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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苗杂用
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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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流
婺源
杂用
账簿
中心
程泽时
DOI:10 13796/j cnki 1001 5019202301001清代中叶清水江流域婺源木商经营实态研究 以嘉庆婺源 往苗杂用 账簿为中心程泽时摘要:清代中期,婺源木商赴清水江采买木材,从事自三寨至德山间的短程木材运销,亦常将布、盐等运至苗、楚销售。他们灵活地采用公号、小伙、寄小伙等合伙方式运用资本,资本规模一般几百两至数千两。其公号甚至向王寨借银作本。在卦治、王寨、茅坪采办条木,或以根计价,或以篾尺围量材积计价。乾嘉年间三寨买木例规,自树篼起五尺以上围量条木,且既无周长折扣,又无材积码子折扣。自三寨至德山的运销过程中,要承担牙口、江钱、佣金、程仪、头银、辰关木税和点开篷礼等税费项目,合计约占木价款的 8%以上,运费约占木价款的 4%。婺源木商的利润主要来自条木产销两地的价差,以及贩卖布盐所得。关键词:木材贸易;婺源;清水江;徽州;徽商;木商中图分类号:K295 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 5019(2023)01 0001 15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清水江木商账簿与地方金融制度研究”(19YJA820007)作者简介:程泽时,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国家民委多民族文化融合与区域发展研究基地”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贵州 贵阳550025)。很长一个时期以来,受区域史研究范式的限制,区域外对象常常被当作背景而淡化处理,区域外的大量文书也不易被关联释读,徽学中的徽州木商研究与清水江学中的木材贸易研究是缺乏对话的。1964 年,杨有赓等在清水江流域作少数民族地区近代社会经济状况调查,搜集到嘉庆年间徽商在清水江采买木材被阻时的控词,并通过访谈健在的民国时期木行商人获得徽帮的碎片记忆。1995 年,张海鹏、王廷元搜集和归纳方志的简要记述,提出明清徽州木商在贵州十分活跃的观点,但具体是否在清水江则未予深究。20002003 年,张应强在清水江下游地区进行田野工作,撷取清水江木材采运中的“当江”“江规”制度进行片段式的深描,关注的焦点是木行、山客和林农,而徽帮等水客也被作背景化处理,确证了清嘉庆初年徽州木商参与制定清水江江规的事实。日本学者相原佳之尝试沟通徽州和清水江,利用 采运皇木案牍(下文简称 案牍)、婺源清华胡氏统谱,考证出乾隆四十二年(1777)婺源县清华村的胡廷魁曾到清水江采买木材。王振忠利用路程抄本、方志等,还原了清代徽商等来往清水江进行木材贸易的路程,并认为嘉庆十一年(1806)控告坌处劫船阻商的徽州商号李瑞丰,可能是婺源县甲村的李承武。以上研究勾勒出清代中叶清水江木材贸易中徽州木商的背景式形象,尚缺乏完整丰满、体现细节的水客经营实态个案研究。此外,清水江田野调查开展较晚,访谈对象均生活在民国时期,据以形成的清水江木材贸易结论,未必适用于清代中叶,可能部分存在“以今律古”的偏颇。本文主1贵州省编辑组:侗族社会历史调查,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88 年,第 49 50 页。张海鹏、王廷元主编:徽商研究,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 254 页。张应强:木材之流动: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的市场、权力与社会,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 年,第 68 页。