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行政法学_.pdf
下载文档

ID:2324013

大小:11.60MB

页数:450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5-07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行政 法学
书书书行 政 法 学江正平何立慧著兰 州 大 学 出 版 社书书书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行政法学/江正平,何立慧著 2 版 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9.9ISBN 9787311023355 行 江 何 行政法学中国高等学校教材.D922 101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字(2009)第 166123 号责任编辑敬兆林封面设计管军伟书名行政法学作者江正平何立慧著出版发行兰州大学出版社(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 222 号730000)电话0931 8912613(总编办公室)0931 8617156(营销中心)0931 8914298(读者服务部)网址http:/www onbook com cn电子信箱press onbook com cn印刷兰州奥林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开本787 10921/16印张2825字数547 千版次2009 年 9 月第 2 版印次2009 年 9 月第 4 次印刷书号ISBN 9787311023355定价3980 元(图书若有破损、缺页、掉页可随时与本社联系)目录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第一节行政的概念和种类(1)第二节行政法的概念和渊源(11)第三节行政法的地位、功能与效力(20)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5)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25)第二节依法行政原则(30)第三节行政公正原则(36)第四节行政公开原则(43)第五节行政效率原则(46)第三章行政组织(51)第一节行政组织概述(51)第二节我国行政组织的体系(55)第三节行政组织的相互关系(62)第四章行政职权(68)第一节行政职权概述(68)第二节行政裁量权(79)第三节行政职权的设定、分配与委托(85)第五章公务员(92)第一节公务员制度概述(92)第二节公务员的分类管理与录用(97)第三节公务员的在职管理(103)第四节公务员的权益保障(109)第六章行政法律关系(112)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概述(112)第二节行政主体(116)第三节行政相对人与第三人(125)第七章行政行为概述(131)1目录第一节行政行为的概念(131)第二节行政行为的概念体系(136)第八章行政规范(142)第一节行政立法(142)第二节行政规定(158)第九章行政决定(169)第一节行政决定的概念(169)第二节行政决定的效力及其取得(179)第三节合法的行政决定(185)第四节有瑕疵的行政决定(189)第十章行政处罚(197)第一节行政处罚的概述(197)第二节行政处罚的一般原则(201)第三节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204)第四节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207)第五节行政处罚程序(212)第十一章行政强制(220)第一节行政强制概述(220)第二节行政强制执行(224)第三节即时强制(235)第十二章行政合同(241)第一节行政合同的概念和种类(241)第二节行政合同的实施(249)第十三章其他行政行为(257)第一节行政计划(257)第二节行政事实行为(264)第三节行政指导(268)第十四章行政程序(275)第一节行政程序概述(275)第二节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内容和原则(281)第三节行政程序的一般制度(289)第十五章行政复议(307)第一节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基本原则(307)第二节行政复议的机关、范围与管辖(315)2行政法学第三节行政复议参加人(321)第四节行政复议程序(324)第十六章行政诉讼(334)第一节行政诉讼概述(334)第二节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344)第三节行政诉讼的机关与管辖(352)第四节行政诉公参加人(357)第五节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366)第六节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374)第七节行政诉讼程序(379)第八节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与决定(388)第九节行政案件的执行程序(393)第十七章行政赔偿(401)第一节行政赔偿的基本原理(401)第二节行政赔偿的范围与构成(411)第三节行政赔偿的当事人和程序(420)第四节行政赔偿的方式、计算标准和费用(424)第十八章行政补偿(427)第一节行政补偿概述(427)第二节行政补偿的范围(433)第三节行政补偿的方式、标准与程序(436)主要参考书目(441)后记(443)3目录书书书第一章行政法概述在公认的三大基本部门法(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中,行政法的产生最晚,它是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立宪制度和民主代议制的产生而产生的。行政法以国家行政活动作为其调整对象,这就决定了它本身的内涵、调整范围和基本体系都必然会随着行政功能、范围的变化而不断演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行政法并不具有固定不变的涵义和内容。但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行政法又必然有其相对确定的调整范围。为了更为准确地描述我国当代行政法的基本内涵,本章首先简要分析了行政的概念和种类,并以此为基础,对行政法的概念、渊源、地位、功能及其效力进行了探讨。第一节行政的概念和种类一、概说在我国,“行政”一词产生于先秦时期。左传 中就有“行其政事”、“行其政令”的提法,孟子 中也提到:“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这里的“行政”,是泛指对国家事务的一切管理活动。西方“行政”一词,英文称为 Administration,源自拉丁文 Administrare,是指经营、管理及执行的意思。但这种意义上的行政,不仅存在于国家或政府事务管理之中,也存在于其他私人组织之中。为了将两者区别开来,后者一般称之为私人行政,前者则称之为公共行政。其中,公共行政一词,与我国古代行政的概念略为接近。行政的涵义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历代聚讼不已的问题。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表述,迄今仍无定论。究其原因,一是由于不同学者的观察角度和立足点的不同所致;二是由于行政本身在不同时代的演进形态不同所致。其中后者是根本性的原因。基于这一认识,本节先对行政在不同历史时代的演进形态作一个简单的回顾,再结合各家学说对行政的涵义作一个初步的探讨,并尝试对行政的特征、范围和种类予以描述。分别见于 左传 襄公二十八年九月和昭公五年春。参见 孟子梁惠王章句上。二、行政的历史演进(一)近代以前的行政这里的近代以前并不是一个确切的时日,而是泛指从国家产生至近代宪政体制确立之前的这一历史时期。对不同的国家而言,这一界限的具体时间并不相同,例如,在英国大体是指光荣革命之前,在法国是指大革命之前,在我国则是指民国之前。