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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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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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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调研
报告
某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某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内容摘要:市场监管部门组建后,职能空前强大,法律法规体系庞大浩繁而又极不完善,巨量的执法活动与执法理念不到位、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矛盾突出,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与日益强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适应等问题逐步凸显。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执法部门,要担负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和优化市场监管的主力军责任,做好“放管服”改革的先行者、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安全底线的守护者、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一旦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规范行为,既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影响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权威。为此,市场监管部门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在执法活动中进行自我约束,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有效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机构改革以来,我局不断加强和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职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保障是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基础。为此,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领导小组”,由法规处主要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重大事项,统筹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各项重要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执法活动。行政执法监督是确保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全面正确实施的基本手段,也是确保全面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关键环节。为此,我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于2020年12月制定出台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善执法监督程序,落实执法监督职责。一是全面科学确定执法范围。将执法监督范围确定为8项,基本涵盖了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执法行为,主要包括: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等。二是丰富完善执法监督方式。将执法监督方式分为常规监督方式和监督纠错两种类型。常规监督共有9项,包括: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处罚的审核、听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法治建设评价,专项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其中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处罚的审核、听证,行政复议、案件(卷)评查等方式,依法属于法制机构的专属监督事项。三是明确了执法监督的责任形式。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或确认违法、造成国家赔偿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拒不执行执法监督决定书或者意见书的,以及执法监督机构滥用职权实施监督的,规定了被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形式,以增强执法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外,为持续完善相关执法监督制度,我局相继制修定出台执法办案监督暂行办法、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暂行办法、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规则、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工作规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系列制度,加强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三)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制修订情况,及时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我局在网上公布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涉及行政权力839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其中,行政许可23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762项、行政强制30项、行政检查5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严格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及时在“渝快办”工作平台上发布办事指南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及时厘清责任边界。全系统各执法机构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三定”方案的规定,均对应将行政执法职责分解落实到所属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一是明确执法任务与主体。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核定本单位执法权力来源、种类、范围和具体执法事项。二是明确执法责任。按照权力清单要求,把本部门的法定职权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实施精细化管理。三是明确执法程序责任。严格按照查处分离、主办协办、程序合法的原则,明确各执法环节的具体责任。四是明确信息公开责任。所有行政执法事项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全面公开。五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全面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构改革以来,共审核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81件,废止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9件,新制定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68件,充分保障文件内容合法适当、精简高效,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备案程序报送备案审查,未发生备案审查纠错的情形。二是扎实开展案件评查。每年度均按照“随机抽卷、交叉评查、申诉答辩、复核审定、结果公示、考核挂钩”的要求,组织开展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通过评查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最大限度发挥案件评查工作的评价、纠错、激励和导向作用,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机构改革以来,共开展年度案件评查3次,抽调评查人员110余人次,对43个单位共计600余件案件开展评查。三是公正高效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机构改革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77件,行政应诉案件274件,行政复议被撤销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四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有序开展统一制式的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工作,全面清理、审查人员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行政执法资格,注销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五是选取执法总队、彭水县市场监管局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实行行政处罚“类案检索”制度,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有效避免“同案不同罚”现象,通过检索已生效的类似案件的法律文书,参考其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罚款幅度等内容,实现法律适用、处罚裁量合法规范且相对统一。
二、当前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局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但仍有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人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接受监督的意识薄弱,认为执法监督无关痛痒,对待监督流于形式。二是执法监督力量较为薄弱。全系统部分法制机构队伍力量不足,法制机构的规格、设置、人员配置等尚未达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加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执法监督机制还需完善。执法监督疲软乏力的现象还客观存在,避重就轻,对触及的问题往往就事论事,未深入调查研究,行政执法监督常常重查处、轻防范,体制机制的建设力度有待加强。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对策及建议
(一)抓好法治教育,构筑依法行政的思想防线。通过组织开展多层次、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监督群体的整体素质,特别要强化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维护法律权威,切实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筑牢奉公守法的思想防线。
(二)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夯实执法监督的基础保障。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通过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杜绝执法活动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保证法律规范在执行过程中的公平正义,使法律规范最大地发挥整体效益。二是完善基础制度。依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执法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及时制修订、废止不符合新规则、不适应新形势的基础制度,确保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力、有效开展。三是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对廉洁从政行为的督查,强化廉政风险点防范和管理措施,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的职能作用,严肃查处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肃清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四是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使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五是强化考核力度。建立健全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契合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监督结果的运用。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监督的能力水平。配齐配强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建立执法监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对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将法律专业人才更多地安排到执法监督工作岗位上来,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养、高效率的执法监督工作队伍。同时,进一步加大建设投入,把行政执法监督建设成与其他监督方式力量平衡发展的重要监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