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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圃录
女性
行为
旌表
困境
及其
总集
中心
袁鳞
文学研究女性割股行为的旌表困境及其突破 以清诗总集萱圃录为中心*袁鳞【摘要】安徽新安吴氏在三藩之乱期间割股疗亲,吴嘉纪作 割肉诗为新安汪孝妇赋一诗以纪之。继首次割股十余年后,吴氏再次割股祭奠亡夫。吴氏之子汪天与凭借其文坛网络,在其母吴氏五十、六十寿辰之际广征时人题咏,编撰为 萱圃录一书。经由家族内部发起,诗坛同人的广泛参与,吴氏孝、节、慈的女性形象得以形塑。通过分析其中吴嘉纪、屈大均诗作的社会反响,可以感知二人在康熙中后期士林社会中的崇高地位,以及传奇人物与名家文本之间的互动关系。【关键词】割股萱圃录女性形象吴嘉纪屈大均清初文坛对于女性道德问题的关注尤其突出,具有传奇经历的女性容易受到世人关注,而关于他们孝节行为的论说往往折射出复杂的社会心理。其中,王士禛门人汪天与为表彰其母吴氏两次割股行为,征求时人题咏,得到了诸多诗坛闻人的广泛参与,最终汇集为 萱圃录一书。其中,除吴嘉纪诗歌外,其余作品为吴氏五十(1691)、六十(1701)寿辰之际征集而来,作者包括了屈大均、王仲儒、王弘撰、顾图河、吴肃公、梅清、查嗣瑮、黄云、张潮、张玉书、王士禛、李绂等诸多诗人。吴氏能够走出地方社会,引起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并获得遗民布衣与官僚文人的共同肯定,堪称清初诗坛一个亟待探讨的文学现象。本文围绕 萱圃录的成书过程、吴氏女性形象的书写以及吴嘉纪、屈大钧诗歌文本的流传与阅读情况三个方面分别加以论述,意在探究一个女性个体的孝、节行为所引发的系列文学创作活动,及其背后所蕴含着的文化内涵。一、割股难旌:萱圃录的编撰缘起与征诗过程萱圃录的成书与吴氏两次割股密切相关,王士禛 萱圃录序一文记载道:“甲寅,饶寇犯新安,嵩如客于外。父病几殆,吴求医弗得,则割左臂肉和羹以进,获瘳。贼惊而退,家赖以全。后嵩如客死广陵,榇归,吴恨不获以活翁者,活其夫也。引刀割右臂,血肉淋漓,荐于榇前,见者为之流涕。辛未,吴年五十,同人赋诗美之。越十年,吴之子苍孚攻诗文,有名于世,交游日广,为诗美之者什倍于前,于是苍孚裒为 萱圃录,授之梓,以永其传。”汪天与先后两次大规模征诗为母寿,一方面是其母节孝操守非同一般,王士禛在 萱圃集序中感叹道:“予尝阅郡邑志乘,窃叹妇德莫盛于新安,即刲股事亦所时有,而不图其割肉以起翁于生前,复割肉以奠夫死于后也。虽生死不同,而不惜以身代之志,天地鬼神皆有以鉴之。”另一方面也与当地重视宣扬节烈的传统有着密切联系,程云鹏 新安女行录称:“新安称闺门邹鲁,94女性割股行为的旌表困境及其突破*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青年基金“清前中期西南边疆战争的文学书写研究”(项目编号:22CZW032)的阶段性成果。(清)汪天与编纂:萱圃录序,清康熙五十年汪氏家塾刻本,藏于中国国家图书馆,此刻本未分卷,总一册。文学研究郡志载四百余人,录入名贤文集诗篇传述者,指不胜屈。郡邑给额旌门,几于比屋可封。”与此同时,通过征诗行为实现对孝节女性的表彰更是当地常见的一种方式:“新安贤媛何其多,锦笺频索诗与歌。”(李国宋)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之中,吴氏的迥出时流的节烈行被屡屡付诸诗篇并非偶然现象。但与汪氏征求时人题咏,亟力表彰其母节孝品格相比,官方却在这一过程中长期处于缺席的状态。孝亲守节是清代地方教化施行的一个重要话题,较之常理应该得到普遍关注,但从文献记载来看,吴氏于康熙十三年初次割股孝亲直至康熙三十年,其五十诞辰的二十七年间,割股孝亲的美誉停留在口耳相传,始终未得官方的旌表:“不旌不禁随王制,奇事奇闻愧丈夫。”(闵麟嗣)”但随着诗歌作品的征集,吴氏割股受到文人关注并形成强大舆论,康熙三十六年,在赵吉士所编纂的徽州府志孝女传补遗中,记载了吴氏割股事件:“吴氏,松明山汪寿岳妻。两刲疗舅疾、夫疾。宇内名流赋 双刲股诗。夫殁,守节抚孤成立。”