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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
日有食
中心
代春敏
第1期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No.12023年1月Journal of Jilin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Social Science Edition)Jan.2023doi:10.3969/j.issn.2096-2991.2023.01.005救日与救君:董仲舒的“重异”思想以 春秋 经录“日有食之”为中心代春敏1、2阿卜杜拉1(1.马来西亚理科大学 人文学院,马来西亚 槟城 11800;2.衡水学院 董子学院,河北 衡水 053000)摘要 春秋 为信史,记录三十六次日食,书法不一,皆为“记异”,日食与人事相联,被赋予天道伦理和政治哲学的象征意义,这也是 春秋 为什么记录了三十六次日食的原因和价值所在。“异”先于事而至,有预告和警示之用,董仲舒因此而“重异”,依照日食发生的时间、方位、状态,对三十四次日食进行诠释,各有所指。日食是阴犯阳,以礼“救日”是为了助日、助阳,减少“异”带来的恐惧和损害。在“异-事”的诠释理论和模式中,人的主体性作用始终被强调、被肯定,董仲舒“重异”实则是“重政”,“救日”实则是“救君”,是董仲舒对王道的笃信和实践。关键字 春秋;日有食之;救日;董仲舒;重异中图分类号B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2991(2023)01-0033-08收稿日期 2022-11-22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9ZDA02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9BZX051);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ZD202125)作者简介 代春敏(1973-),女,河北衡水人,马来西亚理科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衡水学院董子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董仲舒与儒家思想;阿卜杜拉(1974-),女,马来西亚槟城人,马来西亚理科大学人文学院哲学与文明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伊斯兰思想,伊斯兰伦理。春秋 记录三十六次日食,公羊传 皆以“记异”而书“日有食之”。春秋 重义理,这些天象的观测记录,由天文学数据上升至政治伦理和哲学的高度,反映到人类社会的道德实践、礼法制度、伦理规范等领域,与现实世界的具体事件建立了某种关联,以 春秋 大义为后世立法。“异”先于事而至,有预警作用,正因如此,董仲舒谨案 春秋 之义,以“灾异”说“人事”,对其中的三十四条日食记录进行具体解释,这是董仲舒灾异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政治哲学中“重异”思想的充分体现。一、书例不同仍为信史早在夏商时期,先民就开始关注日食,殷商卜辞中有关于日食的零散记载,而 春秋 对于日食的记录,有完整纪年,在世界天文史上是可以考证最早的、极为可贵的数据。春秋 首次记录日食是在春秋 记录三十六次日食,左传 中有三十七次,其中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公羊传 穀梁传 中皆无记录。本文依 公羊春秋,以三十六次日食为准。-33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隐公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157。日食一定发生在朔日,即每月初一,春秋 重始,第一次发生日食,时、月、日都有记录。公羊传 曰:“日食则曷为或日或不日?或言 朔 或不言 朔?曰 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 者,食正朔也。其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后。”