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1973/lhjy-hx202303014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的分类监管核查指标体系研究苏志明1,孙晓辰1,闫爽1,邹洁2,季红2,刘佳1*(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北京100062;2.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南京210007)中图分类号:O65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001-4020(2023)03-0342-08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简称CNAS)认可的实验室的法律地位、资产性质、运行资金来源等各不相同,人员、设备、设施和环境条件差异较大,管理水平与检测技术能力千差万别,面临的市场竞争与经营风险情况复杂多变,随之而来的是检测市场中超范围检测、出具虚假报告等诚信问题屡有发生。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检测工作的公正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CNAS目前的无差异监管模式和评价方法未能有效解决上述诚信缺失所带来的问题。本工作以实施分类管理为目标,对CNAS认可检测实验室的分类监管方案进行了探讨,希冀既能减轻实验室的运行负担、降低CNAS的监管成本,又能强化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使得监管工作进一步精细化、制度化。这在提高认可活动质量、提高对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的监督管理水平、提升检测实验室的活动质量、增强检测行业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的效能等方面均具有现实意义。1核查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1.1科学公正科学公正是构建分类监管核查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只有指标体系科学公正,才能确保评价结果合理可靠。设立的指标应能紧密结合检测实验室综合能力评价的相关要素,且在名称、含义、内容等方面要科学、明确,没有歧义。1.2全面客观检测实验室分类监管核查指标体系的全面性原收稿日期:2022-08-09基金项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计划项目(2020MK184)*通信联系人。liujia@cnas.org.cn则,既要求其指标体系内的各项指标都能够忠实于评价目标,保持与评价目标一致,又能如实反映检测实验室的综合能力,且使各项指标可以相互补充,进而实现评价目的。1.3可操作检测实验室分类监管核查指标体系要使进行评价的实施者易于操作且方便被评价者提供相关信息。2经验确定法确定核查指标体系综合认可要求、相关研究成果、现场评审中了解的质量控制情况及发现的问题、专项监督与投诉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内外对认可活动的监管情况[1]及咨询部分行业专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