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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运维公司沂水检修基地企业标准
QCRPHDYWB
2208.11.03-2017
治安保卫管理标准
新能源
公司
沂水
检修
基地
企业
标准
2208.11
03
2017
治安
保卫
管理
Q/CRPHDYWB 新能源运维公司(沂水)检修基地企业标准 Q/CRPHDYWB 2208.11.03-2017 治安保卫管理标准 2017-11-11 发布 2017-11-12 实施新能源运维公司(沂水)检修基地 发 布 _ _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2.1 引用文件.1 2.2 应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职责.2 4.1 副/助理主任.2 4.2 EHS 专责.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4.3 行政管理岗.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4.4 值班人员.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4.5 设备维护组.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5 管理内容与要求.2 5.1 重点部位管理.3 5.2 现场值守管理.4 5.3 视频监控管理.4 5.4 升压站出入管理.5 6 重要风险识别与控制.7 7 检查与考核.7 8 报告与记录.8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外来人员登记表.12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外来人员管理标准.21 QCRPHDYWB 2208.11.03-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是按照Q/CRPHDYW 2301.01.02-2017企业标准编写管理标准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部门:(沂水)检修基地。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勇 本标准审核人:刘磊、党旭亮、张立强、罗鹏 本标准审定人:魏兴华、赵小波 本标准批准人:卢东东 本标准由新能源运维公司(沂水)检修基地归口管理。本标准2017年首次发布。1 治安保卫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润电力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沂水)检修(以下简称“检修基地”)重点部位的管理,现场值守管理,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品的出入控制。本标准适用于检修基地辖区内的治安保卫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1995112号 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办法 Q/CRPHDYW 2208.11.02-2017 车辆安全管理标准 Q/CRPYW 2208.06.03-2017 EHS 事故事件管理标准 2.2 应用文件 QCRPHDYW 2208.05.02-2017 相关方EHS管理标准 QCRPHDYW 2208.06.03-2017 EHS事故事件管理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外来人员 指外包(含劳务外包)工程人员、参观人员、检查、指导人员、生产设备供货厂家的安装调试、技术指导人员、商务、业务联系人员、临时借工、实习见习人员等。QCRPHDYWB 2208.11.03-2017 2 3.2 检查、指导人员 指事先与检修基地联系,按照计划内容进行检查、指导工作的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4 职责 4.1 主任/副主任 负责人员出入证件和车辆出入证件的审批工作。4.2 EHS 专责 4.2.1 负责外来人员安全培训工作。4.2.2 负责人员出人证件和车辆出入证件的审批工作。4.2.3 负责组织编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4.2.4 负责建立健全和当地政府机构联络机制。4.2.5 负责定期开展安保专项检查工作。4.3 行政管理岗 4.3.1 负责人员出入证件、车辆出入证件的发放工作。4.3.2 负责外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4.4 值班人员 4.4.1 负责技防设备的运行管理、操作和钥匙保管工作。4.4.2 负责外来人员、车辆、物资出站、进站的验证和登记工作。4.4.3 负责监控治安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记录不正常事件。4.4.4 负责夜间场区内安保巡视工作。4.5 运维人员 4.5.1 负责技防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4.5.2 负责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人员出入证件、车辆出入证件办理。5 管理内容与要求 3 5.1 重点部位管理 5.1.1 管理范围 重点部位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大、损失大、涉及面广。基地重点部位有中控室、办公场所、物资仓库、档案室、继保室、35kV开关室、主变及GIS区域、水泵房、SVG连接变、餐厅、风机及箱变区域。5.1.2 基本要求 加强管理,严密防范,常备不懈,确保安全。5.1.3 加强群防工作 5.1.3.1 值班人员应切实掌握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5.1.3.2 EHS 专责应联系实际进行安全保卫、遵章守纪等方面的教育。5.1.3.3 EHS 专责应建立健全和当地政府机构联络机制,实现联控联防。5.1.4 完善技防措施 5.1.4.1 升压站内正常无人值守的重点部位(如:物资仓库、档案室、继保室、35kV 开关室、主变及GIS 区域、水泵房、SVG 连接变、风机及箱变区域)所有门、孔必须上锁关闭,其他有人工作的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离开后也必须上锁关闭。5.1.4.2 中控室设立紧急报警系统,在升压站上发生紧急事件或处置突发事件时使用。5.1.4.3 对升压站重点部位实施视频监控,围墙设置周界防范系统。5.1.4.4 技防设备由设备维护组负责建立设备清单(见附录 A.1)和维护检修,负责运行管理、操作和钥匙保管。5.1.5 加强值守管理 5.1.5.1 值班人员每日对升压站内各重点部位巡视一次(填写升压站巡检记录表),站外设备进行不定期巡视。5.1.5.2 外来参观学习的人员不准擅自记录、绘图、摄影和摄像。检修基地所有人员有权对无证、无专人带领的参观者进行查问,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当班维护主管。5.1.6 定期开展安保专项检查工作。