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乡换届中开展党代表“五带头一承诺”活动的通知各乡镇区党委、县委教育工委、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县直各系统党总支: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今年x月,我县将产生县乡两级党代表并开展党委换届工作。为进一步引导县乡党代表认真履职尽责,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省委、市委关于换届工作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县乡党委换届期间开展党代表“五带头一承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体及时间安排开展本次活动的主体是各乡镇区党委、县委教育工委、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县直各系统党总支,以及新产生的县乡两级党代表。开展活动的时间为x月x日—x月xx日。二、活动内容本次活动以“五带头一承诺”为载体,具体要求是:(一)带头贯彻党的决定。县乡两级党代表要把对党忠诚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讲政治、顾大局,正确领会贯彻执行党委意图主张和决定,特别是在换届选举等关键时刻要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考验。(二)带头遵守换届纪律。要组织县乡两级党代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体谈心谈话、开展会风会纪监督等方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三)带头履行代表职责。要按照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规定》有关要求,引导党代表认真履行审查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提出意见建议等工作职责,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的建设贡献力量。在会议召开期间,要引导党代表服从组织管理,遵守会场纪律,文明用餐住宿,树立良好形象。(四)带头联系党员群众。各基层党(工)委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所属党代表在大会召开前后,通过深入基层党组织走访座谈、参加“三会一课”、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县乡换届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法规,特别是要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五)带头宣传发展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