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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运维公司沂水检修基地企业标准
QCRPHDYW
2208.07.02-2017
安健环风险评估管理标准
新能源
公司
沂水
检修
基地
企业
标准
2208.07
02
2017
安健环
风险
Q/CRPHDYW 华 润 电 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华 东 大 区 新能源运维公司企业标准 Q/CRPHDYW 2208.07.02-2017 安健环风险评估管理标准 2017-11-12 发布 2017-12-12 实施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华东大区 新能源运维公司 发 布 _ _ Q/CRPHDYW 2208.07.02-2017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与定义.1 4 职责.2 4.1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总经理.2 4.2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副/助理总经理.2 4.3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 EHS 办公室.3 4.4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技术支持部/集控运行部/综合管理部.3 4.5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光伏电站 EHS 第一责任人.3 4.6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光伏电站副主任/副场长/助理职.3 4.7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光伏电站 EHS 专责.3 4.8 风险评估小组.3 4.9 各小组/岗位.3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4 5.1 本标准依据的流程.4 5.2 危险源识别策划与准备.4 5.3 危险源识别.4 5.4 基准风险评估.5 5.5 专项风险评估.7 5.6 基于问题的风险评估管理.9 5.7 持续的风险评估.10 5.8 风险评估结果的应用.10 5.9 回顾.11 6 重要风险识别与控制.11 7 检查与考核.11 8 报告与记录.12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流程图.13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表格样式.14 附 录 C(规范性附录)风险评估方法(SPE 法).26 附 录 D(规范性附录)风险评估方法(LEC 法).33 附 录 E(规范性附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要求.38 Q/CRPHDYW 2208.07.02-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是按照Q/CRPHDYW 2301.01.02-2017企业标准编写管理标准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部门:EHS办公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 伟。本标准审核人:丁 洋、卢东东、刘朋志、王培德、王艳军、张文林、张现雷、张金鑫、孙松磊、裴旋、张宇成。本标准审定人:刘华巍、薛立国。本标准批准人:苏 彤。本标准由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EHS办公室归口管理。本标准2017年首次发布。Q/CRPHDYW 2208.07.02-2017 1 安健环风险评估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所属运营现场安健环风险评估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重要风险识别与控制、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所属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及光伏电站安健环风险评估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644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T24353-2009 风险管理 原则与实施指南 GB/T13861-2009 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24353-2009 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 GB 26164-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T27921-2011 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 GB 26860-20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部分)GB/T23694-2013 风险管理术语 DL 5027-201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B37T 2882-2016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国能安全2014161号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CMB253N(M)-2015 诺诚综合五星系统常规工业指导手册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风险 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3.2 风险点 是指风险伴随的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以及在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过程,或以上两者的组合。3.3 Q/CRPHDYW 2208.07.02-2017 2 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3.4 风险管理 是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防控,以最低成本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项目公司风险管理是项目公司管理层根据战略决策的要求,对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进行识别、分析评价、管控与处理,为使风险损失、可能性、发生频率降到适当低水平的系统管理过程。3.5 风险分析 是通过对标的事物分解剖析,发现其属性及彼此关系,承认和描述风险的过程。3.6 风险识别 是寻找、描述危险点、危险事件、危险原因及其潜在后果的过程。包括历史数据、理论分析、有见识的意见、专家的意见,以及利益相关方的需求。3.7 风险评价 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3.8 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3.9 风险分级 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3.10 风险分级管控 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3.11 风险信息 风险点名称、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当前状况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3.12 可接受风险 根据项目公司法律义务和安全方针已被项目公司降至可容许程度的风险。