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领导干部驾驭群体性事件能力的思考关于提高领导干部驾驭群体性事件能力的思考近年来,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新旧体制不断更替,改革措施密集出台,一方面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社会成份日趋复杂化,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继涌现,由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愈来愈多。仅2008年以来的3·14藏独事件、6·28瓮安事件、7·3府谷事件、7·19孟连事件等影响较大的事件已发生10余起。这些群体性事件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发生矛盾的转移、激发与扩大,甚至引发危机,不仅影响改革和发展进程,而且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和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因此,研究如何提高驾驭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成为当前各级领导干部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一、群体性事件的含义与特点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群众或个别团体、个别组织,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或不能得到满足时,受人策动,经过酝酿,最终采取集会、游行,集体上访、集体罢课、罢市、罢工,集体围攻冲击党政机关、重点建设工程和其他要害部位,集体阻断交通,集体械斗甚至集体采取打、砸、烧、杀、抢等方式,以求解决问题并造成甚至引发某种治安后果的非法集体活动。我国现阶段的群体性事件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这类事件往往聚集几十人,上百人乃至上千人。这些群众以要求政府解决各种问题为由,有的集体上访,聚集在党政机关门口,堵塞交通,干扰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有的与维持正常工作秩序的人民警察公然对抗,抓伤、挠伤干警;有的直接拦截各级党政领导乘坐的车辆,拦“轿”喊“冤”;有的集体罢工、罢市、罢课;有的上路拦车,甚至聚众拦截铁路列车。根据有关资料及笔者对近年来群体性事件的调查,当前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特点:一是复杂性。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因素越来越多,参与人员越来越复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方出现了敌对分子利用人民内部矛盾插手制造事端的动向。二是起因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从一些突出的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分析,应该说绝大多数集体上访甚至闹事都有一定的理由,即有其合理的部分,而真正无理取闹是极个别的因此往往容易引起社会的关注。三是扩展性。参与的外延扩大,但仍以工人、农民为主。数量递增,规模呈扩大化趋势。四是组织性。许多群体性事件都有一定的酝酿过程,常常有事件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少数基层组织的领导干部甚至就是直接的策划者,并有向组织严密,呈明显政治化发展倾向。五是违法性。当前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