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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研究起草技术指南
浅析
化妆品
补充
检验
方法
研究
起草
技术
指南
薛晶
第 53 卷 第 2 期2023 年 2 月Vol.53 No.2Feb.2023187 日 用 化 学 工 业(中英文)China Surfactant Detergent&Cosmetics Analysis on the“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Drafting of Supplementary Test Methods for Cosmetics”JingXue,QingyunYang,BaobinHuang*(National Institutes for Food and Drug Control,Beijing 102629,China)Abstract:In order to standardize the development of supplementary testing methods for cosmetics,in April 2021,National Medical Products Administration issued the“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Drafting of Supplementary Testing Methods for Cosmetics”.In this paper,regulations and requirements of the technical guide are analyzed in detail,the legal basis,development scope,main development direction,requirements for method text editing and method validation are arranged,and the project application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method development are focused on in combination with the“Guidelin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upplementary Test Methods for Drugs”.In the end,it provides reference for the relevant personnel of drug inspection institutions to develop supplementary testing methods for cosmetics,and some targeted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Key words:cosmetic;supplementary testing method;develop;draft;technical guidelineReceived:March 31,2022;Revised:January 30,2023.*Corresponding author.Tel.:+86-10-53852420,E-mail:.DOI:10.3969/j.issn.1001-1803.2023.02.009188第 53 卷专论与综述日 用 化 学 工 业(中英文)2021年1月1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国家对于化妆品的监管逐步趋严1。同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两个配套文件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和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研究起草技术指南2(以下简称“技术指南”),启动对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依据工作规程,国家药监局组织成立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专家委员会,下设专家组和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承担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起草、验证、审查、报送的相关咨询工作。按照规定,化妆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均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的立项申报工作。但受执法需求的导向作用影响,目前开展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工作的机构仍以各级药品检验机构为主。药检机构的从业人员大多为具备药品检验相关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些从事过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的研制工作,但对化妆品检验不甚熟悉。由于化妆品与药品在标准体系、检验特点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有必要结合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指南3对技术指南进行全面分析,以期为药检机构的相关人员开展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的研制提供参考。1 法律依据和研制范围技术指南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工作规程制定,旨在规范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工作,确保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的科学性、通用性和时效性。从法律体系的层次位阶上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工作规程分别从法规层面和规范性文件层面为技术指南提供依据,反映出我国化妆品监管体系的日臻健全和完善。在研制范围上,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针对的是可能掺杂掺假,或者可能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生产的化妆品。按照化妆品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无法检验的,国家药监局可以制定补充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其检验结果可以作为执法依据。2 主要研制方向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的主要研制方向包括三个方面:(一)识别可能掺杂掺假的化妆品;(二)识别可能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生产的化妆品;(三)符合工作规程规定的其他需要建立方法的研制方向。可以看出,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的目标待测物与常规化妆品检验基本一致,不同之处仅在于补充检验方法现阶段只针对禁用物质,暂不针对限用物质。3 立项申报技术指南明确提出,申报单位在起草补充检验方法前应首先向秘书处提交立项建议,同时抄报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在立项建议中,申报单位应报告项目拟解决的实际问题和关键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研究进展综述、项目适用范围、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等,以及已开展的前期研究成果、研究数据等。立项建议需经技术机构和监管部门两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审核。