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互联网的全面普及,我国生活类电商经济已经趋于饱和状态,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潜力巨大的农村市场成为电商经济的“新蓝海”。自2014年国家实施了《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以来,又相继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等文件,国家已将农村电商纳入现代农业、乡村振兴、扶贫攻坚等“三农”问题的总体部署和工作体系[1]。然而现实状况是农村电商难以顺利开展,原因在于产品易腐性、同质化、质量低[2],基础设施薄弱,以及农民的契约精神[3]和主动传播意识[4]等问题,开展主体面对这一巨大的系统工程,亦不知从何下手。一方面是国家的发展战略需要农村电商的内在驱动[5],另一方面农村电商开展受阻。因此,研究农村电商如何顺利开展,对于驱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具备重要现实意义。关于农村电商如何开展,部分学者认为政府和电商企业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曹玲玲注重推动主体的作用,认为电商企业管理主体和政府外部主体二者并驾齐驱,才能形成农村生态创新系统的良性循环[6],卢宝周等认为地方政府与电商平台企业是农村电商的核心参与者[7],罗晰等认为“互联网+”农业产业化,需要以农户作为实现主体,政府作为政策支持主体,网络平台构建营销模式等多方体全力协作[8],In等指出,发展农村电商除了政府的支持外,还需要网络从业者的帮助[9],而杨建利则比较重视带头人的作用,认为要积极引导大学生、返乡创业人员、农村青年等“新农人”成为农业互联网应用的带头人,为现代农业提供智力支持[10],JENARK认为多方协助,才能扫清技术、法律和监管的障碍,促进农村电商的顺利开展[11],王莹初次把众多参与主体纳入进来,利用博弈理论进行讨论,认为政府应积极推动农村电商,并培育和激励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农户选择“等待”是最佳策略,电商企业应充分发挥优势,产生实际经济效益[12]。也有部分学者从“互联网+”的功能入手,分析其促进农业发展的内在机理,提出了相关的建议,陈运平认为应注重“互联网+”的链接、互动、重构、共享功能,促进农业基于四方演化博弈的农村电商“自下而上”开展策略研究范本贵(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河南三门峡472000)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