157-59有书日或不书日,有书“朔”或不书“朔”,书法不一。“朔”,朔日。说文解字 月部 曰:“月一日始苏也。”2313每月开始的第一天,即农历初一,月亮由弦月向满月复苏。后汉书 律历志下 曰:“日月相推,日舒月速,当其同所,谓之合朔。舒先速后,近一远三,谓之弦。相与为衡,分天之中,谓之望。以速及舒,光尽体伏,谓之晦。”月亮绕地球一周,有两次与地球、太阳处于一条直线上,这两次的月相分别被称为“朔”和“望”。“朔”不仅是古代历法中确立时月的重要节点,还是重要的王权象征。周礼 春官 大史 中有“告朔”之礼,曰:“颁告朔于邦国。”郑玄注曰:“天子颁朔于诸侯,诸侯藏之祖庙,至朔,朝于庙,告而受行之。”32085周天子受命于天,有权颁布历法,每年秋冬之季将第二年的历书颁发给诸侯,诸侯接受并藏于祖庙,每月于朔日行告庙听政之礼。礼记 玉藻 云:“听朔于南门之外。”4776听朔,指诸侯听政于天子。汉书 律历志上 曰:“周道既衰,幽王既丧,天子不能班朔。”5980天子势微,不能再颁告朔于诸侯,诸侯自然也就省去每月的告朔之礼。“有”,说文解字 有部 曰:“不宜有也。”段玉裁注曰:“本是不当有而有之称。”2314不应当拥有,或出现与平常不一样的现象。关于“有”的含义,后世学者多有质疑和争论。春秋 在记录其他异象时,也多用“有”,如庄公十八年“秋,有蜮”;庄公二十九年“秋,有蜚”;文公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宣公十六年“冬,大有年”;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昭公二十五年“有鹳鹆来巢”;哀公十三年“冬,十有一月,有星孛于东方”。以 春秋 经例而言,“有”表示不当出现的一种现象,“食之”表示日被遮蔽,不同于寻常状态。“食”,甲骨文是会意字,下面是食器,上面是类似字母“A”的字形,一说是张大口,一说是盖子。东汉时字形演化为上面是“人”形,下面是一横,整体字形表示吃东西。诗 魏风 硕鼠 曰:“硕鼠硕鼠,无食我黍。”此“食”字即指啃食谷物。说文解字 食部 曰:“一米也。”本义是一粒米,段玉裁注曰:“引伸之人用供口腹亦谓之食。”2218由米引申为人们用来果腹的食用之物。古人认为发生日食是太阳被神物所吞噬,“日有食之”,表示日光被遮盖,日被食,亦称“日蚀”。春秋 共记录三十六次日食,共有五种书例。一种是正例:书月、书日,书“朔”。其余四种非正例:书日不书朔;不书日书朔;书月不书日不书朔;书既,日全食。非正例记录的日食,都是有所失。徐彦 春秋公羊传注疏 序 曰:“失之前者,朔在前也。谓二日乃食,失正朔于前。是以但书其日而已。失之后者,朔在后也,谓晦日食,失正朔于后。是以又不书日,但书其月而已。”14本应是初一朔日,有时记为前一日,即晦日;有时记为后一日,即初二日,因此都书月不书日。段熙仲 春秋公羊学讲疏 曰:“其实失之前,失之后,皆步历之不精为之。”6233非正例的书法,是因堪测不精,记录不详。穀梁传 曰:“言日不言朔,食晦日也。言朔不言日,食既朔也;不言日不言朔,夜食也。”715书日不书朔,是因日食在晦日,即农历三十;书朔不书日,是既朔,发生的是日全食;不书日不书朔,是日食发生在夜里,无法观测,只能推断。汉书 五行志下 中刘歆曰:“史记日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当月球恰好运行到与太阳黄经相等时,月亮正好处于地球与太阳之间,从地面上逆着太阳光,完全观测不到月光,这时的月相为“朔”;当地球处于月亮和太阳之间时,从地面上顺着太阳光观测到的月亮,被称为“望”。参见(南朝宋)范晔,后汉书 志第三 律历下,中华书局,2007年,第912页。章太炎 与刘光汉黄侃问答记 曰:“日、月蔽遮为有。”王国维 观堂别集 认为,“有”的字形为持肉,本义为侑食之“侑”,即助,劝食。至于 说文解字 之解并非“有”之本义。顾炎武 日知录 也否定 说文 对“有”字的解释,认为是“失其本指”。王引之 经传释词 则将“有”释为“或”,认为二字声同义通。但“或”多用来指人。黄侃 文字声韵训话笔记 认为,“以经例言之,皆不宜有也”。见李佐丰:试谈 左传“日有食之”中的“有”,内蒙古大学学报,1985年第2期。庞光华:左传“日有食之”新解,贵州文史丛刊,2003年第3期。-34不言朔而实朔,或脱不言朔与日,皆官失之也。”51479史官记录,有时书朔而实际并非在朔日;不书朔而实际发生在朔日;干支纪日和朔都不书,这些都是史官的错失。从时间来看,前一百多年,隐、桓、庄、僖、文、宣时期,记录十五次日食,只有八次是正例;后一百多年,成、襄、昭、定、哀时期,记录二十一次日食,除襄公十五年的一次“不朔”外,其余皆为正例,说明后期的记录更加详细而精确。