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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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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开展 扶贫开发 基层 党建 推进 工作 意见
关于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的意见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在扶贫开发中的带动作用和扶贫开发对基层党建的促进作用,实现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的目标任务,决定在每年实施扶贫开发整乡推进的乡镇,开展扶贫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把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提升到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上来认识,按照“一个规范管统筹、一个方案作保障、一个班子抓落实、一个奖惩促成效”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坚持扶贫抓硬件、党建抓软件,坚持扶贫开发在哪里、基层党建工作跟到哪里,努力实现“一年布局突破、两年铺开配套、三年贫困乡镇大变样”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措施 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主要从七个方面实现“双推进”。 (一)在体系建设上“双推进”。行政村原则设党总支,村民小组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设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纳入邻近村民小组党支部管理,推行“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做法,村党组织牵头成立农民合作社,村党组织书记可兼任监事长;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及时建立党组织,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协调服务作用。探索在种植养殖、加工、运输、销售等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对从事相同或相近行业的党员加强分类管理,实现基层组织体系的有效覆盖,为扶贫开发整乡推进提供组织保证。 (二)在队伍建设上“双推进”。强化县、乡两级扶贫机构及队伍建设,加强乡、村、组三级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及时调整不胜任的党组织书记,把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作风好的党员选拔到书记岗位上来。实施以服务为主题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工程,把乡级党、村、组三级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选派优秀年轻机关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常务书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选聘优秀大学毕业到村任职,选派边防民警兼任村官。建立本地干部与外来干部优势互补的基层干部队伍,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坚持“三个培养”,把服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服务骨干,把党员中的服务骨干培养成基层干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服务骨干队伍。大力培养农村致富能手和乡土人才,为扶贫开发整乡推进提供人才支撑。 (三)在阵地建设上“双推进”。加强行政村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和使用,整合办公场所、服务场所和活动场所,突出服务功能,防止活动场所行政化倾向。由县级组织部门牵头,会同发改、财政、住建、扶贫等部门编制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规划,整合美丽乡村,“一事一议”等项目资源,力争用3年时间使有条件的村民小组有300平方米以下的活动场地,其中党员1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党支部有1间7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动室。 (四)在资源优化上“双推进”。从2014年起,各县(市、区)财政每年给予每个村的工作经费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1万元。各州(市)、县(市、区)财政每年给予每个村(居)小组工作经费不少于1000元,探索把涉农部门在农村的公益性小型工程设施投资形成的资产,转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红色股份”。在村民自愿前提下,因劳动力转移而闲置的土地可由村集体代管。完善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及分红制度,鼓励村组干部和党员以个人方式投资入股并参与经营管理。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补贴和信贷扶持政策,引导支持村组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经营集体资金,推进村企一体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发展和壮大一批村级集体经济。 (五)在服务建设上“双推进”。乡镇党委以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等形式,围绕培育特色产业、夯实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素质能力,完善社会服务、加强生态建设等。对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资金统筹考虑,优化布局,精准扶贫。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村组党组织依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一事一议”等,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优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建立项目定期巡查制度,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落实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严防资金截留、挪用,不按规定使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六)在增收致富上“双推进”。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牵头,找准自身优势,确定主导产业、骨干产业和推进措施。村民小组党支部牵头,逐户帮助找准增收项目,做到乡镇有主导产业、村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依托村组活动场所,远程教育站点大力开展科技培训,力争达到户均1名劳动力掌握1-2项适用技术,切实提高党员群众自我脱贫的能力。认真落实“红色信贷”制度,为党员带头创业致富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广泛开展机关和乡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农村党员、先富党员结对帮扶困难党员、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乡镇机关挂钩联系村组“三结对一联系”活动,引导党员群众组成脱贫致富互助组或共同体,把党员领富工作落到实处。 (七)在服务群众上“双推进”。大力推广“插甸经验”。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挂钩扶贫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做好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规范乡镇为民服务站建设,依托村组活动场所建设为民服务点,建立村组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开展民事代办、费用代缴、惠农支付、便民超市等服务。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建设乡、村、组综合服务平台,与县(市、区)政务平台实现对接,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县、乡、村、组四级领导干部党建责任区,由各级党组织书记召集,自下而上定期召开党建联席会议,切实解决扶贫开发整乡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三、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县(市、区)委是第一责任人,各级组织部门、扶贫部门要强化指导督促,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把扶贫开发整乡推进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推动、统一监督、统一考核。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具体责任人,要挂钩联系到村、明确工作责任。 (二)狠抓落实。各村党的组织书记和常务书记是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的骨干力量,要团结带领本地干部与外来干部一道,规范基础党务工作、严肃党员教育管理,带头深入群众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工作,确保“双推进”工作顺利实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取得实效。 (三)严格考核。各州(市)、县(市、区)要将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情况纳入县(市、区)党委、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年度党建述职评议和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成效显著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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