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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改革经验材料
关于“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改革经验材料
我们聚焦困难群众救助瓶颈性难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社会救助机制、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增强社会救助合力,探索“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改革,综合实施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社会救助,织牢民生保障网,推进帮扶救助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改革前存在的问题
(一)救助政策有待整合。现行社会救助政策项目繁多,涉及民政、人社、教育等*个部门*项救助,各救助单位之间联系沟通渠道不畅,各救助政策呈现条块分割,以“条”申报审批为主,政策与政策之间独立运行,信息存在“孤岛现象”,区、镇街、村社三级“块”上缺乏统筹机制,在救助对象审核上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在救助政策的制定上缺乏相互衔接,工作中缺乏有效地协调和联系,甚至出现有的最困难、最需要的家庭未完全享受相关社会救助的现象。
(二)申请程序有待优化。目前,全区涉及社会救助的部门单位有*个,各部门有自己的申请程序、救助流程,但部分困难群众存在同时符合多项社会救助的情况,需要反复提交申请、反复核查信息,导致困难群众来回跑路、反复提交证明,从而加重了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的负担,降低了救助的效率。
(三)数据信息有待更新。各救助单位存在互用对象数据、重复叠加等情况,现有的条件下,只能通过互换数据,然后手工比对、剔除的方式,信息资源共享不及时,导致错救、重复救、漏救、群众多跑等问题。
(四)精准施救水平有待提高。现有社会救助无主动发现机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也不够主动积极,即使群众申请了,也存在部分部门、镇街、村居的工作人员对待困难群众的诉求相互间推诿扯皮的现象,同时由于社会救助政策项目多、互有关联,部分困难群众对救助政策知晓度不高等原因,导致精准施救水平不高。
二、主要改革举措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依托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按照“三统一、两不变、一共享”的原则(“三统一”即“统一受理窗口、统一救助对象核查、统一台账管理”;“两不变”即“各救助部门政策权限不变、资金渠道不变”;“一共享”即“各救助部门共享困难群众协同办理平台信息”),探索实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改革,通过社会救助资源的有效整合,破解制约社会救助难题,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
(一)搭建两级平台,畅通救助堵点。针对救助政策项目繁多、职能部门协调渠道不畅、申请程序较为复杂等问题,通过搭建区和镇街两级平台,减化各项救助流程,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一方面,建立两级联席会议制度。区级层面,以现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为基础,增加统筹协调全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工作职责,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镇街层面,建立由镇街党委(党工委)或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为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分管领导为第二召集人,民政和社会事务、公共服务、财政、农业服务等科室为成员的镇街“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联席会议,统筹实施辖区内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通过联席会议,共商救助事宜,构建起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和镇街协同办理,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协同救助提供组织保障。另一方面,设立两级救助服务窗口。加强对全区*个镇街公共服务中心、*个村社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进行整合,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整合涉及救助职能的人力社保、民政、卫生计生、教育、国土建设等窗口为唯一镇街级“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村社便民服务中心整合涉及救助职能的民政社保、卫计妇幼岗位等为唯一村社级“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负责对辖区内困难群众救助申请进行登记,确定救助项目和分事项转办,群众仅需到一个服务窗口申请、查询各项社会救助。通过窗口整合和流程再造,优化精简救助流程,提高救助审批效率,有效解决救助申请“诉求无门”的问题,让困难群众只跑一次路。如困难群众既符合低保政策,又符合教育资助政策,则只需在“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交一次申请,无需同时向民政、教育等多部门申请、提交材料。
(二)搭建网络体系,疏解救助痛点。针对因救助信息不对称、救助资源未及时共享造成的错救、救助不合理、群众多跑路等问题,深入推进“互联网+社会救助”,通过研发全区协同救助信息平台,有效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协调与衔接。一是建立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以采购形式,通过三方专业机构搭建起区级救助单位、镇街“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和有关科室、村居“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三级上下贯通,*个区级救助单位、*项社会救助帮扶事项、*万余人次救助对象全面覆盖的“协同救助信息平台”。通过平台将社会救助有关的单位、人员、政策、对象等信息有效联通。二是组建大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全区*项社会救助政策涉及的所有救助对象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按户形成全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信息信息台账,各镇街对台账反映出的疑点信息逐一复核,集中实施救助或取消资格。最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建卡贫困户、其他困难对象“等四个层级的原始基础信息,后期通过信息平台受理的困难群众信息,按照救助审批周期实时更新。针对叠加救助的政策,可通过大数据库直接查询所需数据,实现资源共享,无需人工比对,从而提高救助效率,避免人工操作存在误差的风险。如医疗卫生、就业等部门救助对象多为民政对象、优抚对象,可直接在信息平台中直接获取救助对象信息,不需要通过人工提取数据进行比。三是实行数据动态管理,实现全程追溯。相关救助部门设立专人管理协同救助信息平台,及时对本单位救助政策、救助信息、共享信息等更新录入,镇街窗口专职人员和相关业务经办人员负责新增等调整变化救助政策、救助信息、公示信息的实时更新录入,并对数据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确认。依托两级社会救助窗口,分类对申请对象的困难情况或主要诉求进行登记、分办、转办、反馈,相关救助单位根据救助项目的审核审批权限、政策规定及程序进行限时办理。办理情况将同步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和申请对象。开通“操作日志”,实行全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实现救助“可追溯”。
(三)完善工作机制,消除救助盲点。针对因救助对象对救助项目和政策知晓度不高造成漏救、救助不及时、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坚持把“精准救助”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着力点,实现应救尽救。一是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村社民政社保员、村社小组长、志愿者及网格员的“三级信息员”制度,通过走访调查、主动排查、现场报告等方式及时发现、报告辖区居民求助情况,提供救助政策咨询,采取帮扶、疏导和监护干预等措施,并协助窗口工作人员完善困难对象救助信息台账和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相关救助部门可通过走访调查、日常接访等方式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并将信息及时反馈至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社会组织、志愿者可为遭遇急难问题的群众提供“绿色通道”,主动发现困难群众信息,实现快速响应,实施主动救助。二是延伸拓展功能渠道。依托协同救助信息平台,延伸拓展到微信公众号、移动APP 等渠道,向社会公众提供政策资讯、服务热线、问题解答、救助公示、互动平台等服务,从而实现“主动求助”和“发现救助”。三是统一核查简化手续。依托现有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核查组织、工作机制和群众评议制度,参照现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的有关规定,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和信函查证等方式,对困难申请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和经济状况进行统一的调查核实和评审认定,出具困难群众基本情况及经济状况核查报告。一般情况下,各相关救助部门救助帮扶政策或项目以信息平台数据库内确认的身份为准,不再要求群众或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确保精准识别救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