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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
流程
再造
视角
下基层
提升
研究
派出所
钱文涛
Journal of Hebe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ublic Security Police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22年 12月Dec.2022第 22卷 第 4期Vol.22 No.4警务流程再造视角下基层警务效能提升研究以B派出所为例钱文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摘要:基层警务是我国公安工作的基础,是应时代要求改革提升警务效能的根本所在。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下,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警务体系提升基层警务效能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发展方向,也是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警务流程再造理论视角以系统思路对 B派出所警务效能现状及所存问题进行分析,在理念、技术、机制、效能评价、民意五个维度提出建议,以使“汗水警务”向“效能警务”过渡。关键词:警务流程再造;警务效能;公安派出所;基层警务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6405(2022)04-0070-04面对新时代背景下复杂的治安形势,加快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成为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了建设符合新发展阶段要求的现代警务体系,公安机关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实施改革强警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机关围绕着夯实基层警务、提升警务运行质效与实战能力等进行了一系列的警务改革,已取得历史性成就。基层警务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对基层警务效能提升的研究探索对完善公安工作、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一、警务流程再造与警务效能概述(一)警务流程再造与警务效能的概念警务流程再造由美国管理学家哈默和钱皮提出的业务流程再造理论发展而来,是业务流程再造理论在警务改革领域中新的应用。业务流程再造是指针对业务流程所存在的基本问题进行深刻思考,并对它以回归零点的决心进行彻底设计,以求公司整体在成本、质量、效率、服务等方面取得极大地改善。警务流程再造则强调以处理警务的程序、方法、步骤为中心,将人民群众的满意与需求为奋斗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在警务实践中根据不断变化的客观实际情况重新设计组合警务工作流程,实现警务流程的功能集成与管理的职能集成,整合警务体系能力提升警务效能。警务效能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履行职责任务过程中所体现的工作效率、效果、效益的叠加态与综合体。警务效能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自我效能”,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个体履行职责的效率、效果、效益的综合体。在一定组织中,自我效能发挥大小受到个人能力与内在意愿的影响。二是“集体效能”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整体履行职责的效率、效果、效益的叠加态。集体警务效能发挥大小受到个体警务效能(能力量度)、组织适应性(过程量度)、指标实现(目标量度)三重因素的影响。(二)基层警务效能提升的意义公安机关是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秩序承担者,其职能决定了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多元化,其业务涉及到了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命题的提出,政府体制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过渡,这对新时代基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效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促进效能政府建设。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战略和全局上正式提出了“社会治理”的命题,将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行政机制改革的关键1。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党中央再次强调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服务,使我国政府向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方向转变。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节点之一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部门,其警务效能侧面反映出政府工作效能。在我国社会转型过渡时期,基层公安机关高水平的警务效能更能够促进政府行政效能建设行稳致远2。2.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与社会急剧变迁,政府执政能力水平面临严峻考验。提升警务效能要求公安机关盘活“存量”、提升“增量”,对各种警务要素及资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合理的安排与配置,用最小的成本提升处理作者简介:钱文涛(1999-),男,江西新余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级公安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社会治理。收稿日期:2022-10-2270矛盾纠纷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的能力进而实现警务输出效果的最大化,来保障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与不断强化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基层公安机关警务效能提升可以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增强政府治理能力,改变其与社会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地方,从而使公安机关自身及其政府更加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3.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基层社会治理是我国社会治理的关键点,高水平的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有着较之其他政府部门宽泛的职责范围。加之基层公安机关的工作直接面对着人民群众,在其社会活动中与基层社会治理之间的联系密不可分。