5.1.6.1 EHS 专责结合“春检”、“秋检”开展全场性的安全大检查;EHS 专责对站内、站外设备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5.1.6.2 全场性安全大检查的内容: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治安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外来施工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消防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消防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情况;治安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协调完善群防、人防、技防措施。QCRPHDYWB 2208.11.03-2017 4 5.1.6.3 每月安全检查的内容:各重点部位、设备的状况;检修基地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隐患;工具、材料、重要物资的堆放有无安全措施以及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易燃易爆品的使用、存放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外来人员出入管理情况。5.2 现场值守管理 5.2.1 现场值守工作方式 现场采用视频监控、升压站围墙设置周界防范系统技防、每日巡检(站外每月巡检1次)方式相结合。5.2.2 建立企警联络机制 5.2.2.1 EHS 专责建立健全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联络机制,做好生产现场治安联防工作、防火和防汛等防灾工作,确保基地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共同维护生产现场的安全。5.2.2.2 EHS 专责组织相关岗位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5.2.3 应急处置 5.2.3.1 检修基地内发生无理取闹、无证强行进入等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及时向检修基地领导汇报,经劝阻无效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置。5.2.3.2 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生产安全时,保护好事发现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置。5.2.3.3 发生盗窃事件后,发现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向检修基地领导汇报,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工作。5.2.3.4 发生火灾、人身伤亡、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垮塌、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事件时,按照规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程序汇报有关领导。5.2.3.5 事发现场人员应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在应急处置的过程中,现场人员应根据检修基地领导的统一指挥,做好警戒、隔离、人员疏散及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5.2.4 紧急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电话:沂水基地沂水现场中控室值班电话 0539-2858688;沂水基地莒县现场中控室电话0633-6518880;沂水基地五莲现场中控室值班电话0633-5331166;报警中心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5.3 视频监控管理 5.3.1 视频监控设置在升压站中控室,由值班人员负责监视和操作。5.3.2 中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5 5.3.3 中控室值班人员负责升压站电动门开启与关闭。通常情况下,升压站大门电动门应关闭。5.3.4 值班人员必须要保守秘密,不得在中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传录像资料。5.3.5 当监控发现站区有可疑人员,车辆或事件时,应立即上报检修基地领导第一时间处置,监控人员翻看监控录像时,发现可疑情况时应及时了解情况并及时处置。对监控中发现的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5.3.6 监控录像按规定保存至少 3 个月以备查询。5.4 升压站出入管理 5.4.1 出入证件的办理 5.4.1.1 对外来参观单位(人员):经主任/副主任同意后,由行政管理岗发放“访客证”件,并做好“访客证”使用记录(见附录 A.3)。5.4.1.2 对实习、见习人员:由上级公司安排的实习、见习人员,填写临时证件办理登记表(见附录 A.4)1 份,及基地出入申请审批表(见附录 A.5)2 份,由接受实习、见习的班组或岗位签署意见,EHS 专责进行安全培训并签署培训意见,经主任/副主任同意后,至 EHS 专责处办理“临时入场证”并做好发放回收记录(见附录 A.6)。5.4.1.3 对长期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人员):申请单位(人员)填写临时证件办理登记表(见附录A.4)1 份,及 基地出入申请审批表(见附录 A.5)2 份,由设备维护组专业专责或岗位签署使用意见、EHS 专责进行人员资质审查和安全培训签署、合格后签署人员资质审查和安全培训意见、主任/副主任同意后,至 EHS 专责办理“临时出入证”并做好发放回收记录(见附录 A.6)。5.4.1.4 对短期技术人员前来现场协助、指导、培训等非直接参与工作的由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维护主管审核,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意后发放临时出入证,如有车辆随行,一同发放“临时车辆通行证”。工作负责人发放、回收并做好记录。5.4.2 出入证件的管理 类别 类型 使用范围 使用期间 证件管理形式 人员出人证件 访客证 1、员工家属参观2、外来单位或人员参观、考察 临时 主任/副主任审核,行政管理岗发放 临时出入证 外来实习、见习人员 半年以内 主任/副主任审核,EHS 专责发放 长期外来单位作业人员 半年以内 主任/副主任审核,EHS 专责发放 短期外来单位作业人员 一个月以内 主任/副主任审核,工作负责人发放 车辆出入车辆通行证 检修基地车辆及员工车辆 长期 主任/副主任审核,行政管理岗发放 QCRPHDYWB 2208.11.03-2017 6 证件 临时车辆通行证 外来实习、见习人员车辆 半年以内 主任/副主任审核,EHS 专责发放 长期外来单位作业人员车辆 半年以内 主任/副主任审核,EHS 专责发放 短期外来单位作业人员车辆 一个月以内 主任/副主任审核,工作负责人发放 5.4.3 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5.4.3.1 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升压站须由中控室运行值班人员核实清楚来访目的和理由后,方可开门放行。通过监控无法核实清楚的,需值班人员到就地核实相关证件,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升压站后,应先至中控室填写“访客登记表”(见附录 A.7)。5.4.3.2 外来人员因无证不能进入升压站区域的,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任自负。5.4.3.3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