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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提高
领导干部
驾驭
群体性
事件
能力
思考
关于提高领导干部驾驭群体性事件能力的思考
关于提高领导干部驾驭群体性
事件能力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新旧体制不断更替,改革措施密集出台,一方面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社会成份日趋复杂化,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继涌现,由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愈来愈多。仅2008年以来的3·14藏独事件、6·28瓮安事件、7·3府谷事件、7·19孟连事件等影响较大的事件已发生10余起。这些群体性事件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发生矛盾的转移、激发与扩大,甚至引发危机,不仅影响改革和发展进程,而且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和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因此,研究如何提高驾驭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成为当前各级领导干部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群体性事件的含义与特点
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群众或个别团体、个别组织,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或不能得到满足时,受人策动,经过酝酿,最终采取集会、游行,集体上访、集体罢课、罢市、罢工,集体围攻冲击党政机关、重点建设工程和其他要害部位,集体阻断交通,集体械斗甚至集体采取打、砸、烧、杀、抢等方式,以求解决问题,并造成甚至引发某种治安后果的非法集体活动。我国现阶段的群体性事件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这类事件往往聚集几十人,上百人乃至上千人。这些群众以要求政府解决各种问题为由,有的集体上访,聚集在党政机关门口,堵塞交通,干扰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有的与维持正常工作秩序的人民警察公然对抗,抓伤、挠伤干警;有的直接拦截各级党政领导乘坐的车辆,拦“轿”喊“冤”;有的集体罢工、罢市、罢课;有的上路拦车,甚至聚众拦截铁路列车。
根据有关资料及笔者对近年来群体性事件的调查,当前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特点:
一是复杂性。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因素越来越多,参与人员越来越复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方出现了敌对分子利用人民内部矛盾插手制造事端的动向。
二是起因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从一些突出的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分析,应该说绝大多数集体上访甚至闹事都有一定的理由,即有其合理的部分,而真正无理取闹是极个别的,因此往往容易引起社会的关注。
三是扩展性。参与的外延扩大,但仍以工人、农民为主。数量递增,规模呈扩大化趋势。
四是组织性。许多群体性事件都有一定的酝酿过程,常常有事件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少数基层组织的领导干部甚至就是直接的策划者,并有向组织严密,呈明显政治化发展倾向。
五是违法性。当前群体性事件激烈程度加剧,恶性事件上升,多数伴随着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越来越严重。
六是反复性。矛盾的复杂性决定了矛盾的反复性。从群体自身来看,以聚众闹事的方法来达到某种目的,事实上确实促使一些问题得到了解决与落实,这难免会在一定程度上强化部分群众“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从而造成群众长期缠诉闹事,处置难度加大。
二、群体性事件的主要成因
诱发群体性事件的成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概括起来说,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转型引发的矛盾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基础性根源。在社会转型期,社会整体结构、社会资源结构、社会区域结构、社会组织结构及社会身份结构都在发生着重大转变,社会同质性进一步消解,社会异质性增加,使追求同一性和超稳定性的传统社会控制机制失去了基础。伴随着阶层、群体和组织的分化,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利益意识会不断被唤醒和强化,利益的分化也势必发生。在各种社会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多元化的利益群体会不可避免地相互竞争和冲突。社会分化的加速也必然会在社会成员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结构中有所反应,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文化关怀等方面将不断趋于多元化,一些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甚至相反的价值观念也会大量涌现。人们受各种各样的价值观念的冲击,容易导致价值体系的紊乱,从而使人们无所适从,诱发出许多社会问题,甚至会引发某些集群不规则行为现象。
2.部分干部的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政治因素。近年来上访、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增多,既有随着改革的深化,经济领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纷繁复杂的矛盾和问题的客观原因,但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有的干部工作作风不踏实,脱离群众,腐化变质,从而导致干群矛盾激化。从这个意义上讲,官僚主义、腐败行为也是致乱之源。
3.群众的民主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政治参与能力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淡薄,这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文化因素。改革开放以来,群众的民主意识逐步增强,对民主的要求越来越高,参政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但政治参与能力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当群众之间、上下级之间出现利益磨擦或纠纷时,一些群众错误认为聚众闹事可以对领导造成压力,能较快解决问题,使本来能在法律程序中得到解决的矛盾演化成群体性性群体事件。
4.基层组织社会控制弱化,社会权威结构失衡,是目前群体性事件产生的体制性根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基层组织的社会控制力呈明显的弱化趋势,威信相对减弱。尤其是在农村,乡村基层组织对农民的行政控制严重弱化。基层组织对群众的号召力、凝聚力和说服教育作用大大减弱。加之一些地方的基层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知之甚少或知之不管不问,致使一些本该在本地区本部门解决的问题难以解决或无法解决。民众的利益一旦受损或遭受侵害,为寻求国家权威的保护,单个的社会成员会意识到集体行动的重要,体制外的对抗性群体力量就会产生。尽管如此,群体性事件爆发需要有一定的启动因素,这些启动因素主要依赖于具体的诱发性事件。