近代以前的国家形态虽然也经历了从诸侯分封制到君主专制的变化,但就总体而言,却有着共同的特点:1 一切国家权力均集于皇帝(或国王)一身,王权高于一切,它是一切规则(包括法律)之源,而其自身则超然于一切规则之外。法王路易十四曾有“朕即国家”的名言,我国也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国家理念。2 人们虽然已经意识到存在不同性质的国家权力,并试图从组织上予以分离,如我国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等。但这种分离在本质上并不是基于国家权力的制衡,恰恰相反,这种分离是为了保障王权的集中。在这种国家形态中,一切国家活动均可称之为行政,而行政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王权的一统和永固而不是造福人民,行政的手段主要是国家强制方法,行政的作用主要局限于秩序行政(如防卫、警察、财政等),法律还仅仅是行政的一种工具和手段,不可能从根本上制约行政。(二)近代以来西方行政的演进近代西方国家形态从美国独立战争(1776)和法国大革命(1789)以后开始出现了根本性的变革:君权神授的观点被主权在民的理念所代替,国家权力不再系于一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相互分离,分别由行政部门、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掌管,相互制约,保持平衡。行政不再是国家作用的全部而成为一种与立法和司法并列的独立国家作用。从这一时期开始迄今,近代行政又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的演进:1 市民法治国时期的行政(消极行政)。在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的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西方国家在经济上奉行自由经济,在政治则实行了严格的三权分立制度,行政被视为“执行国家意志的功能”,社会对行政的需求较少,人们普遍认为“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这一时期的行政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从属于法律,一切行政权的取得都必须由议会及其制定的法律授予,一切行政权的行使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且必须2行政法学参见 诗经小雅北山。这里的警察一词是大陆法系行政法学上的一个专门术语,它并不是指警察官署,而是指维持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国家(行政)作用。参见 美 F J 古德诺 政治与行政,华夏出版社,1987 年版,第 41 页。接受议会和法院的监督与审查,无法律即无行政。(2)行政的范围被严格限制,主要局限于确保国家的外部安全与内部秩序以及为国家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建设,以便市民社会得以自由发展。这一时期的行政也通常被称为消极行政。与此相应,这一时期的政府通常被形象地称为“守夜人”。2 社会法治国时期的行政(积极行政)。在 19 世纪末、20 世纪初,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导致了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与之相伴的是由市场失灵所导致的大规模的社会危机 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正、弱者生存危机、垄断导致的不公平竞争以及人类生存与发展环境的恶化等。为了解决这些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国家开始了对社会、经济的主动干预。到二战以后,这种干预的强度日益增加,干预的范围日益扩大,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这一时期的行政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职能大为扩张。政府活动不再局限于执行和管理,而是不断地侵入传统立法和司法的领域:政府可以制定法规和规章,行使“准立法”权;政府可以裁判自己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行使“准司法”权。(2)行政的范围不断扩大。“国家对公民从婴儿照管到死,保护他们生存的环境,在不同的时期教育他们,为他们提供就业、培训、住房、医疗机构、养老金,也就是提供衣食住行。”(3)行政裁量权日益扩大,并成为“行政权的核心”。这一时期的行政通常被称为积极行政。与此相应,这一时期的政府则被称为全能政府。3 当代行政的走向。在上个世纪出现的国家行政职能扩张在解决了“市场失灵”问题的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又开始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如行政对个人的自由和人权的侵犯、腐败和权力的滥用、官僚主义和行政效率低下等,人们称之为“政府失灵”。为了解决政府失灵的问题,在二十世纪中后期,各国开始采取措施限制、控制和转化行政权,从而出现了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换的趋势,行政的疆界开始缩减。其次,从上个世纪 80 年代以来,随着以计算机和网络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人类开始进入了所谓的“信息时代”。信息时代的影响是深远的,它不仅涉及到个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改变,也是社会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的又一次变迁,它的出现既为行政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也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挑战。如何迎接信息社会的挑战,成为了当代行政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当代社会的另一个特点是,当代社会生产、生活与消费日益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一方面为人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同时又可能成为3第一章行政法概述参见 英 韦德著 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年版,第 4 页。参见 美 伯纳德施瓦茨著 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 年版,第 566 页。人类生活或文明的箝制者。如核战争的爆发、恐怖主义袭击、核电厂的事故、计算机病毒的突发、生物技术和基因技术的开发或管理不当等,都能对社会生活造成巨大损害,甚至导致人类自身的毁灭,社会风险不断扩大,行政的任务也就随之加重。当代社会的第四个特点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政府间的冲突与合作日益加强,行政已不再局限于国内事务,而开始面向更为广阔的国际领域。(三)建国以来我国行政的变迁1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按照巴黎公社“议行合一”的原则,借鉴前苏联,建立起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权组织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 年,以下简称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