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1009-6094(2023)02-0547-09基于模糊QFD模型的京津冀区域协同环保政策有效性评价*田佩芳1,唐彦东1,窦园园2,李光荣3(1防灾科技学院应急管理学院,河北廊坊065210;2华北科技学院应急技术与管理学院,河北廊坊065210;3内蒙古工业大学经管学院,呼和浩特010321)摘要:为了研究区域协同环保政策有效性评价问题,在确定区域协同环保政策综合协调、生态优先、区域差异3项功能以及归纳协同环保机制、产业准入机制、法律法规体系、监督考核体系、资源配置机制、产业置换机制6个政策维度的基础上,运用模糊QFD方法构建了区域协同环保政策有效性评价HoQ模型,并对京津冀协同环保政策设计与服务功能之间的协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结果表明该模型具有较好的可行性和适用性。京津冀协同环保政策整体有效性达到62.8%,各政策维度实施效果均在3分左右(满分5)。其中协同环保机制、法律法规体系、资源配置机制维度权重较大但实施效果一般。分析评价结果,可能存在政策设计制定不合理、实施保障措施不力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关键词:环境学;京津冀;协同;环保政策;评价;模糊QFD中图分类号:X321文献标志码:ADOI:10.13637/j.issn.1009-6094.2022.0118*收稿日期:20220120作者简介:田佩芳,讲师,博士,从事生态安全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方面研究,tianpeifang@126.com;李光荣(通信作者),讲师,博士,从事企业安全管理相关研究,1043082806@qq.com。0引言近年来,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雾霾锁城、水资源短缺等问题仍然严重,是广受社会关注的焦点。为共同应对区域环境问题,2015年12月《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正式发布,生态环保协同治理不断深化。近期,京津冀三地共同签订了《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京津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合作的协议》,津冀签署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同时,学术界关于协同治理不同层面、不同角度的研究也逐步展开,如政策机制、立法协调机制、协同治理机制、协同度评价、政策体系框架等。政策有效性评价是中央及地方政策制定及持续改进的依据,是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的关键。关于政策评价,1997年,Vedung[1]首次依据不同政策不同评价标准原则,建立了针对不同政策的效应模型、经济模型以及专业模型,该模型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均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政策评估的关键是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如文本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这两种方法比较简洁实用,适合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