5.各种具体的利益冲突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由利益冲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因对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不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一些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针政策时,由于执行者认识上的偏差和方法上的简单粗暴,使部分群众因利益受到损害而对政策产生不满,以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二是因企业经营亏损、破产、转制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当停产、倒闭、被兼并企业的职工在工作安排和生活保障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时,很容易引发群体上访甚至闹事事件。三是因征地搬迁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随着城市化过程的推进,农村土地特别是城郊农业用地被大量征用为建设用地后,由于土地征用补偿、征地后劳动力的就业和安置等相关政策不落实不配套,影响了村民的切身利益,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四是因环境污染问题导致的群体冲突。随着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个新的诱因,此类事件呈上升趋势。
三、提高领导干部驾驭群体性事件能力的建议
群体性事件波及面广、影响大、处置难度大,要正确应对和处置,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注重提高“四个能力”。
1.注重提高见微知著的能力。群体性事件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末,都必然有一个酝酿、发生、发展过程,必然会表现出些许不易被人察觉发现的迹象。作为领导干部,要解民情,察民意,知民忧,要善于捕捉收集那些初露端倪的个体的表面现象,掌握真实的信息,认真加以研判。属于个性问题的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带有一定共性的问题,要在解决现有矛盾问题的同时,积极做好相关群体的工作,并做好应对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
2.注重提高快速反应的能力。群体性事件来势猛、规模大、发展快,来不得半点迟缓和拖延。只有快速反应,以快制快,才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才能积极有效地化解矛盾、控制事态。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快速反应、雷厉风行的作风,迎难而上、不惧艰险的勇气,处变不惊、临阵不乱的气魄和审时度势、随机应变的胆识。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能迅即行动,快速决策,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查明事件的起因、参与人员的范围、造成的现实损失、事态发展的趋势等,根据事件的起因、性质及其发展变化情况,迅速研究应对之策,对症下药、果断处置。
3.注重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群体性事件参与人员多、波及面广,加之引发原因及其造成的危害都是多方面的,处置不当,往往引发更大的事端,诱发更多的不稳定因素,甚至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可以说,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直接牵涉社会治安大局的平稳和社会政治稳定。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有大局观念,必须有应对复杂局面、驾驭全局的水平和能力。不仅要看到事件本身造成的现实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而且还要考虑到事件的后续影响及其对社会其他群体、对周边地区乃至对全社会的影响;不仅要看到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而且还要考虑到政治影响和政治危害;不仅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而且还要充分考虑不同民族和当地群众的风俗习惯;不仅要考虑处置措施的力度,又要考虑到处置的实际效果和社会的承受程度。总之,必须把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通盘考虑、周密谋划,努力实现处置工作的经济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4.注重提高组织协调的能力。应对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面对复杂的局面,领导干部一定要胸有成竹、指挥若定,从人员组织、车辆调遣到后勤保障,从力量布局、现场稳控到调查取证,从面上宣传、重点人员教育到强制措施的使用,都要井然有序、有条不紊的进行,使参与处置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以充分发挥,使各项工作措施都能环环相扣、高效有序的进行。
提高能力是一个长期过程。为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养成“三个习惯”。
一是爱学习的习惯。成功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是各种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的综合表现,是多年工作实践经验厚积薄发的结果。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一定要讲学习、重学习,养成勤奋学习的良好习惯,打牢理论知识基础。要学理论,掌握正确的立场观点和科学方法,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学会战略思维、系统思维、辨证思维和前瞻思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学习经济、法律、科技、文化、军事、历史等方面的知识以及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拓宽知识面,更新优化知识结构。要从古今中外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成功经验中汲取营养,学习借鉴有益的谋略艺术,不断提高实战水平。
二是重实践的习惯。科学的决策来源于实践,提高驾驭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归根结底也靠实践。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实践作为提高自己实际工作能力的根本途径,注重实践锻炼。要深入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以甘当小学生的精神,虚心向群众求策问计,从群众那里获得聪明才智。对一些棘手的问题、复杂的局面不推委、不回避,要身临其境,积极应对,不断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同时要经常性地组织一些有针对性的教育训练和现场模拟演练,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熟悉掌握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处置方法等。对处置过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认真回顾反思,既要总结经验,又要查找不足,不断积累知识,提高水平。
三是多调研的习惯。调查研究至关重要。增强敏锐性、提高洞察力离不开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正确应对也离不开调查研究,在经济社会多样化环境进一步发展、影响决策变数增多的今天,我们尤其应该重视调查研究。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控制、切实减少日常事物性工作,拿出更多的时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第一手情况,及时获取一些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高质量的情报信息,防患未然,超前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同时,要以调研为切入点,经常举办一些经验交流会、业务研讨会等,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不断提高驾驭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