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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赛尔的和平努力与以色列的...择(1953~1956年)_钱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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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赛尔 和平 努力 以色列 1953 1956 钱磊
国别研究纳赛尔的和平努力与以色列的选择(19531956 年)钱 磊 埃及穆尼尔宰亚达摘 要:埃及与以色列之间早期实现和平的尝试始于 1953 年 4 月纳赛尔对联邦德国的秘密委托,中经 19531955 年的埃以缓和,终于1956 年中东战争。时任以色列总理摩西夏里特曾主动回应纳赛尔的和平倡议,联邦德国、美国、英国、联合国贵格会等多方力量也先后加入调解,故这次和平尝试被赋予内外福祉。但因以色列国内激进派的阻扰和国际机遇的转瞬即逝,埃以和谈无果而终。究其原因,本-古里安为以色列选择了“强大”而非“承认”的中等强国之路,并在政策主导权争夺中战胜了夏里特,从而终结了埃以实现和平的尝试。以色列的选择表明,霸权秩序并不必然导致稳定与和平,因其等级制结构催生的中间等级特殊利益,往往激励一些国家全力追逐中等强国地位,并实施“背靠霸权”的战略机会主义。因此,将所谓自由主义霸权秩序暗示为“宪政主义秩序的初级阶段”,是很难成立的。关 键 词:埃以和平;贾迈勒阿卜杜勒纳赛尔;摩西夏里特;本-古里安作者简介:钱磊,博士,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讲师(金华 321004);埃及穆尼尔宰亚达,埃及爱资哈尔大学中文系助理研究员、埃及宰加济格大学 2021 级博士研究生(开罗 11435)。文章编号:1673-5161(2023)01-0095-15中图分类号:D815文献标识码:A59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非洲伊斯兰主义思潮的历史渊源和发展演变研究”(20BSS028)的阶段性成果。感谢阿拉伯世界研究编辑部及评审专家提出的宝贵修改意见。文责自负。阿拉伯世界研究 2023 年第 1 期引言埃以之间早期实现和平的尝试即 19531956 年阿拉伯埃及共和国与以色列国的秘密和平接触。它始于 1953 年 4 月 4 日纳赛尔与联邦德国驻埃及大使冈瑟帕威克(Gnther Pawelke)的秘密会谈,中经 1953 年 8 月摩西夏里特(Moshe Sharett)回应和平和 1955 年 2 月的加沙袭击事件,到 1956 年 10 月苏伊士运河战争爆发时宣告终结。依据关键事件,这一和平尝试可分为三个阶段,即1953 年 4 月至 9 月的西德调解阶段,1953 年 9 月至 1955 年 2 月的埃以缓和阶段,以及 1955 年 2 月至 1956 年 10 月的战前阶段。学界对 19531956 年埃以和平尝试已有一些研究,但主要针对 19551956 年的战前阶段,且过于侧重于英美调解埃以和平之努力 如阿尔法(Alpha)计划、艾登(Eden)计划、伽马(Gamma)计划和贵格会(Quakers)调解,69 又称“帕威克调解阶段”。学界一般使用“帕威克调解”专指这一时期各方调解埃以和平的努力,因为帕威克是纳赛尔联系西方的最重要中间人。以色列学者以赛亚耶利内克(Yeshayahu A.Jelinek)曾以“埃及所选择的使者(即帕威克)是一位不受以色列欢迎的纳粹主义者”为由,为和谈失败中以色列的责任辩解。但据施万尼茨分析,帕威克虽然参加过二战,却不是纳粹 分 子。参 见 Wolfgang G.Schwanitz,“Adenauers Botschafter in Kairo:Die geheime Friedensvermittlung gypten-Israel 1953,”Historische Politische Mitteilungen,Vol.10,No.1,2003,S.155-156。相关研究参见 Elmore Jackson,Middle East Mission:The Story of a Major Bid for Peace in the Time of Nasser and Ben-Gurion,Toronto:George J.McLeod Limited,1983;Michael B.Oren,“Secret Egypt-Israel Peace Initiatives Prior to the Suez Campaign,”Middle Eastern Studies,Vol.26,No.3,1990,pp.351-370;Wolfgang G.Schwanitz,“Adenauers Botschafter in Kairo:Die geheime Friedensvermittlung gypten-Israel 1953,”Historische Politische Mitteilungen,Vol.10,No.1,2003,S.151-172;Yeshayahu A.Jelinek,Deutschland und Israel 1945-1965.Ein neurotisches Verhltnis,R.Oldenbourg Verlag,2004,S.365-369;David R.Devereaux and Cherry Schrecker,The Formulation of British Defense Policy Towards the Middle East,1948-56,London:Palgrave Macmillan,1990;Peter L.Hahn,Caught in the Middle East:US Policy Toward the Arab-Israeli Conflict,1945-1961,Chapel Hill: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2004;James Barr,Lords of the Desert:The Battle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Great Britain for Supremacy in the Modern Middle East,New York:Basic Books,2018;Joseph Heller,The United States,the Soviet Union and the Arab-Israeli Conflict,1948-67,Manchester: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2016。