客观而言,康熙三十年后,吴氏割股救亲应在旌表范围之内,但事实情形往往极为复杂:“按 会典,妇人守节者,年三十以内至五十以外,方得旌表。修志时,初议必以宪纲为凭,然收罗寥寥。及阅各省通志,有云待旌,有云贫不克旌,嗟乎!则不拘宪纲可知矣。”除了旌表制度自身的乱象外,吴氏割股未获旌表,也与官方之于割股孝亲行为的态度有关。顺康时期,官方对于民间割股行为虽偶有表彰,但基本立场是持否定态度。雍正帝对这一问题的表述最具说服力:“本朝顺治年间定例,割股或致伤生,卧冰或致冻死,恐民仿效,不准旌表。伏思我世祖皇帝、圣祖皇帝临御万方,立教明伦,与人为善,而于此例慎予旌表者殉夫而殒命者往往有之。既有其事,若不予以旌表,恐无以彰其苦志所以数十年来,虽定不予旌表之例,而仍许其奏闻且有邀恩于常格之外者。”从上文“不旌不禁”的表述可以看出吴氏不属于“邀恩于常格之外”的幸运者,既然获得官方旌表的愿望一时难以实现,汪天与彰显母德的心理期待暂时得不到满足,这也为寻求其他的传世途径提供动力,相较于获得官方表彰,通过诗以纪事寻求公共社会的认可,无疑具有操作性与可行性。“文学是历史的一部分,文学文本也同样是文化物质生活的其他方面的语境,正如它们是文学的语境一样。”通过征求文字的行为,在官方体系之外实现对节烈忠孝的表彰早已成为一种社会常态。在官方难以周全兼顾到的社会生活中,诗文所具有的传世功能填补了这一缺憾,满足了人们荣亲扬名的心理需求。作为表彰节孝的一类诗歌,割股诗的写作传统历史悠久,相关存世作品甚夥,宋代刘克庄 后村居士集收录 真母吴氏挽辞一诗云:“割股延姑寿,抽簪活众饥”,而明代赞颂割股的行为亦有见载。(光绪)淳安县志 :“王敏遵,字思行,号少松,环水人。父子俨病笃,医药罔效。割股和药以进。父殁,哀痛不置,刻木像事之人,皆称为王孝子。好施予,或有贷者,负不责偿。嘉靖间,岁亢旱,蠲租弗取,复输谷三百石以济贫乏。郡守杨公大尹戴公闻而旌之,紫阳吴大初作 割股诗以赠。”在清代,为表彰节烈女性而出现了集体征诗,编辑成集的现象尤为普遍,尽管在这一过程中,诗人创作的应酬性与功利性大大增强,其作品亦难免沦为羔雁05国学学刊(二二二年第四期)(清)程云鹏:新安女行录卷一,清刻本。(清)汪天与编纂:萱圃录,清康熙五十年汪氏家塾刻本。(清)汪天与编纂:萱圃录,清康熙五十年汪氏家塾刻本。(清)丁廷楗、卢询修,赵吉士等纂:徽州府志卷十六,清康熙三十八年刻本。(清)高成美修,胡从中纂:淮安府志凡例,清康熙二十四年刻本。(清)汪嗣圣修,(清)王霷纂:朔州志卷十二,清雍正十三年刻本。(宋)刘克庄撰,辛更儒校注:刘克庄集笺注,北京:中华书局,2011 年,第 180 页。(清)刘世寗原本,(清)李诗续修:淳安县志卷十,清光绪十年刻本。文学研究之具,但在封建时代,割股这种极端的孝亲的行为,满足了时人对孝行的推崇心理,在此背景下民间基于自发的褒奖需要并藉此孕育出相应的文学作品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吴氏孝节行为得到表彰,并在诗坛获得极大反响与征集事件发起者汪天与自身的社会关系密不可分。汪天与身为歙人,又长期寄居扬州,据 淮海英灵集载:“汪天与,字苍孚,号畏斋,本歙人,移籍仪征。官户部山西司员外,刑部福建司郎中,极为赵恭毅公所倚重。畏斋幼工诗,兼善楷法,王文简 蚕尾续集 题五世读书图云:前贤读书处,五世尚名园。风雅持门户,弓裘到子孙。为畏斋作也。”汪天与原籍所在的歙县文教发达,而其所寄居的扬州作为清代文学渊薮更是为其交游网络的建立提供了重要支撑,随着汪天与社会地位的提高,这种大规模的征咏活动随之应运而生。在征诗过程中,汪天与故乡皖南以及其所寄居的淮海两地文人成为 萱圃录创作人员的主要来源地,如知名人士黄云、吴嘉纪、黄泰来、梅清、汪士鈜、张玉书、张祚、张楷、唐诗、唐麟翔诸人在 萱圃录中占有重要比重,他们的诗歌作品同样对吴氏孝节形象的塑造与传播发挥了重要作用。值得注意的是,“虽说文字书写的力量大于碑、坊、匾额的表扬,然而女性的事迹,由于几乎多发生于家内,本不易彰显,要搜录撰写闺阃贞烈之迹,实非易事。”吴氏割股事迹得以流传开来,受到交口称赞,除其子汪天与外,汪氏族人在宣扬节烈方面的贡献亦不容忽视,尤其是汪洪度、汪洋度对 萱圃录的成书贡献颇多。汪洪度,字于鼎。