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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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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指导书
Q/YNDW 113.2.1172006 Q/YNDW 云 南 电 网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YNDW 113.2.1172006 蓄电池定期核对性充放电 作业指导书 2006-05-20发布 2006-05-30 实施 云南电网公司 发布 787Q/YNDW 113.2.1172006 前 言 为提高云南电网公司供电企业输变电设备的运行、检修、试验水平,规范操作方法,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由云南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编写了目前我公司蓄电池定期核对性充放电作业指导书。编写中遵循了我国标准化、规范化和国际通用的贯标模式的要求。该指导书纳入公司生产技术管理标准体系。本指导书由云南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本指导书由云南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本指导书由云南电网公司红河供电局负责编写。本指导书主编人:邓亚文 本指导书主要起草人:邰世福 孔 令 刘云涛 本指导书主要审核人:陈 铭 周立鹤 吉德志 廖晓峰 本指导书由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负责修编。本指导书主要修编人:王 勇 杨冲林 张尔健 李 刚 王兰翠 冯俊宗 李学福 王永柱 本指导书审定人:赵建宁 本指导书批准人:廖泽龙 本指导书由云南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788Q/YNDW 113.2.1172006 目 次 1 目的 773 2 适用范围 773 3 引用标准 773 4 支持性文件 773 5 技术术语 773 6 安全措施 773 7 作业准备 773 8 作业周期 774 9 工期定额 774 10 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774 11 作业流程 776 12 作业项目、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 776 13 作业中可能出现的主要异常现象及对策 778 14 作业后的验收与交接 778 附录 A 2V 铅酸蓄电池测试记录 附录 B 12V 阀控蓄电池测试记录 789Q/YNDW 113.2.1172006 蓄电池定期核对性充放电作业指导书 1 目 的 规范蓄电池定期核对性充放电作业,提高作业和管理水平,确保人身安全和作业质量。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力系统用蓄电池定期核对性充放电作业。3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引用而构成本作业指导书的条文。本书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2900.33-1993 电工术语 电力电子技术 GB/T 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 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4 支持文件 阳光 A400 系列蓄电池说明书 固定型防酸/密闭式铅酸蓄电池使用维护说明书 直流电源的运行与维护 固定型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技术手册 5 技术术语 5.1 容量试验 按规定的恒定电流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C=Ift(Ah)5.2 额定容量 在 25时,10 小时率放电容量。容量与温度的关系:C25=Ct/1+k(t-25);k:温度补偿系数:10HR 放电时:K=0.006/,5HR 放电时:K=0.007/3HR 放电时:K=0.006/,1HR 放电时:K=0.007/5.3 蓄电池容量符号 C5 -5 小时率额定容量,Ah;C10-10 小时率额定容量,Ah。5.4 放电电流符号 I5 -5 小时率放电电流,数值 C5/5 A I10-10 小时率放电电流,数值 C10/10 A 790Q/YNDW 113.2.1172006 6 安全措施 6.1 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与本指导书相关的主要条文。6.2 危险点分析及控制 危险点 控制措施 1 工作中引起直流接地和直流短路 工作中将所用的工具进行绝缘处理;对蓄电池进行清洁,使电池上无异物。2 工作中引起直流中断 工作前,应核对图纸,检查回路,禁止误操作;电池充放电时,注意检查电池的带负载能力,充电模块的带负载能力,以保证直流系统的安全运行。3 工作中引起火灾 工作中,严禁吸烟;焊接和修理工作,应在充电完成两小时,或停止浮充电两小时后进行;确保蓄电池通风良好;4 电解液灼伤 正确使用工器具;着规范服装;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5 触电伤人 工作中认真监护;对所用的工具进行绝缘处理;取直流熔断器时应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或使用专用工具;7 作业准备 7.1 人员 7.1.1 经供用电职业技能鉴定的直流、二次检修专业 2 人。7.1.2 工作负责人为中级及以上人员。7.1.3 工作前每个工作人员应先熟悉图纸和资料。