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集体先进事迹合集老骥伏枥心系普法——“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同志1985年进入黄龙县绿源律师事务所工作,1988年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成为一名专职律师,从1986年“二五”普法开始,他就是县普法宣讲团成员,在做好律师工作的同时,他凭着一颗强烈的事业心,在普法宣传的战线上,一干就是三十年,他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执着地追求着普法的新天地,为开创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新局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谱写了一段人生奉献之歌,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和领导的肯定。一、心系普法,乐于奉献,苦练自身内功。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在普法工作岗位上,首先要求自身具备超一流的法律水平。面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内容日益增多、任务日渐繁重的需要,同志按照教育者先受教育的要求,苦练内功,提高综合素质,认真研究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认清当前面临的发展形势,明确工作的任务,增强大局意识、协调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加强业务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他每天坚持挤出二个小时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摘录了近十万字的学习笔记。为了全面完成普法工作任务,他身体力行,全身投入,对每年要求学习的普法内容和近年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全部梳理一遍。近年来,他为各级举办的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班授课600多场次,直接受教育达三万余人次。他坚持用自己的学识和人格去影响普法宣讲团的每一个同志,用真诚和热情去感动和温暖周围每一个人。同时,在日常的办案工作中,时刻不忘普法宣传工作,在办理每起案件的过程中,随时向当事人及周围的群众宣讲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把全身心都投入到普法宣传工作之中。二、深入基层,结合实际,工作积极主动。在工作实践中,同志始终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勤奋努力,踏实肯干,工作业绩突出。由于工作需要他经常要下乡做法制宣传,又要对各种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上报,事情非常繁多,但他从无怨言,兢兢业业,能够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在下乡宣传时,该同志都会积极组织相关职能单位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法律问题进行宣讲,为群众提供面对面帮助和指导;在收集整理资料时,他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汇总。能紧贴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工作。在基层的宣讲过程中,每年除全面完成省市重点普及法律知识的任务外,还结合农村实际宣传了《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