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刘清平,哲学博士,武汉传媒学院电影与电视学院教授、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研究方向:中西文化比较、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美学。《学术界》(月刊)总第297期,2023.2ACADEMICSNo.2Feb.2023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深度悖论解析刘清平1,2(1.武汉传媒学院电影与电视学院,湖北武汉430205;2.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上海200433)〔摘要〕卢梭的契约民主理念植根于有关“一致同意”的浪漫幻想中,而且还把“好”与“正当”、“效益”与“正义”混为一谈,结果将“公意”的目的归结为所有人一致意欲的对于所有人的最大之好,陷入了凭借“公共福祉”压倒“权益平等”的泥潭,以自败的方式展示了一个深度悖论:他努力通过契约民主找到一条打破“枷锁”、实现“自由”的途径,却由于未能坚持“不可害人”的正义底线,反倒让人们的“自由”落入了契约民主的“枷锁”中。〔关键词〕卢梭;契约民主;公意;共同之好;正义底线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3.02.003卢梭《社会契约论》在西方思想史上的深远影响,是其不算很长的篇幅所无法尽言的,究其原因首推其中阐发的基于契约论思路的“主权在民”理念。然而,在备受推崇的同时也饱受诟病,这从一个侧面暴露了其中蕴含的内在悖论的深度张力。〔1〕本文试图依据“不可害人”的正义底线,从政治哲学视角对此进行一些规范性的批判分析,指出卢梭是由于混淆了“好(善)”与“正当(权益)”的缘故,在勾画乌托邦式契约民主理念的过程中,否定了他同时倡导的人生自由和应得权益,陷入了无力自拔的理论困境。一、旨在“转让权益”的社会契约作为全书的题旨,卢梭在《社会契约论》开篇处明确指出,他的目的是在探究某种合法而可行的政权规则的过程中,“努力把正当(权益,right)许可的东西与利益(interest)要求的东西统一起来,以便正义(justice)与效益(utility)不致出现歧异”。〔2〕与人们频繁引用的第一卷题旨,同时构成了他的标志性理念的那句名言“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处不在枷锁之中”相比,〔3〕这段话不怎么受到重视,尤其很少有人注意到,正是由于卢梭未能正确处理他在此强调的“好”与“正当”的关系问题,才导致他的政治哲学陷进了这句名言精辟揭示的那个悖论:他试图通过契约民主找到一条帮助人们打破“枷锁”、实现“自由”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