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电力
监管
机构
现场
检查
规定
国家电力
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0号电力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规定已经2006年4月4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5日起施行。主席柴松岳二0O六年四月七日电,力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监管,规范电力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行为,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进入电力企业或者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的工作场所、用户的用电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对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用户或者其他有关单位(以下简称被检查单位)遵守国家有关电力监管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电力监管机构进行电力事故调查、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对有关事实或者行为的核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务院决定或者批准进行的专项检查,其范围、内容、时限和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电力监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统筹安排、注重实效。第四条电力监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应当事先拟定现场检查方案,经电力监管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制作现场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方案应当包括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