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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运维公司沂水检修基地企业标准
QCRPHDYWB
2208.07.05-2017
动土作业管理标准
新能源
公司
沂水
检修
基地
企业
标准
2208.07
05
2017
动土
作业
管理
Q/CRPHDYWB 新能源运维公司(沂水)检修基地企业标准 Q/CRPHDYWB 2208.07.05-2017 动土作业管理标准 2017-11-10 发布 2017-11-12 实施新能源运维公司(沂水)检修基地 发 布 _ _ Q/CRPHDYWB 2208.07.05-2017 I 目目 录录 前 言.II1 动土作业管理标准.3 1 范围.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3 术语和定义.3 4 职责.4 5 管理内容与要求.4 6 应急预案.13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动土工作票.13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动土作业安全检查表.14 Q/CRPHDYWB 2208.07.05-2017 II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华润新能源风能(邹城)有限公司邹城长青风电场动土作业管理,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新能源运维公司(沂水)检修基地(以下简称检修基地)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部门:(沂水)检修基地。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李明 本标准的审核人:刘磊、党旭亮、张立强、罗鹏 本标准的审定人:魏兴华、赵小波 本标准的批准人:卢东东 本标准由新能源运维公司(沂水)检修基地归口管理。本标准2017年首次发布。Q/CRPHDYWB 2208.07.05-2017 3 动土作业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润新能源(沂水)检修基地动土作业的工作要求、管理职责、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在风电场所有作业场所的动土作业活动。本标准不适用于地面动土深度不超过0.5m的动土作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26164.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第17条 GB2686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第15条 建质20098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CMB253N(M)NOSA综合五星系统常规工业指导手册 2.2 应用文件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动土作业 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3.2 支撑 防止坑壁塌方的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3.3 斜坡 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防止沟槽侧壁坍塌的斜面。3.4 沟槽 Q/CRPHDYWB 2208.07.05-2017 4 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的凹地,通常沟槽的宽度不大于 5m,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4 职责 4.1 安全员 负责对风电场动土作业许可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4.2 工管专责 4.2.1 负责签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办理动土作业联系单。4.2.2 负责组织落实作业过程中的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并监督执行,依据安全行为观察管理标准执行现场检查工作。4.3 工作负责人 4.3.1 负责工作票和动土作业工作联系单的申请。4.3.2 负责检查并确认动土作业工作联系单的安全措施得到了落实。4.3.3 负责按照工作票和动土工作票组织实施动土作业。4.3.4 负责动土作业前检查作业人员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符合标准并处于良好状态。4.3.5 负责在当作业人员人身受到威胁时发出警告、叫停并采取保护措施。4.3.6 负责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对发现的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状况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要求终止作业。4.4 动土作业人员 4.4.1 确保只在工作票和动土作业工作联系单得到批准签发,安全措施全面落实的情况下开始动土作业;4.4.2 负责严格按照本标准和施工方案作业;如不能满足要求或者发现存在隐患应立即终止作业;4.4.3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应及时告知工作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风险控制点及风险分析 5.1.1 风险控制点 5.1.1.1 划定范围:划定动土作业的范围和区域。5.1.1.2 专项审批:制定动土作业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5.1.1.3 落实措施:动土作业前必须逐项检查确认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5.1.1.4 过程监督:动土作业中应进行全程的安全监护。5.1.1.5 结束确认:动土作业结束时必须确认安全状态。5.1.2 风险分析 5.1.2.1 划定范围:由于对动土作业范围划定不清的原因,可能发生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的结果。Q/CRPHDYWB 2208.07.05-2017 5 5.1.2.2 专项审批:由于审核把关不严,准备不充分的原因,可能发生包括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危险点预控、动土工作票等,以及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工具准备不足,以及安全交底不充分的情况,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的结果。5.1.2.3 落实措施:由于作业前没有对安全保障措施进行检查确认的原因,可能导致安全保障措施没有全面执行的风险,可能造成不安全事件发生的结果。5.1.2.4 过程监督:由于施工过程未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标准规定及管理制度,过程监督检查不到位等原因,可能导致各类违章作业得不到有效制止的风险,造成不安全事件发生的结果。5.1.2.5 结束确认:由于没有按照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进行安全状态的确认和检查的原因,可能发生现场安全措施未恢复的情况,可能导致安全隐患遗留的风险,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结果。5.2 基本原则 5.2.1 动土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并办理工作票和动土工作票(见附录 A)。