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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
2022
工作总结
市检察院2022年工作总结
市检察院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融入国家治理,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大局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人,提起公诉**人。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检警协作全面能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办法(试行)》,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原则上全范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靠前协作,同轨办案,不断提升侦查质效和检察质效。积极推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二)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根据具体案件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持续落实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等检察政策。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找准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在琵岩山旅游风景区挂牌成立**市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联络站,自觉增强协企抗疫防疫、帮企纾困解难、助企复工复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余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看得见”的问题、防范“看不见”的风险,全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三)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在全市“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中探索适用诉前磋商机制,有力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对全市药店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依法责令商家下架不合格消毒产品。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依法打击保健品养老诈骗行为,现涉案店铺已经关闭,营业执照已被注销,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树牢司法为民理念,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依法保障人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实现社会内生稳定。我们积极主导应用尽用,制定量刑建议指导意见,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对认罪认罚听取意见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严格按照要求刻录存档,确保线上、线下同录率均为100%。今年,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3.81%,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率、律师见证率均为100%,为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作出积极贡献。
(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罪案件慎用羁押措施、依法宽缓处理,不起诉**人。深化检察公开听证工作,对存在较大争议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评议,全年公开听证**次,有效促进诉源治理。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妥善办理信访事项**件次,全部做到*日内程序性回复及*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继续保持涉检进省进京零上访。
(三)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人,提起公诉7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业法律援助律师队伍,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3人次。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2件,发放救助金3万元;开展心理疏导**人次,审查起诉阶段开展社会调查**次;制发督促监护令**份。抓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举办法治讲座**场,邀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代表、中小学校老师和学生代表**余名参观**市人民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次。
三、全面深化检察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为目标,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维护司法公正,筑牢法治之基。
(一)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市监察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发《**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件。加强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件,均已纠正。将“案-件比”控制在1:1.0112。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件,均被采纳。
(二)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应进入社区矫正缓刑罪犯无一人漏管。开展审前未羁押审后判实刑未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应执行刑罚罪犯已全部收押。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办理涉财产刑纠正违法案件**件。参与全州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针对监管执法不规范等**个问题提出具体改进建议。全年共制发检察建议**件,办理纠正违法案件**件,办理超期羁押检察案件**件。
(三)深化民事诉讼监督。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件。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已被采纳;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件,均被采纳。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与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人社局联合会签《加强司法联动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民事权益工作机制》,支持起诉3件,均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及时、高效地为3位农民工解决3万余元薪金问题。
(四)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推动黑土地保护专项活动常态化有序开展,提出检察建议19件,均被采纳。稳步推进涉企行政处罚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6件,涉及土地资源、医疗卫生、市场监管、水资源等领域。有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着重对涉及“三大攻坚战”、服务民营经济、保障民生等领域开展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23件,在保证行政行为社会公信力的同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聚焦行政强制,探索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加强府院联动,形成保护耕地工作合力,有效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五)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5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5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以专项检察监督为抓手,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坚决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开展水源地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开展个人所得税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督促履职19件;开展环境保护税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环境资源领域立案7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19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立案26件,安全生产领域立案1件,其他新领域立案4件。
四、着力锻造检察铁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着眼长远,强基固本,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狠抓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一)政治忠诚更加牢固。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深化“质量建设年”活动,分层分批开展全员集中学习。组织开展各类政治培训30余期次,参训人员1500余人次,通过专题学习班、研讨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服从市委部署,选派干警下沉防控一线,出动人员2800余人次,在抗击疫情中展现检察担当。
(二)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完善检察管理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修改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建立明责、督责、追责机制,做到“放权不放任”。压实办案责任,定期开展业务数据分析会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激励担当作为。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面启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版,提升检察办案智能化水平。
(三)从严治检全面抓实。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坚决落实好“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集中决策等制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年内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2次,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四)自觉接受制约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公益诉讼加强府院联动工作情况,主动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系统梳理后落实在日常工作中。真诚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参与案件听证等监督检察办案活动50余人次,让监督更直接、更深入。常态化开展检察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300余人次走近检察、了解检察。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5件、法律文书4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检察业务数据3次。依托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信息,检察工作透明度、认知度不断提升。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点滴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市监察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配合与制约,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和关心帮助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不足:一是能动检察工作理念树立不够牢,服务**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还不够到位,监督质量、效率、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高,办理疑难、复杂、新型案件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五、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以更强的政治担当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建设公平正义、平安法治的现代化**。
二是主动聚焦服务大局,努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从严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营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坚决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持续服务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障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增强服务发展实效。
三是提质增效强化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水平。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守住司法公正生命线。全面贯彻民法典,健全完善民事诉讼监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