王振忠:徽、临商帮与清水江的木材贸易及其相关问题 清代佚名商编路程抄本之整理与研究,张新民主编: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踪迹 清水江文书与中国地方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成都:巴蜀书社,2014 年,第 25 75 页。要利用嘉庆二十三年婺源往苗杂用 账簿,分析徽州木商在清水江木材贸易中的商旅行程、经营内容、资本利润以及组织形式等问题,试图沟通区域间的研究,以纠正一些偏颇的前见。往苗杂用 和汪养佳账簿、汪立昌账簿,均收藏于婺源县大鄣山乡江村。三者记录时段有交集,可资印证。往苗杂用,主要记录嘉庆二十三年立昌印、元兴印、道生印三家木商去卦治贩卖木材的支出、收入等情形,其中对立昌印的采买木材及收支情况记录比较详细。立昌斧印、元兴斧印、道生斧印依次为汪立昌、黄蓝玉、道生所有。汪养佳账簿,封面署“汪养佳吉旦”,主要记录嘉庆五年、八年、十年、十三年、十六年、二十年、二十三年、二十五年共 8 个年份汪养佳离开婺源“往楚”所受主家俞鲁宗、亲友饯行馈赠及返回时回赠礼物清单,以及亲友向其“入寄小伙银”的资本和分红利账单,其中包含嘉庆二十三年初三日往楚 2 页账页。汪立昌账簿,首页记载“嘉庆十七年登记 汪立昌吉旦”,前 33 页主要记录汪立昌自嘉庆十七年至道光元年(1821)往来卦治、托口、靖州、辰州、常德、岳州、汉口、黄州、九江、安庆、芜湖、南京、常州、苏州等水路及码头的时间、采购货物、消费支出等事项,其中包含嘉庆廿三年往苗账底 4 页账页。一、婺源木商的商旅行程笔者将汪养佳账簿、汪立昌账簿和 往苗杂用 中的时间、地点、事项摘要排序,制成表 1,尝试呈现婺源木商的商旅行程轨迹。表 1汪养佳、汪立昌嘉庆十七年至道光元年商旅行程摘要日期地点、事项嘉庆十七年正月二十四不详,疑似常德二月二十九日岳州(岳阳)三月十二日汉口三月十八日黄州三月二十九日彭泽八月初四省滩(江宁府境内)嘉庆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宝堰行嘉庆十九年正月初八日常州三月十一日苏州日期地点、事项十月初九日武穴嘉庆二 十 二 年二月二十日立家(婺源县江村)三月十八日省滩(江宁府境内)六月二十日进城十一月十六日新堤(洞庭湖区内)十二月初五日至汉口嘉庆二 十 三 年三月初三日往楚(汪养佳)三月十七日九江四月二十日常德府日期地点、事项八月二十九日装篁柴水脚,买极钩九月初十日至王宅(寨)借工元贰佰两,入进公号,敷黄蓝玉银力十月二十三日岳州十月二十三日一言堂十 二 月 二 十三日用钱一千五十文买绸,公号借一千文嘉庆二 十 四 年正月十六日黄石港二月初一日五血(武穴)三月二十日浔关四月十三日安庆2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 年第 1 期大鄣山乡江村 29嘉庆二十三年流水账(往苗杂用),黄志繁、邵鸿、彭志军编:清至民国婺源县村落契约文书辑录 第 17册,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年,第 8168 8193 页。本文简称为“往苗杂用”,引用时随文夹注“杂用”和页码。文书中无法识别的字用“”表示。大鄣山乡江村 30嘉庆八年至二十五年流水账汪养佳,黄志繁、邵鸿、彭志军编:清至民国婺源县村落契约文书辑录第 17 册,第 8053 8062 页。本文简称为“汪养佳账簿”,引用时随文夹注“汪养佳”和页码。大鄣山乡江村 32嘉庆十七年至道光二十三年流水账汪立昌,黄志繁、邵鸿、彭志军编:清至民国婺源县村落契约文书辑录 第 17 册,第 8063 8098 页。本文简称为“汪立昌账簿”,引用时随文夹注“汪立昌”和页码。续表 1日期地点、事项五月二十日至省(江宁)六月二十八日回家(婺源县江村)八月十三日黄兴元叔家嘉庆二十年七月十七日立家会七,至省(江宁)八月十一日进 城(婺 源 县治)八月十五日修斧印三把八月十九日买货进苗、往楚买生意八月二十八日离开婺源、往楚(汪养佳)嘉庆二 十 一 年孟春月(正月)卦治四月初二日德淤*六月二十六日岳州八月二十四日汉口日期地点、事项五月初三日洪江五月初 八 至 二十七日托口五月十三日装篾缆六月初九日卦治七月初三日卦治八月十一日请短下滩八月十二日辰州换钱八月初一日托口发簰八月初九日辰州关、辰州府八月十四日清浪买柴八月十五日安泊皇经阁八月二十一日广太店日期地点、事项五月二十五日折支,用九五五壹佰两正,还王宅(寨),交怀仁兄手六月二十二日用九五五伍拾两正,还王 宅 钱 粮,天 喜官手九月初十日散号九月十一日进城,“五大兴毡货,回家”嘉庆二 十 五 年五月十六日立家(婺源县江村)六月初四日进城(婺源县治)八月初六日定打斧记八月二十七日往楚(汪养佳)道光元年正月十四日靖州四月初一日德山(今常德境内)*说明:笔者曾请教复旦大学王振忠先生“德淤”作何解释,答复曰:可能指德山。