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3796/j.cnki.1001-5019.2023.01.001清代中叶清水江流域婺源木商经营实态研究———以嘉庆婺源《往苗杂用》账簿为中心程泽时摘要:清代中期,婺源木商赴清水江采买木材,从事自三寨至德山间的短程木材运销,亦常将布、盐等运至苗、楚销售。他们灵活地采用公号、小伙、寄小伙等合伙方式运用资本,资本规模一般几百两至数千两。其公号甚至向王寨借银作本。在卦治、王寨、茅坪采办条木,或以根计价,或以篾尺围量材积计价。乾嘉年间三寨买木例规,自树篼起五尺以上围量条木,且既无周长折扣,又无材积码子折扣。自三寨至德山的运销过程中,要承担牙口、江钱、佣金、程仪、头银、辰关木税和点开篷礼等税费项目,合计约占木价款的8%以上,运费约占木价款的4%。婺源木商的利润主要来自条木产销两地的价差,以及贩卖布盐所得。关键词:木材贸易;婺源;清水江;徽州;徽商;木商中图分类号:K29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5019(2023)01-0001-15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清水江木商账簿与地方金融制度研究”(19YJA820007)作者简介:程泽时,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国家民委多民族文化融合与区域发展研究基地”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贵州贵阳550025)。很长一个时期以来,受区域史研究范式的限制,区域外对象常常被当作背景而淡化处理,区域外的大量文书也不易被关联释读,徽学中的徽州木商研究与清水江学中的木材贸易研究是缺乏对话的。1964年,杨有赓等在清水江流域作少数民族地区近代社会经济状况调查,搜集到嘉庆年间徽商在清水江采买木材被阻时的控词①,并通过访谈健在的民国时期木行商人获得徽帮的碎片记忆。1995年,张海鹏、王廷元搜集和归纳方志的简要记述,提出明清徽州木商在贵州十分活跃的观点②,但具体是否在清水江则未予深究。2000—2003年,张应强在清水江下游地区进行田野工作,撷取清水江木材采运中的“当江”“江规”制度进行片段式的深描,关注的焦点是木行、山客和林农,而徽帮等水客也被作背景化处理,确证了清嘉庆初年徽州木商参与制定清水江江规的事实③。日本学者相原佳之尝试沟通徽州和清水江,利用《采运皇木案牍》(下文简称《案牍》)、婺源《清华胡氏统谱》,考证出乾隆四十二年(1777)婺源县清华村的胡廷魁曾到清水江采买木材。王振忠利用路程抄本、方志等,还原了清代徽商等来往清水江进行木材贸易的路程,并认为嘉庆十一年(1806)控告坌处劫船阻商的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