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民生关注2022年“铁拳行动”第六式:突出民生热点2022年,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集中执法资源,凝聚系统力量,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民生热点,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着力打造执政为民的“铁拳”品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查处了一批有震慑力的典型案件。【食品安全】1.福州宝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即食海蜇头案2022年6月15日,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福州宝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即食海蜇头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00元和没收涉案即食海蜇头10袋,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4月12日,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收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监督抽检任务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结果显示当事人生产的即食海蜇头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4月13日,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涉案即食海蜇头200袋,售价为11元/袋,销售总额为2200元,货值金额为2200元,当事人未在涉案批次即食海蜇头出厂前对其赋予追溯码。当事人生产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的即食海蜇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未按规定对出厂的产品赋予追溯码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2.福建蓝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2022年8月29日,福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福建蓝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58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18日,福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的芝麻夹心海苔经抽样检验不合格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4月4日生产11箱芝麻夹心海苔。4月28日,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委托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该批次芝麻夹心海苔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案发时,当事人销售358元,案值358元。当事人对该批芝麻夹心海苔实施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