阿尔法计划主要由杜勒斯推动,时间为 1955 年 23 月。其间,英美在伦敦会谈并拟定了阿以边境地图,即“阿尔法地图”。艾登计划开始于 1955 年 11 月 9 日英国首相安东尼艾登的“市政厅演讲”,艾登呼吁在目前的边界和 1947 年巴以分治决议的基础上实现阿以和解,并在遣返和赔偿的基础上解决难民问题。纳赛尔表示赞同并承诺分阶段实施艾登计划,但刚刚回归总理职位的本-古里安拒绝了这一倡议。伽马计划于 1956 年 1 月开启,执行者是美国前国防部副部长罗伯特安德森(Robert B.Anderson),该计划大致保留了阿尔法计划的基本原则,(转下页)纳赛尔的和平努力与以色列的选择(19531956 年)以凸显霸权存在的道义性。但细究埃以和平尝试的全过程,战前阶段只是这次行动的尾声,此时埃以双方对和平均已了无诚意,故相关结论也只能佐证霸权存在的所谓“道义”。另外,一直以来学界对和谈失败原因的阐述中混杂着“以色列别无选择”“纳赛尔假和平”“埃以和平缺乏内外福祉”“霸权力促和平,但埃以抗拒和平”等政治倾向性观点,因此亟需进一步考证和客观分析。本文从中等强国和国际秩序等级制的视角出发,聚焦于埃以早期和平尝试的起源和高潮阶段(19531955 年),力图在以色列外交政策文件集:19481961(DFPI)、联邦德国外交档案文件集(AAPD)、摩西夏里特日记、美国对外关系文件(FRUS)等多方档案交叉互证的基础上,深究这次和平尝试失败的原因。中等强国(Middle Powers)的概念最早可追溯至 16 世纪意大利政治思想家乔瓦尼博特罗(Giovanni Botero)的名著国家之理由。博特罗在书中将世界诸国划分为三种类型,即大国(grandissime)、中等强国(mezano)、和小国(piccioli),认为中等强国是“无需他国帮助、仅凭自身力量和权威即可自我矗立的国家”。其中,“自我矗立”是中等强国的立身之本,是其区别于一众小国的关键。20 世纪以前中等强国的角色一直被忽视,这是因为近代国际秩序奉行强权法则,中等强国只是大国渔猎的对象。一战结束后,中等强国概念在国际政治话语系统中兴起,主要代指国际联盟中仅次于常任理事国的非常任理事国,如79(接上页注)但艾森豪威尔增加了筹码,承诺一旦实现和平将给予埃以双方大量经济和军事援助。贵格会调解开启于 1955 年 4 月,始于埃及驻华盛顿大使艾哈迈德侯赛因的请求,由联合国贵格会计划主任埃尔莫杰克逊(Elmore Jackson)主持。以色列外交政策文件集:19481961(Documents on the Foreign Policy of Israel,DFPI),由以色列国家档案馆(Israel State Archives)主持编撰,英文版、希伯来文版各 14 卷,于 1981年至 2016 年间断续出版。本文主要使用第 7 卷(1992 年出版)、第 8 卷(1995 年出版)、第 9 卷(2004 年出版)和第 10 卷(2016 年出版)。联 邦 德 国 外 交 档 案 文 件 集(Akten zur Auswrtigen Politik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AAPD)由德国当代历史研究所(Institut fr Zeitgeschichte)主持编撰,1993 年后连续出版。本文主要使用 1953 年卷(2001 年出版)。自 1953 年 10 月奇比亚事件严重破坏埃以和平接触进程开始,摩西夏里特就执笔录史。1978 年后,其子雅科夫夏里特(Yaakov Sharett)以争求和平:摩西夏里特日记(希伯来文)之名,出版了夏里特的日记。本文使用该日记 2019 年的英文译本,参见 Moshe Sharett,My Struggle for Peace:The Diary of Moshe Sharett,1953-1956,3 Volumes,Neil Caplan and Yaakov Sharett,eds.,translation from the Hebrew,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2019。Giovanni Botero,The Reason of State,Robert Bireley,tran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7,p.5.Kenneth N.Waltz,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New York:Random House,1979,p.72.阿拉伯世界研究 2023 年第 1 期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等。二战结束后,随着国际秩序规则的变化,中等强国的数量和地位逐步提升。对中等强国的概念界定 即中等强国与大国和小国的主要区别,学界意见分为两派:一是规模论及其延伸而来的量化论,其认为领土、经济、科技和军力方面的中等规模国家(Middle-sized States)即为中等强国;二是行为论,其认为一国能否被称为中等强国的最重要因素是其外交行为 即存在某种所谓的中等强国外交,自我约束或被迫自我约束的中等规模国家因其缺乏对地区和国际政治的影响力,故不能算成强国(Powers)。因此,行为论更多地关注国家的外交政策行为,而非它的规模。本文认为,中等强国在一战前帝国秩序下的逐渐消亡和二战后霸权秩序下的重新兴起表明,中等强国的历史存在同国际秩序的结构和规范变迁息息相关。长久以来,学界对国际秩序结构的认知桎梏于“大国小国”或“首强国二等国家”的二等级结构,中等强国的角色常常被忽视。但是,二战后中等强国在组建安全同盟、稳定国际秩序、约束大国行为、贯彻地区雄心、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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