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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调研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了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人大常委会针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与建议。
一、工作成效
县政府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管理,不断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假冒伪劣食品打击力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保障了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监管机制初步建立。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并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及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在村(社区)一级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使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了健全的网络组织;建立了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制度,县上每年年初都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与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签定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终综合考评;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相继出台、修订了《县食品安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工作规则》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多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明确了各责任部门监管内容和目标要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二)注重宣传教育,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各职能部门坚持利用集中宣传、巡回宣传、媒体宣传、科技下乡、法律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食品安全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有效开展了对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为《食品安全法》在我县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部门各司其职,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措施,履职尽责,促进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全程监管。农业局狠抓源头监管,强化城区周边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抓技术培训,开展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专项治理,确保了生产环节的农产品安全;畜牧产业发展中心重点加强了对全县畜禽养殖企业、定点屠宰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将“瘦肉精”等违禁投入品检测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基本保证了我县牲畜从养殖到消费的全程安全;质监局在严把食品生产准入关的基础上,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有针对性的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四查、四建、四落实”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工商局严把流通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食品流通许可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流通领域食品行业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制假售假、以次充好、无证照经营、无购销台帐、不索票索证等违法行为,食品流通环境逐步改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餐饮许可,创新监管模式,加强日常监督,加大了对餐饮业、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促进了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商务办切实做好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加强屠宰场检验检疫,杜绝注水肉、病害肉上市,有效保证了上市肉类食品质量。
(四)突出工作重点,专项整治扎实有效。近年来,县镇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坚持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通过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整改突出问题、处理相关责任人等方式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先后开展了春节暨“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彻底清查“问题奶粉”专项整治、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地沟油查处等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了食品安全事故及食品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细致,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不足,个别食品生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不强,只求经济利益,不顾群众生命安全,违法之事时有发生。同时广大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知识,不能识别“问题”食品,自我保护能力差。
(二)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县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已经调整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但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整合还没有完全到位,监管工作产生空档。二是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有待细化。虽然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已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但每一职能部门的职责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环节,部门之间即分段监管又相互配合之间的矛盾致使监管工作存在衔接不紧,出现重复监管或监管漏洞。部分酒店食堂、小摊小店的食品从业人员没有经过健康体检,无健康证件依然上班,监管出现盲区。
(三)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还不够到位。食品行业点多面广,安全监管工作难度大。目前,由于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不高,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不到位,食品安全隐患仍然较多。小作坊、小饭店及小食品摊点证照不全,卫生条件不达标,设备落后,缺乏有效监管,食品安全隐患较大。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二中、县中及县医院周边的小饭馆及小卖部,部分摊点没有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餐具消毒无保障,农村的一些小卖部,还存在有假冒伪劣小食品、“三无食品”。
(四)监管能力比较薄弱。一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人员不足,专业人才偏少,素质参差不齐,人员知识老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跟不上新的食品市场监管需要,目前全县还没有大专院校毕业的检验检测专业人才,所有检验检测工作人员都是通过短期培训上岗执业;二是经费不足,检验检测手段落后。相关职能部门由于经费不足,所购置的检验检测设施设备都相对简单落后,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食品检测能力有限;三是检验检测资源多头配置。我县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都设置有检验监测机构和检验检测设备,重复建设、技术分散、资源浪费、信息和数据不能共享。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食安委”的综合协调作用,健全网络,强化职能,夯实责任,使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能责任实现无缝衔接,同时要抓好考核督查,确保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要深入持久地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扩大宣传面,提高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自觉性,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全民监督食品安全氛围。
(三)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关,严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严厉查处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开展有声势的部门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的食品市场秩序进行全面整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无证营业、食品从业人员不体检上岗、学校医院周围小餐馆卫生条件不达标等问题,努力提高我县食品卫生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要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检验检测设备统一规划,优化整合,提高检测资源利用效率;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经费,改善检验检测技术条件;整合监管力量,充实工作人员,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加强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从根本上保证全县人民吃上“放心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