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中心学校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为促进我校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开展城乡教师交流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因地制宜、市乡统筹、政策引导、城乡互动的原则,以加快教师成长为重点,深化教体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人才成长的方法途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体事业均衡、快速、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开展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充分发挥教师队伍的人才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名教师的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大力弘扬农村教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促进城乡教师工作作风的转变和业务能力的提高,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使我市城乡教师队伍均衡、协调发展,达到全面提高我市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质量的目标。三、具体措施在总结我校教师到农村支教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今年的城乡教师交流工作,以城乡同类学校结成交流对子为基础,同步实施以下具体措施,鼓励学校教师积极参加下乡支教,进行教师交流活动。(一)学校原则上一对一教师交流。学校选派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事业心强、思想觉悟高的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承担一定量的教育教学任务,并指导相同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农村对应学校也要按照x%—x%的比例选派积极上进、有培养前途的年轻教师到城市学校任教,期限为一学年。(二)上示范课、指导课或开办讲座。学校应选派不少于x个主要学科骨干教师到对口联系的农村学校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等,每学期每学科不少于x次。(三)结对指导。学校至少选派x名优秀骨干教师与农村学校相同学科的教师结成对子,通过听课、说课、评课、参加教研活动等方式进行结对指导,每名教师每学期具体指导不少于x次。(四)挂职锻炼,学校每年选派一名中层领导到农村学校挂职锻炼,期限为一学年。(五)城乡交流学校领导,要充分利用结对交流平台,开展教改、教研等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达到共赢效果。四、管理办法(一)交流学校三年调整一次,交流教师的人事关系和待遇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学校发放。(二)城乡交流期间的人事管理,原则上由受援单位负责,考勤、考评工作与交流学校教师一视同仁,交流学校要加强对交流教师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