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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治理
经验
交流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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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经验交流材料
基层治理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作用,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急难事、期盼事”,建立“五事共治”机制,将协商议事“小工具”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有效破解矛盾纠纷发现不了、化解不及时、工作落实慢等治理顽瘴痼疾,全力打通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走出一条“基层自治+民主协商”融合之路。
一、建立全覆盖摸排工作机制,有效破解矛盾纠纷发现不了的困境
一是标准化收集问题。建立“五事共治”事项登记制度,在各村各单位设立“五事”诉求登记窗口,专门收集群众反映的“五事”,编制“五事”登记簿,内容包括登记人、登记时间、诉求事项以及领办人及领办时间,为“五事”办理情况追踪溯源提供依据。
二是网格化摸排问题。按照“完整覆盖、居住相邻、范围适宜、便于管理”原则划分网格,建立“结一联十”(每个网格选聘1名党建组织员覆盖10户左右农户)制度,定期全覆盖摸排收集网格内群众“五事”。同时,创新探索“网络+网格”服务模式,通过“乡呼县应”平台和政务微信群实现网格全天候不间断网络服务。在网格实地走访过程中,根据群众“五事”内容重点了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疫苗接种宣传、退役军人登记、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切实摸清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群众想法,听取群众建议,畅通沟通服务渠道,实现意见建议全方位收集,政策服务无缝隙传达。
三是常态化查访问题。建立干群连心制度,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在职在编干部至少联系5户以上的脱贫户、监测户、困难户等重点对象,每月至少开展1次以上走访联系,及时收集联系户的“五事”。全市各乡镇(街道)通过明确分工、包挂到户的形式全面推进“户户进、人人访”工作,切实做到因人而异访、因地制宜访,通过差异化走访,倾听不同群体的呼声,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2021年以来,全市共收集群众反映的“五事”诉求2800余件。
二、建立分层级处置工作机制,有效破解风险隐患化解不及时的顽疾
一是建立清单分类治理。成立镇村两级“五事”交办工作小组,建立各自层级的“五事共治”治理清单,根据服务对象不同、工作领域不同,依照清单进行治理。目前,分类分级建立了社会民生、农业产业、平安建设、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各领域“五事共治”制度40多项,形成一套村级“五事共治”制度体系。
二是明晰权责分层治理。对群众反映的“五事”问题进行分类分层分流:对于村级范围能解决的,由各村积极认领、立即办理;对于村级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五事”交办工作小组根据事项内容移交负责治理的单位或各类组织处理。乡(镇)、街道不能解决的,及时通过“乡呼县应”和“街道吹哨”工作平台报送县(市、区),由县(市、区)统筹协调解决。建立事务“信息收集—分流—交办—执行处置—日常监督—信息反馈—督查考核”运行机制,实行“受理、执行、督办、考核”闭环管理,打造“发现问题及时呼”“研判问题迅速转”“解决问题马上办”“分析问题跟踪督”的事件全链条闭环办理模式。
三是搭建平台协商治理。按照“有事好商量、有事商量好、商量有好事”的协调议事原则,围绕“品德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自愿有激情、议事能力强”4个方面,优中选优,将党员、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乡贤、退休教师、致富带头人等非村“两委”成员的人员吸收到协商议事队伍中来,把为民协商平台搭建到群众“家门口”,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更加贴近群众需求。对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均可在村党组织安排下随时邀请村屯干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乡贤代表等人员开展协商,做到应商尽商、随商随决,确保村级协商议事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五事共治”程序转化为决策落实实施。如针对**市武宣县通挽镇江龙村群众提出“村主干道边鱼塘没有护栏,存在安全隐患”的期盼事,江龙村委筹集资金5000多元,并在一周内完成护栏安装,得到群众广泛点赞。
三、建立全过程监管工作机制,有效破解工作落实不力的沉疴
一是实行销号管理。以“五事”登记簿作为“施工单”,各村各部门依据职责范围画出“施工图”,明确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由乡镇(街道)对各村各单位办理情况进行核验,逐一销号。截止目前,全市通过“五事共治”机制共收集到各方面民情民意、问题建议2864件,协调解决2813件,解决率98.22%。
二是实行重点督办。乡镇(街道)党委不断深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围绕村级组织在组织建设、经济管理、阳光村务等6个方面内容每年确定5—6个重点“五事”,由同级纪委对“五事”治理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对治理有效、群众满意度高的,优先推荐获得评优评先资格;对组织不力、问题较多的,进行批评教育和严肃问责。2022年以来,全市共督办重点“五事”21件,均已全部圆满办结。
三是强化工作考评。将“五事共治”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考评内容及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镇村干部日常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年终考核评定优秀依据。同时,实行月汇报制度,每月初由各村包点干部和党组织书记汇报上个月落实“五事共治”情况;每个季度各行政村将落实“五事共治”情况向群众公开,让群众成为事件办理最终的“裁判员”。
四是落实事件回访。由乡镇(街道)安排专门人员,对已经办结的居民“五事”情况通过电话回访或上门走访、会议专题报告、发放为民服务满意度测评表等方式了解群众对事件办理的满意度,并将事件的进展情况、办理结果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定期在辖区通报,自觉接受居民评议监督,切实改变村委单向管理、村民被动接受的局面,推动多元主体在基层治理中由“旁观者”变成“主人翁”,真正让基层治理从“一元管理”到“多元治理”转变。2021年,全市“五事”群众满意度达到98.72%,群众安全感测评得分98.63%,基层社会治理不断焕发新活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