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专题:“美术与书法”博士教育与人才培养SPECIALTOPIC“艺术科学”的学理定位与时代价值——从“美术与书法”看美术院校学科发展的新语境于洋摘要2022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新版目录,将“美术与书法”正式列为一级学科,成为可授予博士学位的专业学位类别。以这一学科结构与机制变革的节点为契机,本文在“美术与书法”这一新的学科语境下,一方面对于艺术学科的科学性与自足性等特质进行了深层思考和理论阐述,继而提出“艺术科学”这一概念范畴;另一方面从学院体系的角度,对于“美术与书法”学科的当代价值与现实意义,进行了全面讨论和辩证评析。关键词美术与书法;美术学院;科研;艺术科学;专业型博士在近些年的高等教育领域,学科的建构与发展,特别是艺术门类的学科结构、分科逻辑与未来发展,愈发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艺术门类的学科如何科学地、合理地建构?新的学科结构是否更加符合人才培养的规律、契合时代发展的需求?也成为高等美术教育界讨论的焦点之一。无疑,学科的形塑与变迁,与历史积淀和统筹认知有关,更与时代氛围和现实需求紧密相连,这也成为我们认知与判断新的学科与学位类别的重要根据和现实指标。正是在这样一种语境中,“美术与书法”成为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这一“事件”及其影响,已远远超出学科建设和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范畴,而从更深层面指向了“技”与“道”的关系、艺术与科学的关系、人文社会科学与艺术科学的关系、创作研究与人才培养的关系等方面的内容。一、正名:“艺术科学”的独立价值与时代属性近年来,在“新文科”与“新艺科”的语境设定与话语逻辑影响下,人们开始重新审视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属性,特别在高等美术教育领域,“艺术科学”在传统“人文社科”的广袤领地中能否独立生存?在自然科学的坚固堡垒上能否开出灿然的花朵?作为科学门类之一的“艺术科学”能否自立和自足?这一系列问题都成为当下艺术院校、特别是美术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与路向发展方面的重中之重。多年以来,“艺术”作为一门学科从未有人质疑,但其能否上升为从“科学”角度的整合分类与逻辑分科的独立门类?或者说,如何将“艺术”合理地纳入到现当代学术研究与高等教育的学科体系中?这一问题的答案似乎一直是含混不清的。人们往往或过于强调艺术学科的独特性,将其主动“自外”于由人文社科与自然科学构成的完整学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