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以普惠金融促进社会和谐以普惠金融促进社会和谐吴晓灵《人民日报》(2017年07月19日07版)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决定其他资源的组合效率与效益。然而,金融也是一柄双刃剑,它会在财富分配上产生“马太效应”。《21世纪资本论》所揭示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现实和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金融的负面效应。如何用好金融这柄双刃剑,既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又避免出现负面影响?一个切实可行的路径是推行普惠金融。普惠金融的概念是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GAP)在2005年“国际小额信贷年”提出的,指的是让每一个有金融需求的人都能够及时、方便、有尊严地以适当的价格获得高质量的金融服务。这种服务需求不限于贷款,还包括存款、支付结算、保险和财富管理。这种服务面向所有人但因为缺乏金融服务的往往是低收入人群,所以推行普惠金融的难点和重点是低收入人群。这种服务是公平的、非歧视性的,对接受者来说是方便而有尊严的。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机构必须是商业可持续的,因而要以适当的价格提供服务。所谓适当,是指价格必须覆盖金融机构的服务成本和风险。实践证明,充分运用金融工具,让低收入人群获得小额信用贷款,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能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缩小收入差距。给有创意的人以人力资本融资机会,能鼓励创新,促进社会进步。因而,推行普惠金融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这已作为共识性成果写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之中。目前,我国应从更新理念、完善制度、技术应用三个方面入手加快推行普惠金融。树立普惠金融理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金融是国家管理经济的工具,银行曾统一管理过企业的流动资金,因而银企之间从未建立过平等的商业交易关系,银行缺少为客户服务的意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面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经营,但总体来看,银行缺少服务意识的问题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正是服务意识的欠缺,才留下了大量服务空白。推行普惠金融,要求所有的持牌金融机构都树立普惠金融理念,以客户为中心,提供方便、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应该明确,推行普惠金融不是某类金融机构的事,也不是金融机构内某个部门的事,而是整个金融业发展理念和行为模式的改变。完善普惠金融制度。这至少包括两个方面。首先,以成本效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为原则,区分不同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