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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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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体
建设
时空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张时空1,李丽萍1,金浩2(1.内蒙古师范大学 民族学人类学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2;2.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北京 100081)摘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历史根基和现实支撑,在中国的政治体系和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肯定和拥护,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和坚定了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信心。新时代,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进程中,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挥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三重作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必须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必须做到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图分类号:D63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627(2023)01-0029-07DOI:10.20076/ki.64-1065/G4.2023.01.004收稿日期:2022-11-13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影响民族团结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18XMZ004);中央民族大学专项课题重点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体系研究”(2021MDZL01)作者简介:张时空(1976),男,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内蒙古师范大学民族学人类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研究;李丽萍(1976),女,内蒙古鄂尔多斯人,内蒙古师范大学民族学人类学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通讯作者:金浩(1950),男,黑龙江延寿人,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研究员,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员,主要从事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引用格式:张时空,李丽萍,金浩.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1).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1(39)。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自觉走向伟大复兴的制度安排。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历史根基和现实支撑,在中国的政治体系和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华儿女内心深处高度认同的,在中国历史上形成的,以伟大祖国为依托,“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的各民族命运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各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布局,是各民族相互关系的总体架构,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系统工程,反映了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客观趋势,贯穿于增进中华民族认同、增进国家认同的整个渐进过程。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事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0292023年第1期(总第169期)Journal of North Minzu University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不仅要有效应对当下国内外复杂形势,也要对中华民族的未来走向进行顶层设计;不仅包括东中部地区建设,也包括民族地区建设;不仅涉及经常性的生产生活实践,也涉及全局性的制度确立和基本制度完善。一、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三重逻辑从确立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到确定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政策化,到中国民族政策制度化,再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法律化,我国在处理民族关系的道路上不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进程中,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充分的事实和可靠的依据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伟大制度创举如何处理民族与国家的关系、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中国近现代国家构建必须面对的重大现实问题。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华民族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外国列强策划所谓的“民族独立”,妄图对中国“分而治之”,面对国家被瓜分,民族受凌辱的境遇,富有革命传统和反抗精神的各民族有志之士积极探索中华民族的救亡之路,但最终以失败告终,历史最终选择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来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便肩负重任,在对中国历史深入研究和对中国少数民族广泛接触的基础上,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长期探索和实践,我们党改变了最初的民族自决和联邦制构想,创造性地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这一正确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主张。中国共产党通过民族区域自治的顶层架构,有效协调了各民族的关系,实现了各民族“站起来”的梦想。制度是治国之“衡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伟大制度创举,是对“中国民族之问”理性思考后做出的正确历史抉择,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关键时刻把握国家大势的战略眼光和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本领,标志着我们党创造性地找到了一条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二)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顺应历史的正确抉择在我国漫长而曲折的历史演进过程中,为了政权的稳定发展,历代中央王朝都要面对和寻求适宜而有效地解决民族问题的措施。尽管中国历史上对少数民族采取的治理方式有所变化,但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行的“因俗而治”策略形成了中国治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一种历史传统。民族区域自治正是借鉴了这种历史传统,成长于中国历史文化沃土,具有深厚的中华文化根基。在中国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史中,各民族开疆拓土,保家卫国,共同经略了广袤的疆域;各民族辛勤耕耘,精心呵护,共同培育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特别是在近代以来救国图变的抗争中,各族群众患难与共,休戚与共,结下了深厚的战斗友情。许多少数民族人士与中国共产党建立了联系,参加了统一战线;许多少数民族聚居区很早就在党的领导下,建立了根据地,甚至还成立了少数民族人民革命政权。正是基于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形成的良好民族关系和少数民族人民革命政权建立形成的良好群众基础,使选择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成为顺应各族人民意愿、合乎民心的明智之举,保障了各民族权益,深得各族群众拥护。经过长期的发展,我国逐渐形成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另外,我国资源分布不均衡,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各异。正是基于这一客观事实,国家做出了符合国情的安排。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根植于中国历史土壤,吸收了现实的基础养分,符合我国各民族生存和发展的规律。(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的一贯立场从民族区域自治被确立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伊始,中国共产党就不懈追求坚持和完善民030族区域自治制度,并且贯穿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1980年,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要使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2(339)1999年,江泽民同志强调:“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们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并不断加以完善。”3“始终不渝”道出了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忠贞之志和深情告白。2005年,胡锦涛同志指出:“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4“不容置疑”“不容动摇”“不容削弱”进一步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的态度,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定心声。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社会上对民族区域自治的困惑和迷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和根本,许多民族政策都是由此而来、依此而存。”5(7677)习近平总书记还旗帜鲜明地强调:“取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种说法可以休矣!”5(75)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鲜明态度起到了“一锤定音”的效果,拨散了部分人心中的迷雾和疑云。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6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时间节点反复强调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立场。从党的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明确态度,我们不难看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鲜明主线和立场。二、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三种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了各族人民的肯定和拥护,树立了威信,赢得了民心,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和坚定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信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行得通、真管用、有成效,显示出其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维护国家统一、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具有重要作用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提和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根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每一个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每一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自治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任何自治地方都必须服从中央的法令和政策,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在享受法定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法定责任和义务,这样的制度设计从根本上保证了祖国的统一。20世纪90年代,世界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民族主义浪潮兴起。我们党和国家经受住了各种严峻考验,从根本上粉碎了国内外敌对势力的颠覆和破坏活动,保证了国家的统一,其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挥了稳定器的作用。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需要用共同的情感理念和普遍的价值追求凝聚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巩固民族关系,这更加需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各个历史时期担负着多重社会功能,但维护国家统一、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始终是其起于初心的职责。(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作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处理好各民族间的关系就是要各民族和睦相处,守望相助;促进各民族发展就是要结合自治地方的特点和实际,通过民族互助合作有效挖掘当地的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地走出适合本地特色的发展之路以求得共同繁荣。另外,民族区域自治也是党和国家根据区域差异实施支持政策的客观依据和现实载体。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仅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族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推进改革发展,而且便于党和国家把统筹兼顾0312023年第1期(总第169期)Journal of North Minzu University全局与特殊照顾局部结合起来,促进全国各民族、各地区的繁荣发展。无论是国家主导的西部大开发战略,还是多元化、多层次的对口支援政策,民族地区都被列入重点支援对象,其目的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华民族共同体也是经济共同体,只有民族地区实现发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命运与共”的共同体。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以来,国家大力帮扶、发达地区大力支援和自治地方自力更生“三力”并举,自治地方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社会经济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自治地方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得到很大提升,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公共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自治地方驶入发展的快车道,迈入发展速度最快、获得实惠最多、面貌变化最大的时期。这些巨大成就集中体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重要作用。(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加强民族平等团结、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具有重要作用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在党的领导下,1947年5月内蒙古自治政府宣告成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初步显示出其促进民族平等、实现民族团结的优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