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一、新《规则》印发的背景和意义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而在此之前的2017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规则》的试行稿。实践表明,试行的《规则》在一段时期内对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约束、履行好职责使命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10月,党的十九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党章赋予各级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责任。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把研究制定《规则》作为2018年的重要任务。2018年11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规则》送审稿。由此可见,党中央在中央纪委《规则(试行)》的基础上制定新的《规则》,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由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不仅仅是提升法规位阶,也不局限于内容补充完善,而是彰显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严管厚爱和殷切期望,体现了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这也必将极大地激励纪检监察机关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履行党章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二、新《规则》的亮点新《规则》的印发不仅仅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新要求的具体落点,更是对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宝贵经验的凝练总结。总得来看,新《规则》主要有6个亮点:(一)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刚才已经提到,新《规则》是党中央在中央纪委《规则(试行)》的基础上制定的,已经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二)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就开宗明义强调,立规目的是“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后又规定监督执纪工作的首要原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并专章规定领导体制,在各章中都规定了重要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的具体报批程序,以更好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3)专章规定监督检查,强调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新《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即第三章,就是要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4)体现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