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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
实施
妇女儿童
发展规划
先进集体
事迹材料
县人民政府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高度重视 统筹兼顾 与时俱进 落实规划
——志丹县人民政府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志丹县位于延安市西北部,是“群众领袖、民族英雄”刘志丹将军的故乡,全县总人口15.2万人,其中女性7万人,0—17岁少年儿童3.6万人。近年来,全县人民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快速稳步发展,荣获“西部百强,陕西十佳”。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县政府本着“领导重视是前提,健全组织是保障,加大宣传是先导,强化措施是根本”的工作思路,坚定不移的贯彻实施“两纲两规”。2010年,妇女儿童两个规划主要量化指标达标率分别达到92.1%、90 %,妇女儿童事业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先后被省、市授予“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
一、加强领导,为“两纲两规”的贯彻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统揽全局,妇女儿童工作列入全县总体规划。为了贯彻实施好“两个纲要”和省市“两个规划”,及时制定了《志丹县2001—2010年妇女发展规划》和《志丹县2001—2010年儿童发展规划》,将妇女儿童工作摆在全县工作突出位置,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了统筹安排,同步推进。
二是健全机制,构筑完善妇女儿童工作网络体系。进一步调整充实妇儿工委工作机构,由一名副县长任妇儿工委主任,妇联主席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妇联,正科建制,配备主任、副主任、监测评估员、工勤人员各1名,每年预算工作经费15万元。建立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细化各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妇儿工委例会制度,每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同时,完善强化统计监测评估制度,确保统计监测评估工作的严谨,数据的真实。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的妇女儿童工作网络体系。
三是加大投入,为妇女儿童工作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县政府在积极推动妇女儿童优惠政策出台的同时,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并保持逐年递增。2010年,政府投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42亿元,医疗卫生经费0.77亿元,妇幼保健经费645万元,疾病预防控制经费236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经费1540万元。
二、强化政府职能,多措并举有力推动“两纲两规”贯彻实施
一是优先发展妇女儿童教育事业。近年来,县政府在“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指引下,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五免一补”:免基本杂费、计算机培训费、教科书费、电教教材代办费、取暖费,补住宿生生活费。对初高中阶段学生实行“三免一奖”:免学费、择校费、取暖费,将给在中考上市直重点中学线及以上学生的课本费、住宿费、计算机上机费和奖励金。在全省率先实现十二年免费教育。中小学“蛋奶工程”扩面实施,延伸至寄宿制高中、职中。出台《关于印发志丹县贫困学生救助办法的通知》,每年财政列支50—80万救助贫困学生。从2011年春季开学起财政列支150万元,对全县21所幼儿园,实施学前一年免(补)费教育。
二是全面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在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基础上施行七条具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优待政策,开展以“关爱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为主题的“生育关怀关爱”系列行动。制定《志丹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志丹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志丹县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志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志丹县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财政买单,妇女儿童受益的惠民利民政策。
三是多方面加大妇女儿童关爱力度。出台《志丹县贫困人口大病救助暂行办法》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开展大病救助,帮助解决因病反贫问题。将全县285名孤儿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对弃婴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投资3500万元新建三所敬老院和救助站。将全县“五保户”供养金提高到每人每年3200元。下发《志丹县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凡志丹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均可领取高龄补贴。制定《志丹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志丹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在全市率先施行农村养老保险和城乡合作医疗制度。同时,将全县2010年及往届毕业大学本科生予以全部分配安置,绝大部分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公益性岗位、劳动协管员等途径予以安置。
四是大力推动妇女参选参政工作。制定下发《中共志丹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和妇女工作的意见》,明确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主任由副科级女领导兼任。各乡镇(管区、街道办)配备1名或1名以上副科级女领导,乡镇妇联主席由同级党政班子女领导兼任、确定1名专职妇联干部。社区妇联主席由社区同级女性负责人兼任。同时,以不低于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基本补贴40%和30%的高标准落实村专职、兼职妇代会主任报酬,于2011年开始执行。
五是加强机制建设,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全县205个村(社区)设立维权投诉中心、站和投诉箱。成立县法院、司法局、旦八镇人民法庭和杏河镇人民法庭4个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的服务机构。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设立“家暴110”报警中心,开通“148”妇女法律法规咨询热线,招募维权志愿者,将弱势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妇女列入法律援助范围,提供诉状代写,减免诉讼费等法律援助服务。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把拐卖妇女、强奸幼女、吸毒及卖淫嫖娼等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活动作为重点打击目标加大查办力度,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实施“两纲两规”良好社会氛围。
县政府不断加大妇女儿童纲要规划宣传力度,围绕“面向社会、立足家庭、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原则,借助“三八”、“六一”、“6.26”、“11.25”等节日契机,利用广播新闻、报刊杂志等宣传手段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儿童优先”,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浓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为“两纲两规”施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实施“两纲两规”以来,县政府充分发挥自身主导作用,通过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和努力工作,全县妇女儿童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为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的有效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