为了考察以上行程的准确性,需要对账簿记载的关键性地名作必要考证。(一)“省滩”“至省”“进城”考1“省滩”所指何地?清初南京设龙江关和西新关,前者归工部管理,征收木税等;后者归户部管理,征收铜税、铅税等。康熙九年(1670),“工部龙江关兼管户部西新关”。康熙二十二年正月,上新河的木商向江宁府呈词称:“上年桩木、架木,俱派上河,偏困不均。况江宁、苏、常等府各商,籍同本商。凡遇大差,理宜均应。”但是,江苏巡抚和布政司衙门认为,苏州、常州二府的木植既少,运送又难,“苏郡抵镇四百余里,俱系运河,纵有小贩木商,其木原由省滩照税均差,然后零星分发,必待粮艘运完。乘隙而入苏者,百无一二。所以木植时有时无,非比江宁数省所聚,四时常足,易于采办者也。更兼粮船春夏赴北,秋冬回南,四时阻塞,非比江宁滨近大江,便于解运者也”。这里,“省滩”就是上新河,简称“上河”,它既是木材集散地,又是邻近官府征收木税的税关,且位于镇江的上游。木材自省滩(上新河)运至镇江,由镇江经运河运至常州,再到苏州。江苏巡抚和布政使最终坚持以往的惯例,并重申“皇木、架木、桩木等项,向来凡奉文采办,首责省滩承值,而镇江次之,其余苏常各属,不过零星小贩,且四季粮船挤塞,木少运艰”。且决定“嗣后采买架木,一循往例,在于江宁承办。其河工桩木,倘采购数多,除江宁办解之外,查京口地处滨江,簰筏停泊亦多,分认三分之一,协办济工。至于采买皇木一项,在省、镇两滩,查选足数则已,3程泽时:清代中叶清水江流域婺源木商经营实态研究 以嘉庆婺源 往苗杂用 账簿为中心乾隆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 卷 48 户部关税下 ,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 第 621 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 年,第 500 页。设有不敷,在苏、常各府搜查有合式者,尽数协济。如委无可采,取结存案”。可见,“省滩”位于江宁府内,“镇滩”位于镇江府内。总之,账簿所记的“省滩”就是牙行聚集的上新河,且邻近龙江关(下关)。2“至省”之“省”是指江南省,还是安徽省?康熙、道光、民国版的婺源县志 均载:婺源“界至府治二百四十里,至江南省八百四十里,至京师四千一百八十五里”,均未提及“安徽省”。从顺治二年(1645)江南省设立,到嘉庆八年(1803)安徽巡抚部院兼提督衔,徽州营改属抚标,清王朝差不多用了近 160 年最终完成了安徽省的“标配”建制,与江苏省并列,分解了江南省。如果单从清朝行省建制来看,嘉庆十九年、二十年账簿记载的“至省”可能是指安徽省会安庆,而不是苏州或江宁(南京)。但是,民间观念不一定随着安徽建省完成而立刻转变过来,可能继续认同江南省而不是安徽省。其中原因至少有二:一是安徽士子参加江南乡试的制度和经历维系着对江南省的认同。有清一代,安徽、江苏的乡试都没有分开,安徽士子都是赴江宁参加乡试。因此,历版婺源县志 仍记载着该县距离江南省会(江宁)的路程。二是康熙、乾隆 江南通志 的纂修,持续维系和强化了对江南省的身份认同。安徽通志 于道光年间才首次纂修,时间较晚,安徽居民对安徽省的身份认同可能仍弱于对江南省的身份认同。汪立昌账记:嘉庆二十四年“四月十三,安庆,用钱二百七十文,买扇”(汪立昌,8075页),这里就可能表明婺源木商的观念中,安庆只是商埠,而不是省会。或者说,婺源木商习惯性地仍将江南省视为其籍贯,把江宁视为江南省的省会。在汪立昌账簿中,出现了苏州、常州、安庆的地名记录,唯独没有出现江宁。因此,笔者认为“至省”之“省”是指江宁,即原江南省省会。3“进城”之“城”是指婺源县治,还是其他?汪立昌账记:嘉庆二十二年“三月十九日,省滩,用工三两六钱七分,寄家信,载敖兄手。又用工二两一钱正,买鱼肚海参,交父亲。四月初十日,用工十两正,办寿轴寄家。用钱一千六佰文,胡炫兄脚力”。六月“廿日进城用钱二千六佰文办货带家。廿一日,用钱五佰九十文,买鱼肉送回情。又用工银一两一钱正,买纺袜一双。又扇插一只,送再思先生,改寿轴”(汪立昌,8070 页)。省滩在江宁府境内,汪立昌在省滩为其父亲买滋补品,并买寿轴寄回婺源,应是为其父亲办寿诞。后可能因寄运过程中寿轴出现损坏,汪立昌回婺源后,进“城”购买扇插,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