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卷第1期2023年1月—31—Vol.39No.1Jan.2023快递服务责任保险制度探索王维(浙江农林大学,浙江杭州311300)摘要:基于快递服务市场现行赔偿机制,阐述了发展快递服务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分析了快递服务责任保险发展面临的困境,提出了快递服务责任保险制度发展建议。关键词:快递服务;责任保险;损害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中图分类号:F61文献标识码:ADOI:10.13955/j.yzyj.2023.01.06.06作者简介:王维(1997~),女,四川凉山人,硕士在读,主要从事民商法律实务研究。收稿日期:2022—09—15本刊网址:yzyj.sjzpc.edu.cn1问题与背景根据《2021年邮政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21年末,国内全年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达到1083.0亿件。相当于全国每个人平均71个快件,标志着国内快递服务行业正式进入“千亿时代”。快递邮件的收发活动早已渗透成为国人日常的一部分,是现代生活生产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然而,在快递服务便利人们生活的同时,因为缺乏具体规范的引导,各快递服务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屡屡发生,引发不少社会矛盾。来自国家邮政局的数据显示,快递服务被投诉量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趋势。《国家邮政局关于2021年10月邮政业用户申诉情况的通告》中显示,2021年10月,国家邮政局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通过“12305”邮政业用户申诉电话和申诉网站共处理申诉27697件,同比增长57.1%.申诉中涉及快递服务问题的有26855件,同比增长56.9%,高达邮政业总申诉量的97%.关于寄件规则太复杂、保价快件未获全额赔偿、未保价快件赔付不合理、长时间不理赔、快件延迟送达不理赔等争议问题层出不穷,消费者与快递服务经营者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快递服务行业的赔偿机制问题一度成为众矢之的。虽然快递服务市场迅猛发展,服务质量的提升程度却远远落后于业务量的增长速度,快递服务行业低限额赔偿责任条款、保价条款这一“双格式条款”的存在,限制了快递服务相关保险业务的发展,持续侵害着快递服务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在快递服务这一过程中,由众多意外因素导致寄递物品破损、丢失的情况屡见不鲜,低于寄递物品的实际价值损失的赔偿明显不符合民法中的侵权损害赔偿原理,不能全面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若能摒弃这一赔偿规则,再适时地推广快递服责任保险,将之前不可保的风险在一定空间范围内集中起来,使之能够作为可保风险而承保,将会给消费者、快递服务经营者、快递服务行业乃至相关保险行业都带来更大的利益。2发展快递服务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