汪洋度,字文冶,他们凭借自身的士林声望与交际网络,参与一些重要诗人的征稿工作,如屈大均 后割肉诗为汪孝妇作小序云:“辛未秋八月,汪小叔于鼎、文冶以孝妇事,自邗江邮至。始知孝妇为于鼎、文治之嫂。于鼎、文治亦吾友也,乞予诗为寿。”再如,吴肃公 汪母吴孺人五十诗序中提及该诗写作背景时,也指向汪洋度:“今母(即汪天与母吴氏)年五十,汪文冶序以乞言,余为作 后割肉诗以寿云。”另一方面,部分汪氏族人也成为题咏活动的参与者,汪洪度诗云:“几年檗味滴冰心,此日他乡忆故林。竹里鸣鸡思问寝,松梢归鹤梦弹琴。一灯伴我萧萧织,万卷听儿夜夜吟。看取五花天上诰,疏篱相映蕊黄金。”从中可以看出汪氏家族成员对吴氏节孝行为的崇敬,以及表彰其人其事所做出的努力。总之,旌表制度与荣亲扬名心理之间的矛盾,客观上使得诗人走向前台,他们诗歌作品成为履行教化职能,满足社会心理需要的一个重要载体。萱圃录收录的诸多文献使得吴氏事迹得以记载并传播后世。而对吴氏及其两次割股的传奇经历,时人亦通过不同视角对其加以表现与评价,于此中体现出对女性孝、节、慈的伦理认同。二、诗歌以传:萱圃录与吴氏形象的多维建构对被征诗者而言,如何再现吴氏这种传奇经历成为需要面对的话题。“在 割股疗亲这一行为中,女性的身体被四分五裂为各种权力和话语争夺、角逐的场域”萱圃录中围绕吴氏割股的诸多纪事之作,固然依据生平加以展开,但诗歌通过想象与细节的填充,提高了事件叙述的表现15女性割股行为的旌表困境及其突破(清)阮元编撰:淮海英灵集丙集卷二,道光二十二年阮亨汇印文选楼丛书本。衣若兰:史学与性别:明史列女传与明代女性史之建构,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11 年,第 287 页。(清)汪天与编纂:萱圃录,清康熙五十年汪氏家塾刻本。(清)汪天与编纂:萱圃录 汪母吴孺人五十诗序,清康熙五十年汪氏家塾刻本。(清)汪天与编纂:萱圃录,清康熙五十年汪氏家塾刻本。徐鹏:谁之身体,谁之孝?对明清浙江方志记载女性“割股疗亲”现象的考察 ,妇女研究论丛2015 年第 5 期。文学研究力度,增强文字的感染力,这与传史求信的史书存在差异。例如,王棠对于割股过程的再现,凸显吴氏节烈的人物形象:甲寅贼横掠,红巾罥其首。新安遭祸殃,十室九逃走。嗟彼松明山,有妇掩户牖。不为贼彷徨,彷徨为君舅。君舅为何人,汪君字履生。病已成膈症,鬼伯相趣行。唏嘘吴氏妇,霜风刀斗鸣。抬头天暗黑,低头自经营。忽念左臂肉,可救人命倾。砉然为一割,皮白红相因。舅命将不活,臂羹进美饌。匕箸才沾脣,膈症全不见。贼众得闻之,撤营先传箭。毋惊孝妇里,兵马去如串。寖假十余年,良人归下泉。有臂未及割,丧归问墓田。妇也得闻之,血泪共涓涓。冉视右臂肉,伤夫不早还。刲已作羹奠,奇节人所传。诗人借助了大量的篇幅对吴氏割股的细节进行填充,如“抬头天暗黑,低头自经营。忽念左臂肉,可救人命倾”,再现了割股前的心理活动。除了直接表现对汪母吴氏行为的惊异外,贼人作为衬托对象也出现在诗人笔端,例如“撤营先传箭”,“兵马去如串”的场景再现,同样是诗人歌颂孝妇的产物,贼寇的存在是割股成为社会性事件的重要条件,也是以孝感贼,凸显吴氏孝妇形象的逻辑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他们的存在使得这一事件更显真实,也使得诗人所叙述的情节显得更加离奇。不仅如此,为更加凸显吴氏两次割股的非凡举动,部分诗人还有意识地对史料进行了剪裁,例如在两次割股间隔时间上就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法。根据王士禛 萱圃录序可知吴氏两次割股的时间相差十余年,这一点也可与同人记载相呼应:“甲寅贼横掠,红巾罥其首。寖假十余年,良久归下泉。有臂未及割,丧归问墓田”(王棠)、“谁知十余载,夫子殒长途。”(梅清)但在另一些诗人笔下则将两次割股的时间尽可能加以拼接,这就与历史实情不尽相合,例如汪士鈜诗云:“舅惟先代名贤裔,沉疴转剧在斯须。新妇侍药药不治,踯躅日夕徒嗟吁。未几夫子忽讣至,远在邗水天一隅。”诗中使用“未几”二字显然与实际不符,但从为了情节的需要而变更叙述方式而言,这种距离的拉近也使得情感的密度并未随着时间而有所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