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INSTRUCTION操作实务规范申报问题未按要求如实申报在填写申报单时,“用途”一栏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如“食用”“保健品”等,不应随意填写“其他”。同时,“商品编号”也应按照食品真实属性进行申报。未填写境外生产企业在华注册编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启运的输华食品,在进口申报时应在报关单“产品资质”项下“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证书栏(许可证类别代码519)规范填写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产品准入问题进口未获准入的食品食品进口商应对照海关总署《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http://43.248.49.223),检查进口肉类、水产品、乳制品、燕窝、肠衣、蜂产品等是否获得准入。未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海关依法对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进口食品实施检疫审批管理。食品进口商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质量安全问题不符合进口食品一般要求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暂予适用的相关标准要求。标签不合格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需提供说明书的,还应当配有中文说明书。进口鲜冻肉类产品、水产品内外包装标示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生产的输华食品,应当在输华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或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内外包装是指运输包装和独立包装的可单独销售的销售单元,企业可根据实际采用印制、加贴、喷涂等多种形式进行标注。企业管理问题未进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并公布获得注册的企业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48号令)规定了注册条件和程序、申请材料、注册管理等内容。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3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规定了境外生产企业申请、查询、申报、标注等内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6个月内,企业可向海关总署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未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食品进口商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下列内容:是否制定和执行了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食品是否符合中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