察教育提出了新挑战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各项教育教学质量工程举措的实施,尤其是本科院校“211”、“985”建设计划与国家示范 1 2008 年6 月23 日,中央政法委员会、中组部、教育部等中央11 部委办联合发布了 关于印发 的通知(政法 2008 28 号)。2009 年 7 月 10 日,中央政法委员会、中组部、教育部等中央 15 部委办联合发布了 关于印发 的通知(政法 2009 21 号)。这两份政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