尽管书例不同,各有说法,但 春秋 仍不失为一部信史。春秋 因事见义,“日有食之”不只是作为一种天文现象被简单记录,而是被赋予天道伦理和政治哲学的象征意义,每次的书例,都有其深旨大义,这也是 春秋 二百多年的历史,为什么只记录了三十六次日食的原因之一和价值所在。由于当时的观测地点、环境、所处经纬度、所据历法、置闰和计算方法等的不同,造成遗漏、错简或误差,但这些失误不可以任意篡改,也不影响 春秋 的可信度。同时,这些记录还是后世天文学及相关领域的重要文献史料和依据。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对于 春秋 日食的重新推算,成了历代天文历算学家的必修课和基本训练。所以说,春秋 的三十六次日食记录是可信的。二、“日有食之”俱为“记异”:先事而至以“重异”隐公三年“日有食之”,公羊传 曰:“何以书,记异也。”157-58春秋 书写日食,皆为“记异”,天有异象,人事必有所应。日为阳,月为阴,日食是月侵蚀日,是阴盛侵阳之兆,历来被认为是一种罕见的、异常的、可怕且不吉利的天象。“异”,不仅是自然天象之异,更是人事之“异”,预示将发生异乎寻常之事或人间乱象。对此,人们表现出高度的警觉,尚书 夏书 胤征 记载夏代的一次日食:“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8183发生日食,众人惊恐,乐师、官吏、役夫忙于奔走应对,这种恐惧源于天之异象与国家大事的相互感应和紧密联系,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董仲舒多言“灾异”,汉书 中记载:“汉兴推阴阳言灾异者,孝武时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则眭孟、夏侯胜,元、成则京房、翼奉、刘向、谷永,哀、平则李寻、田终术,此其纳说时君著明者也。”53194-3195王引之在 经义述闻 中说:“自董仲舒推言灾异之应,已开谶纬之先。”9589推言灾异之应,实则自董仲舒开始。董仲舒认为灾、异不同,灾是灾,异是异,且重视“异”。灾,说文解字 火部 作“烖”,即“天火”,是自然发生的火害,“灾”是“烖”的异体字,表示“火起于下。焚其上也”2484,火从房下烧起,烧到屋顶。异,“分也”2105,有分别的,不一样的,特殊的,不正常的。释名 释天 曰:“异者,异于常也。”1016a怪异、异乎寻常之事物。春秋 书灾异例,也有分别,记“灾”有水、旱、虫、牛疫等,“异”有日食、月食、星孛、彗星、陨石、地震等。徐彦疏也指出,“灾者,有害于人物,随事而至者”1 90,“异者,非常可怪、先事而至者”158,据其是否有害于人、物,随事而至先后进行区别。“灾”对人、物有害,事后发生灾;“异”是特殊的征兆或异象,先于事件而至,是对祸患的预示和警告,可见,灾、异并不是一回事。春秋 以天变讥刺人事,从中也可以看出对灾、异的不同态度。定公元年 公羊传 曰“异大乎灾也”,何休 解诂 曰“异 者,所以为人戒也。重 异 不重 灾”11066,先于事件发生的“异”,对于执政经 传 对于日食的记载不同,左传 记录三十七次日食。另外,关于干支和有无书“朔”,三 传 亦存在一些分歧。日食记录体现了古人高超的天文测算能力和认真严谨的科学态度。僖公十五年五月和宣公十七年六月的两次日食均为夜食,无法观测,但依据日月的运行规律分析,古人做出精准的科学推测。而且,据专家对 春秋 日食的推算和考证,宣公十年与僖公十二年的两次日食相距605月17866日,平均每月29.5305785日;襄公二十一年与宣公十七年的两次日食也是相距605月17866日,这与现代天文常数29.530588相差甚微。参见何幼琦:春秋“日食”研究的新发现,管子学刊,1990年第3期。代春敏等救日与救君:董仲舒的“重异”思想以 春秋 经录“日有食之”为中心-35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者来说,可以尽快采取措施,避免灾祸。因此,春秋 注重对“异”的记录。董仲舒曰:“其大略之类,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11253灾、异皆与人事相关联,灾发生在人事之后,进行谴责和惩罚;异有警示作用,相当于“亡羊补牢”,尚可挽救,谴告无效后才随灾而至,异大于灾,是更加严厉的天威。由此,董仲舒重视“异”。对日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