4 职责 4.1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总经理 4.1.1 负责审批公司 1 级风险治理方案及签报。4.2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副/助理总经理 Q/CRPHDYW 2208.07.02-2017 3 4.2.1 负责审核公司 1 级风险治理方案及签报。4.3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 EHS 办公室 4.3.1 负责督查运维公司所属各单位的 2 级及以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监督考核工作。4.4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技术支持部 4.4.1 负责技术指导运维公司所属各单位 2 级及以上风险管控措施制定、落实。4.5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集控运行部 4.5.1 负责监督指导运维公司所属各单位 2 级及以上风险管控措施制定、落实。4.6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光伏电站 EHS 第一责任人 4.6.1 负责组织成立本单位风险评估小组。4.6.2 负责审批本单位风险评估结果、不可接受风险清单。4.6.3 负责审批 2 级及以上风险的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并组织落实。4.7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光伏电站副主任/副场长/助理职 4.7.1 负责组织制定 3 级及以上风险的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并组织落实。4.7.2 负责审核风险评估结果、不可接受风险清单。4.7.3 负责审核不可接受风险的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4.8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光伏电站 EHS 专责 4.8.1 负责制定年度开展风险评估的方案、计划。4.8.2 负责监督安健环风险评估工作。4.8.3 负责监督 3 级及以上风险的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的落实。4.8.4 负责审核风险评估结果、不可接受风险清单。4.8.5 负责汇总风险评估报告工作。4.8.6 负责安健环风险评估的培训工作。4.9 设备维护主管/值班长 4.9.1 负责落实风险的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4.9.2 负责组织制定风险评估结果、不可接受风险清单。4.10 风险评估小组 4.10.1 开展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估工作;4.10.2 负责关联元素的专项风险评估工作;4.10.3 负责根据不可接受风险作业清单编制工作安全分析与作业指导书。4.11 各岗位员工 4.11.1 负责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落实具体的控制措施;Q/CRPHDYW 2208.07.02-2017 4 4.11.2 负责将发生的事故事件、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上报风险评估小组。4.11.3 根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风险管控措施。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5.1 本标准依据的流程 风险评估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图A.1)。5.2 危险源识别策划与准备 5.2.1 各运营现场每年进行一次安健环风险评估工作。5.2.2 每年 1 月 30 日前,运营现场 EHS 第一责任人组织成立风险评估小组,EHS 第一责任人任小组组长,应下发风险评估小组名单、责任、完成时间、监督人员等任命文件。5.2.3 每年 12 月 20 日前,EHS 管理岗制定下年度开展风险评估的方案、计划(明确评估的区域、流程、作业)和方法。5.2.4 每年 10 月 30 日前,EHS 管理岗负责汇总安健环风险评估报告上报 EHS 办公室。5.2.5 风险评估计划正式下发后 20 个工作日,EHS 管理岗组织应参加风险评估的人员进行相应的能力、技能培训。5.3 危险源识别 5.3.1 危险源识别方法:采用询问和交流、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获取有关信息、工作任务分析和安健环检查表等。5.3.2 评估对象 5.3.2.1 工作任务。5.3.2.2 工作场所(区域)。5.3.2.3 管理活动,如承包商管理、检修管理、工作许可管理、变更管理等。5.3.2.4 生产流程。5.3.3 在进行危险源识别过程中应考虑 5.3.3.1 常规和非常规活动。5.3.3.2 所有进入本单位控制下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相关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5.3.3.3 人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为因素。5.3.3.4 已识别的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组织控制下的人员的健康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5.3.3.5 在工作场所附近,由本单位控制下的工作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5.3.3.6 由本单位或外界所提供的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5.3.3.7 组织及其活动的变更、材料的变更,或计划的变更。5.3.3.8 安健环体系的更改包括临时性变更等,及其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5.3.3.9 所有与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相关的适用法律义务。Q/CRPHDYW 2208.07.02-2017 5 5.3.3.10 对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和(或)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什,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5.3.4 危险源识别、所在地点、量化要准确。危险源分类(见附录 B)。5.3.5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将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四大类(见附录 B)。5.3.6 事故类型分析时要考虑到可能带来的安健环的影响,便于识别后的控制,同时考虑关联元素的要求(见附录 B)。5.4 基准风险评估 5.4.1 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管理活动、生产流程、作业任务,开展危险源识别并确定风险等级,为制订本单位风险清单提供依据,为基于问题的风险评估提供输入。基准风险评估应持续进行,每年应对发生变化的部分进行更新。5.4.2 划分作业活动原则:作业活动的划分应覆盖本单位的全部生产管理和服务活动全过程。作业活动分类以区域、专业为单位,作业活动收集的相关信息应包括:5.4.2.1 任务:实施地点、持续时间、人员、实施频率等;5.4.2.2 设备:可能用到的机械、设备、工具及其使用说明;5.4.2.3 物资:用到或遇到的物质及其物理形态(液体、粉末、固体)和化学性质等有关资料;5.4.2.4 数据:作业活动及作业环境监测数据;5.4.2.5 现场工作环境(条件):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