7.2 资料及材料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直流电源装置说明书 套 1 2 直流电源装置图纸 套 1 3 绝缘监察装置说明书 套 1 4 蓄电池使用说明书 套 1 5 出厂或交接试验报告 份 1 6 白光眼镜 付 3 免维护电池不需要 7 耐酸衣 套 3 免维护电池不需要 8 耐酸手套 双 3 免维护电池不需要 9 耐酸鞋 双 3 免维护电池不需要 10 玻璃棒 支 1 免维护电池不需要 11 有嘴的玻璃杯 只 1 免维护电池不需要 12 塑料或玻璃漏斗 只 1 免维护电池不需要 13 瓷缸或铅槽 个 1 免维护电池不需要 14 医用防士林 千克 1 15 毛刷 把 1 791Q/YNDW 113.2.1172006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6 硫酸 适量 用于铅酸蓄电池 17 苏打溶液(5%)适量 18 氢氧化钾或氢氧化钠 适量 用于碱性蓄电池 19 氢氧化锂 适量 20 帆布手套 双 6 按 3 人计 21 口罩 个 6 按 2 人计 7.3 仪器仪表及工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放电电阻器或放电设备 套 1 2 万用表 块 2 3 直流电压表(050150300 伏)只 1 4 直流电压表(高内阻 303)只 1 5 直流电流表(0.5 级 050100 安)只 1 6 比重计(1.0001.300)只 1 7 温度计(0100)只 1 8 兆欧表(500 伏 1000 兆欧)块 1 9 个人工具 套 2 10 平挫刀 把 1 11 圆锉刀 把 1 12 安全开关 只 1 13 电源板 块 1 7.4 工作前的准备 7.4.1 对照检验项目,准备相应的工器具及图纸材料;7.4.2 开班前会,工作负责人将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及所布置安全措施向工作班人员交代清楚,并进行现场查看;7.4.3 按危险点分析中的预控措施认真检查并做好安全措施,并做好记录,工作中至少有两人进行;7.4.4 检查放电设备所取电源应为专用电源,接线时无短路或接地的危险;7.4.5 检查仪器仪表摆放应整齐,不会妨碍值班人员的操作,也无误碰运行设备的危险。8 作业周期 8.1 新安装的(包括大修中更换过电解液的)防酸蓄电池组,投运第一年每 6 个月进行一次核对性充放电试验;运行 1 年后每 1 年进行一次核对性充放电试验;8.2 镉镍蓄电池组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核对性充放电试验;792Q/YNDW 113.2.1172006 8.3 阀控蓄电池组,每隔 3 年进行一次核对性充放电试验,运行 6 年后的蓄电池组,应每年做一次核对性充放电试验。9 工期定额 9.1 蓄电池核对性充放电检验工期定额为 4 个工日;9.2 若蓄电池组充放三次其容量达不到额定容量的 80%,则需进行更换,蓄电池更换工期定额为 6 个工日。10 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10.1 蓄电池选用容量:10Ah-3000Ah;充放电电流为 0.1C;10.2 浮充电压范围:电压值的稳定范围为 90%-125%(2V 铅酸式蓄电池)、90%-130%(6V、12V 阀控式蓄电池)、90%-145%(镉镍蓄电池)直流标称电压;防酸电池为(2.152.17)VN,GFD 防酸电池可控制为 2.23 VN;高倍率镉镍电池为(1.361.39)VN,中倍率镉镍电池为(1.421.45)VN,阀控电池为(2.232.28)VN;10.3 恒流充电时,充电机输出电流范围为 20%-100%额定电流,其值一般为 0.1C;10.4 恒压运行时,负荷电流调整范围为 0-100%额定电流。10.5 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试验 10.5.1 防酸蓄电池组以I10恒流放电,当其中一个单体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到 1.8V时,应停止放电;10.5.2 镉镍蓄电池组以I5恒流放电,当其中一个单体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到 1.17V时,应停止放电;10.5.3 阀控蓄电池组以I10恒流放电,当其中一个单体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到 2V时,应停止放电。793Q/YNDW 113.2.1172006 11 作业流程 分析原因,制定并实施对策 否 是 开班前会布置工作,做好事故预想 按“作业项目”逐一完成,并填写记录 履行工作票制度落实工作前安措 恢复“安措”并检查工作结束,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进行试验数据的审核,填写记录 分析检验数据是否满足指标要求。进行工作总结 12 作业项目、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 12.1 检查充电机运行情况 12.1.1 检查浮充电压值是否在范围内:防酸电池(2.152.23)VN;镉镍电池(1.361.45)VN;阀控电池(2.232.28)VN。12.1.2 检查均恒充电电压值是否在范围内:防酸电池(2.302.33)VN;镉镍电池(1.471.55)VN;阀控电池(2.302.35)VN。12.1.3 检查恒流充电电流值是否在范围内:防酸电池及阀控电池恒流电流为I10,镉镍电池恒流充电电流为I5。12.1.4 充电时间检查:防酸电池 10 小时;镉镍电池(57)小时;阀控电池根据控制程序应在 10 小时内。12.2 蓄电池外部检查 12.2.1 检查蓄电池外观有无变形、破损、划痕和明显的烧伤痕迹,并进行处理;12.2.2 检查蓄电池电解液面不低于上部红线;794Q/YNDW 113.2.1172006 12.2.3 检查装置接线端子排有无松动,接线是否紧固,如发现有松动的地方应进行紧固;12.2.4 保持蓄电池清洁,清除电池上的电解液及其它异物和灰尘。12.3 检查蓄电池运行情况 12.3.1 检查蓄电池组端电压是否符合要求;12.3.2 检查单只蓄电池温度、电压、比重是否符合规定;12.3.3 检查各连接点的接触是否可靠,有无氧化并处理。12.4 蓄电池消缺工作 若蓄电池有缺陷,根据缺陷内容进行消缺,并做好记录。12.5 检查蓄电池容量 12.5.1 在蓄电池组两端接入放电电阻器或其它放电设备,放电电流设为I10(镉镍电池为I5);12.5.2 断开交流电源或将充电机退出运行,使蓄电池组对外接负荷放电;12.5.3 在蓄电池放电期间,记录蓄电池组总电压值、单体电池电压值、放电电流值,并做好记录。12.6 防酸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 12.6.1 长期浮充电方式运行的铅酸蓄电池,极板表面将逐渐产生硫酸结晶体,堵塞极板的微孔,阻碍电解液渗透,从而增大了蓄电池的内电阻,降低了极板中活性物质的作用,蓄电池容量大为下降。核对性充放电,可使蓄电池得到活化,容量得到恢复,使用寿命延长。12.6.2 一组防酸蓄电池:发电厂或变电所只有一组铅酸蓄电池组,不能退出运行,也不能做全核对性放电,只允许用I10电流放出其额定容量的 50%,在放电过程中,单体蓄电池电压不能低于 1.9V,放电后应立即用I10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达到(2.30V-2.33V)N时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下降到0.1I10电流时,应转为浮充运行,反复几次,可认为电池容量将得到恢复。12.6.3 二组防酸蓄电池:发电厂或变电所,若有二组铅酸蓄电池组,则一组运行,另一组断开负荷,进行全核对性放电,放电电流为I10,单体终止电压为 1.8V,若第一次放电蓄电池组电压就达到额定容量,则不再放电,充满容量后便可投入运行。若充放三次达不到额定容量的 80%,可判断该组蓄电池不合格,并安排更换。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