与之不同的是,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的研制无立项申报环节,在完成方法复核之后由起草单位向秘书处直接报送申报材料,同时抄报同级及上一级监管部门。因此,药检机构的相关人员在开展化妆浅析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研究起草技术指南薛 晶,杨青云,黄宝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 102629)摘要:为规范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工作,2021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研究起草技术指南。本文对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研究起草技术指南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全面分析,对法律依据和研制范围、主要研制方向、方法文本编写要求和方法验证等内容进行了梳理,并结合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指南,对立项申报和方法研制技术要求两项内容给予了重点解读,对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期为药检机构的相关人员开展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工作提供参考。关键词: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研究;起草;技术指南中图分类号:TQ6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1803(2023)02-0187-06189第 2 期专论与综述薛 晶,等:浅析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研究起草技术指南 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时,需要特别注意方法起草前应先立项申报。化妆品和药品在研发、生产方面的本质区别之一在于,化妆品具有明确的正面清单如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和负面清单如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而药品没有正面、负面清单的概念,任何已被证实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和已通过安全性评估且具备赋形、增溶、填充、缓释等功能的物质均可分别作为原料药(API)和药用辅料使用。这一本质区别使得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的研制可以具有一定程度的预见性和前瞻性,而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的研制只能遵从先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的思路。技术指南提出立项申报的意义也正在于此。通过立项,达到建立的方法既科学合理又兼顾监管需求的目的,还可避免因重复建立方法造成研究资源的浪费。化妆品禁用原料多达1 393种,但实际需要制定限量值的原料很少。因此从方法的实用性角度出发,秘书处认为研制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时,应将立项的侧重点放在那些具有一定功效,有可能被作为原料人为添加到化妆品中的禁用物质上。4 方法研制技术要求4.1 方法用途方法用途应与目标待测物相匹配。虽然技术指南没有对方法用途做出明确规定,秘书处建议可以类比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指南,对于非法添加、掺杂掺假的,一般设定为定性检查;对于禁用物质已制定限量值的,可设定为限量检查;未制定限量值的,需设定为含量测定。4.2 基质选择基质选择是方法研制必须要考虑的,这是由化妆品的成分特点决定的。化妆品通常由多种性质不同的原料复配而成,涉及的化学成分广泛,基质复杂,性状各异,常见的有膏霜类、乳液类、水剂类、油剂类、凝胶类、蜡基类、粉类等4。因此技术指南要求,选择的基质应涵盖可能含有目标待测物的某一功能类别化妆品的主要典型基质,且基质的取样量需考虑常规检验中的真实取样量。4.3 提取效果提取效果与“4.2 基质选择”紧密关联,主要系化妆品检验的样品前处理相对困难所致。如前所述,化妆品基质复杂,为消除基质干扰,往往需要进行较繁琐的样品前处理,传统的方法有消解法、液-液萃取法、浊点萃取法,目前较常用的有相分离样品前处理技术、场辅助样品前处理技术,近年来新发展起来的有加速溶剂萃取、超声辅助雾化(乳化)微萃取、超临界流体萃取等5。有时仅靠单一的前处理方法效果不理想时还需几种方法联合使用。复杂的样品前处理有可能在消除基质干扰的同时也对目标待测物产生影响,因此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在研制时必须考虑提取效果。技术指南要求,试验中应充分考虑目标待测物在提取净化过程中的吸附、转化等改变,应进行提取效果的验证。4.4 方法学考察与常规药品检验中的杂质分析相类似,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大多属于微量甚至痕量分析。因此在方法学考察方面,需结合方法用途合理设置指标参数。对照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指南,对技术指南规定的方法学考察项目和指标与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异同进行比较,后者遵从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用技术要求9101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 则6,详见表1。表2和表3分别显示的是化妆品、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回收率考察参考范围。表4和表5分别显示的是化妆品、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的精密度考察参考范围。由表1可见,化妆品和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的方法学考察项目大体相同,仅文字表述存在差异,例如对方法区分目标待测物和体系中共存物的能力,在化妆品检验中习惯称之为特异性,而在药品检验中习惯称之为专属性。二者在特异性/专属性、检测限、定量表1 化妆品和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的方法学考察项目和指标比较Tab.1 Comparison of the method validation items and indicators of the supplementary testing methods for cosmetics and drugs考察项目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特异性/专属性分 析空白基质和添加了标准物质的空白基质,考察空白基质中的化合物是否干扰测定定 性检查:阴性或空白样品,结构相似或组分中的有关化合物,应呈阴性反应限 量检查/含量测定:采用色谱法和其他分离方法应附代表性图谱,色谱法中分离度应符合 要求190第 53 卷专论与综述日 用 化 学 工 业(中英文)考察项目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药品补充检验方法准确度在 规定的线性范围内,设计高中低3个浓度水平的添加试验,每个水平重复至少6次,计算平均回收率。参考范围见表2在 方法定量限、2倍定量限、10倍定量限三个浓度水平进行回收率试验;对于有限量值的,在0.5倍、1倍、2倍限量值三个浓度水平进行回收率试验,当限量值为定量限时,在2倍和10倍限量值两个浓度水平进行回收率试验;对于暂无限量值的,在方法定量限和两个常见浓度水平进行回收率试验在 规定的线性范围内,取100%浓度水平的供试品,至少测定6份,计算平均回收率;或设计至少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