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第39卷第2期唐都学刊TangduJournalMar.2023Vol.39No.2【儒学与新时代】论先秦儒家“善”的三重境界廉天娇(江苏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徐州221116)摘要:先秦儒家对“善”的境界的阐发,具有三个层级:一是以“自足其乐”为中心的一般境界,此种境界追求的“乐”并非物质生活的享受,而是内心的充实快乐,以此实现自我的价值,发挥“善”的潜质,达到理想人格;二是渐次境界的淑世情怀,体现为博施济众、修己安人的道德精神,并将个人之善推广到天下,使个人与群体关系达到和谐;三是最高境界的止于至善,这是儒家所提倡的最高的价值目标和道德境界,“至善”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对本性的复归,自我生命的升华。关键词:先秦儒家;善;自足其乐;淑世情怀;止于至善中图分类号:B2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0300(2023)02006206收稿日期:20220613基金项目:江苏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先秦儒家善观念探微及其当代价值建构”(21XFRX021)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廉天娇,女,河南沁阳人,哲学博士,江苏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中国哲学研究。关于境界,汤一介认为“境界”是人们达到的修养境地[1],故以天人合一、情景合一、知行合一的境界对照“真、美、善”,并将“善”看作是“知行合一”。冯友兰认为境界“是人对宇宙人生在某种程度上所有底觉解”[2]43,提出了人生“四境界”说。本文论述的主体境界,主要是人们所追求的道德修养、思想觉悟、精神价值层次和价值目标的达成。一般来说,境界是对人生价值的认同,价值指向的不同往往会达至不同境域。“善”作为价值判断、道德基础,已然包括人在自然、社会中的价值的满足,就其本质来看,“善”是实现主体必然性的境界。在先秦儒者们看来,由于人的精神心理层次的体悟不同,“善”的境界也有不同的层级:一般境界的自足其乐、渐次境界的淑世情怀、最高境界的止于至善。一、先秦儒家“善”的一般境界:自足其乐先秦儒家“善”的一般境界是最为基础的,旨在个人身心的愉悦和满足,类似西方哲学家所说的快乐,但不同于西方的快乐主义。中国哲学当中也讲“乐”,但并非停留在物质层面的享乐或欲望的满足,而是包含了“乐”的道德精神,即“自足其乐”“乐山乐水”“安贫乐道”的旷达超脱,是心灵境界的一种提升,这样的“乐”才是中国哲学语境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