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37No.1Feb.2023第37卷第1期2023年2月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ofShanxiDatongUniversity(SocialScienceEdition)收稿日期:2022-09-20基金项目:2022年度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闽南红色金融史料整理与研究”(FJ2022JDZ043)作者简介:魏俊(1981-),女,河南信阳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专门史。清初海上对外贸易政策变化研究魏俊(闽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漳州363000)摘要:清政府制定海上对外贸易政策时是基于政治统治稳定的因素,而非基于财政上的需求。选择严禁海上对外贸易,是因为从政治上要防止郑成功收复台湾后谋求从闽粤之地补给物资,切断郑成功的后援路径。当清政府收复台湾后,基于对沿海百姓生活上的关切,取消了海禁,以贸易行为促进经济发展。随后又出现了部分商民居海外不回导致人口减少的问题,不得已清政府再度严禁。但是,在国际上其他国家迫切的贸易需求之下,在沿海居民迫切需要改善生活的需求之下,清政府最终决定进行四口通商,增加对外贸易收入,以此开拓财政收入来源,改善民生。关键词:清政府;海禁;海上对外贸易中图分类号:K249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4-0882.2023.01.012自1514年葡萄牙人到来至清代,海外贸易历经百年间的经营,已初具规模,沿海四处通商口岸随处可见番船和外国蛮人。虽然朝廷有规定不准出售金银铜钱和兵器等,但是瓷器、丝绸、棉布等货品,外商满载而去,银钱满载回来。1655年,清政府海上对外政策发生了改变,究其原因,乃是从政治统治稳定的因素进行考量,而不仅仅是从开拓财政收入来源的角度。一、清初海上对外贸易,历经严禁、取消与再度严禁为了解决明末清初战乱和天灾带来的财政上的困难,康熙朝初采取盘活贸易开拓财政收入来源的政策,对于闽粤沿海之地的海上贸易,较之明朝的严禁政策,相对缓和宽松。沿海居民可以从事小额短程的对外交易活动,百姓的生活随着基本经济行为的活跃而有所好转,当地政府的财政压力随之有所减少。但是到了1655年,清政府为了切断郑成功收复台湾后从闽粤沿海地区获取后援物质力量,仅允许商人携带货物下澳贸易,严令沿海地区戒严,不许一艘船下海,对违背命令者置之重典。五年后颁布更为严厉的海禁,“迁沿海三十里于界内,不许商舟渔舟一舠下海”,[1](P1855)对于违限不迁出者,将会施于严厉的刑罚,致使沿海居民大多处于失业状态。在1662年3月至1664年5月再令沿海民众内迁八十里。这一时期清政府为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