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的分方向联合培养李培锋*摘要:高校作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确保从数量、质量和结构三方面满足涉外法治工作的人才需要,这是新时代赋予高校法学教育的重大课题。高校要实现涉外法治人才的“供给侧”与“需求侧”匹配,需要根据当前的人才结构性需求进行分方向培养。高校要实现涉外法治人才的高质量输出,需要在法学院系这一责任主体基础上,整合各种培养资源,开展更有成效的多主体联合培养,如“学院+学院”“国内高校+国内高校”“国内高校+国外高校”“国内高校+涉外法律实务部门”。各高校只有根据区位特点、学校特点、学科特点,灵活选取有针对性的分方向培养方式和更有成效的联合培养方式,才能更好地为国家、企业和公民的涉外利益保护提供充足的、多元的、高素质的涉外法治人才支撑。关键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分方向培养联合培养*李培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英美法律史,法律职业伦理。138论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的分方向联合培养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开展涉外法治工作提供人才保障。高校作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确保从数量、质量和结构三方面满足涉外法治工作的人才需要,这是新时代赋予高校法学教育的重大课题。为顺利实现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的高质量和匹配性输出,高校供给侧亟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和实施分方向的联合培养。一、新时代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治理格局正在发生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我国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例如,以美国为代表的某些国家和国际组织以国际法的名义实施国内法,以人权名义在国际上对我国进行围剿打压,不顾中方意愿滥用国际仲裁程序介人我国与邻国的海洋争端解决,以反倾销、反补贴和贸易保障措施限制我国出口,对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造成严重威胁和不良影响。在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更加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从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到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从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到参与解决国际气候变化等各类重大国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