因此,优化基层公安机关警务效能,有助于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提升其社会治安掌控力,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二、基层公安机关警务效能现状以B派出所为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机关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锐意改革创新,公安改革已实现系统性重塑和整体性变革,在警务效能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B派出所是 J省 X 市 Y 区公安分局下属的基层派出所,管辖 X 市 Y 区城南老城区,常住人口 8万余人,流动人口 3万余人。其辖区有 Y 区人民政府,2个街道办事处,4个管理处,10个社区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70余家,大型车站 2家,大型商场 4家,中小学校7所,重点行业 123家,重点场所 10家,重点消防单位 65家,是X市的经济、文化、教育中心,治安形势十分复杂。该派出所属于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基层公安机关,故在警务思想观念、警务组织形态、警务运行机制、警务信息建设四个方面分析 B派出所的建设情况,以此反映我国基层公安机关警务效能建设现状。(一)警务思想观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为保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Y区 B派出所秉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警务思想。1.矛盾不上交。“矛盾不上交”的警务理念指的是社区民警依法进行社区工作开展大走访,深入排查矛盾纠纷掌握所辖社区动态。在排查工作开展发现矛盾纠纷后,以警务调解中心为依托将矛盾纠纷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过程中 B 派出所注重利用社会治安资源,因地制宜创新治安纠纷调解模式,建立“警律联调”工作机制,提升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2.平安不出事。B派出所定期开展“护校安园”巡逻,强化重点场所、区域社会面治安防控,并对日常警情分析研判优化巡逻路线,使警力跟着警情走。此外,B 派出所还开展“零发案”小区和控发案先进小区创建工作,打造“党建+平安创建”模式。3.服务不缺位。B派出所创新服务方式,开通节假日户籍窗口预约办理服务,打造群众满意的优质服务窗口。在此之外,B派出所合理配置警务资源在破大案同时多破“小案”,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二)警务组织形态为实现“管控严、基础牢、防得住、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治安防控目标,B派出所现有民警 31名、中共党员27名、协警 59名,建设完成有“三队一室一中心”,即接处警巡逻中队、案件办理中队、社区警务中队、综合内勤室、警务调解中心。接处警巡逻中队下辖三个大队,负责该派出所辖区接处警和街面巡逻工作。案件办理中队下辖三个大队,负责派出所行政案件及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社区警务中队分社区警和户籍警两个大队,负责所辖区社区警务工作和户籍工作。综合内勤室主要负责派出所数据材料统计工作和内勤保障工作。警务调解中心为 B派出所在 2011年率 J省全省之先设立,其设立的主要目的为调解辖区内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但又十分突出的矛盾纠纷,其成员主要由社会经验丰富的民警担任。B派出所警务调解中心自设立以来与Y区政法委、Y区信访局多次开展合作调处矛盾纠纷,成功调处5000 余起矛盾纠纷,调处效率与成功率大幅提高,社会成效显著。(三)警务运行机制“三队一室一中心”的机构设置构成了 B 派出所的警务运行模式(如下图)。在警情流入环节,经所属分局警情分析过滤或分类处置后,相关警情流入至 B派出所“三队一室一中心”警务运行模式。警情流入后,接处警巡逻中队迅速出警到达现场了解初步情况,然后对现场进行初步地处理并进行警情二次分类确认。二次分类确认后,依据案件性质分别将案件处理权移至警务调解中心、案件办理中队、社区警务中队。案件办理终结后,会对单次警务输出结果进行效能评价,效能评价反馈后,该警务运行模式平台将评价进行评估改进后作用到下次的警务输出中。B派出所在该警务运行模式过程中所开展的社会活动,即完整构成该基层公安机关对社会公众的警务输出。(四)警务信息建设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信息技术强大的渗透性以及应用的广泛性,给社会带来了深层次的变革。信息技术给社会带来深层次变革的同时传导到了警务活动,信息主导警务已然成为现代警务的一个突出特点。信息化警务革命后,J省全省公安机关已迈入“全警情录入+三台合一”时代。一是 B派出所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全警情录入”工作部署,将经该派出所处理的全部案件的警务信息上传至警务网络平台。二是整合接处警系统、案事件信息系统、物证管理平台实行“三台合一”,大力推进执法办案、案件管理、物证管理“三位一体”的执法管理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了执法工作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三是升级改造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现了办案场所内电子监控全覆盖,让办案民警每一个动作、每一句问话都有清晰的影音证据,促进民警规范执法习惯的养成3。三、基层警务效能现存主要问题以B派出所为例随着 J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警务改革,B 派出所在警务工作理念转换、效能提升等方面已取得重大提升。但是,由于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与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现阶段基层公71安机关提升警务效能仍存在一定阻碍。现通过警务流程再造视角以系统的思路,从理念、技术、机制、效能评价、民意五个维度发现了以下问题。(一)警务理念存在偏差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过程中警务效能经过阶段性建设已取得重大提升,但是其中还是存在着一些理念上的偏差。1.粗放式警务现象。基层公安机关有时组织警务人员投入到大规模严打和集中整治行动中去,这些“大水漫灌式”行动起初对某些地区、某类犯罪也确实起到了遏制和震慑的作用。但随着这类行动的频繁开展,其效果也在明显减弱4,这种粗放式的警务活动使警务效能大打折扣。2.工作思想滞后。建国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形式剧烈变动,国家管理思想由最初的社会管控向社会管理再向如今的社会治理逐渐转变。基层公安机关自身特性决定了其存在一定滞后性,部分警务活动仍停留在“管理”甚至“管控”层面。(二)技术运作陷入两难初期 X市未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统一规筹,往往采用项目化的方式来面对公安信息技术建设,各部门多头开发使得旧的制度逻辑嵌入新的公安信息化建设当中。1.系统建设缺乏统一标准。据调查,X市警务系统建设未对兼容标准作出统一规筹,呈现着各警种业务系统多头开发,信息录入重复、繁琐的状态。这不仅浪费了民警的办案时间,还增加了工作量,使得信息建设陷入技术的效率悖论。2.技术与制度互构不洽。X市公安机关在应用新技术时没有同步进行与技术相匹配的制度变革,重视短期绩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警务模式简单相嫁接,其结果只是强化警务组织旧有制度逻辑,最终构成公安机关整体效能发挥的巨大障碍。(三)机制趋向封闭内敛公共组织理论认为,科层制模式下的组织分工是指通过精确的分工、确切的条例以及严格的权威控制体系来实现合作5。公安决策进入警务组织之后被分解为更为细化和具体的环节,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与规范来完成每一个环节,由一个集中的、等级制的控制核心协调使其重新融合为一个稳态运作的动态过程。以科层制为核心的公安机关强调专业化和分工,在其稳态运作过程中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1.综合治理中相容与包涵不足。因有专业化的队伍,B派出所辖区内的综合治理工作一直以来都只在公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