5.2.2 动土作业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负责人都必须通过可靠的途径,获取最新的地下设施布置图,明确电缆、管网或公用设施等地下设施的位置、走向、深度及可能存在的危害,作业现场地下埋藏物不清楚时必须采用探测设备进行探测。5.2.3 动土工作开始前应进行工作安全分析(JSA),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必要时制定动土方案。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内容:a)交通状况;b)附近的振动源;c)隐蔽电气、管网等设施的分布情况;d)邻近的建(构)筑结构及其状况;e)土质类型;f)地表水和地下水;g)对土壤和水的污染;h)架空的公用设施;i)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j)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k)使用的工器具;l)气候;m)其他。5.2.4 如果施工可能会对他方的财产或公共设施(如:耕地、道路、房屋、铁路、公路、堤坝、河床、桥梁、文物、消防、居民生活设施、通讯、电力设施、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等)产生影响,则工作负责人必须在施工前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并达成协议,以使相应的风险得到有效地控制。5.2.5 工作负责人应指派一名监督人员,对开挖处、邻近区域和保护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危险征兆,如明显存在可能塌方、滑坡或隐蔽设施与工作计划发生偏差的迹象,在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之前,必须停止所有工作。5.2.6 连续动土超过一个班次的动土作业,每日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检查,动土作业安全检查表参见附录 B。5.2.7 应用手工工具(例如铲子、锹、尖铲)来确认 1.2m 以内的任何地下设施的正确位置和深度。所有暴露后的地下设施都应及时予以确认,不能辨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风电场当班值班长,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重新作业。5.2.8 在危险场所进行动土作业时,应与危险场所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最先发现的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现场。Q/CRPHDYWB 2208.07.05-2017 6 5.2.9 在坑、沟槽内作业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不得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动土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5.2.10 施工结束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回填,并恢复地面设施。若地下隐蔽设施有变化,工作负责人应将变化情况向及时支持组工管专责汇报,以完善地下设施布置图。5.2.11 人工挖土的各种工具(锹、镐、锄等)必须坚实,工具把柄应用坚硬的木料制成,表面必须刨光。锹、镐、锄等应有倒楔子使其安装牢固。5.3 动土作业中的机械设备使用 机械操作人员持证 5.3.1 采用机械设备动土时,应确认活动范围内没有障碍物(如架空线路)。5.3.2 机械开挖管沟作业时,管顶上方保留的覆土厚度不应少于 0.8m。对于带管堤管段,机械开挖可以控制在管顶上方 0.5m。管顶上部 0.8m(带管堤管段为 0.5m)以下的土方必须人工开挖。5.3.3 推土机作业应垂直于管道进行,动土机可以沿管道轴向作业,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管道承受来自动土机械的压力。机械开挖要求全程人工监护,确保管道运行安全。特殊地段,可适当减少机械开挖深度或全部采用人工开挖。5.3.4 当挖土机械正在工作或行走时,应遵守下列规定:a)禁止在举重臂或吊斗下面有人逗留或通过;b)禁止任何工作人员上下挖土机和在挖斗内载重或传递东西;c)禁止进行各种辅助工作和在回转半径内平整地面;d)地面上应有专人指挥、引导。5.3.5 挖土机暂时停止工作时,司机应将吊斗放到地面上,不准使其悬空。5.3.6 清除吊斗内的泥土或卡住的石块,应经司机许可井将吊斗置于地面并停止工作后,才可进行清除。5.3.7 挖土机械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时,对墙柱、台阶等建筑物的距离应保持在 lm 以上,以免推倒建筑物。5.3.8 电缆两侧 1m 内严禁使用机械设备开挖。5.4 地下设施的停运 5.4.1 如果经过工作安全分析,在动土或打桩等作业过程中可能会损坏地下设施,在作业之前,应对地下设施,比如:电缆、光缆等进行停运处理,以确保在万一损坏这些设施的情况下,不至于导致严重事故的发生。5.4.2 对需停运的设备应采用可靠的隔离方法,并对隔离点采取挂牌、上锁等方式闭锁。5.5 保护系统 5.5.1 如果动土深度超过 3m,则必须有有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负荷计算及支撑设计,工作负责人应在开挖期间监督对设计的支撑的安装;对于动土深度 5m 以内的作业,为防止动土作业面发生坍塌,应根据土质的类别设置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系统;对于动土深度超过 5m 所采取的保护系统,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设计。5.5.2 在稳固岩层中动土或动土深度小于 1.5m,且已经过技术负责人员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时,不需要设置保护系统。工作负责人应在动土工作票上说明理由。5.5.3 应根据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值(高宽比)。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见表 1。土质类型及密实度的确定参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执行。技术负责人设计斜坡或台阶,制定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作业现场。表 1 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 Q/CRPHDYWB 2208.07.05-2017 7 土质类型 密实度或状态 坡度允许值(高宽比)坡高在 5m 以内 坡高在 510m 碎石土 密实 1:0.351:0.50 1:0.501:0.75 中密 1:0.501:0.75 1:0.751:1.00 稍密 1:0.751:1.00 1:1.001:1.25 粘性土 坚硬 1:0.751:1.00 1:1.001:1.25 硬塑 1:1.001:1.25 1:1.251:1.50 5.5.4 在动土开始之前,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土质类型确定是否需要支撑和挡板。在选择液压支撑、沟槽千斤顶和挡板等保护措施时,应遵循制造商的技术要求和建议。5.5.5 保护性支撑系统的安装应自上而下进行,支撑系统的所有部件应稳固相连。严禁用胶合板制作构件。5.5.6 如需要临时拆除个别构件,应先安装替代构件,以承担加载在支撑系统上的负荷。工程完成后,应自下而上拆除保护性支撑系统,回填和支撑系统的拆除应同步进行。5.5.7 挖出物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