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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2022
年度工作
要点
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工作要点
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起步之年。新的一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牢牢把握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加安全、更加便捷”的医保改革发展要求,贯彻落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为主线,全面深化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供给、公共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改革,突出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突出推进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打击欺诈骗保,突出提升医疗保障和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深刻领会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把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融入各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模范机关创建为主线,聚焦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行动这一重点任务,强化思想引领力、提升基层组织力、增强作风纪律约束力,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二、严格落实惠民政策,巩固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深入贯彻国家、省以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按照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部署,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专项资金的上解、结算等。做好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现有医保扶贫政策总体稳定;优化调整分类参保资助政策,坚持动态管理。及时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和即时帮扶人员参保工作, 确保应保尽保。
三、健全完善待遇保障体系,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意见》,结合全市**方案的要求,制定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省统一要求,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目前每人每年不低于**元提高到不低于**元。提高居民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待遇水平, “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根据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需求,将更多符合条件的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病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适当提高门诊慢性病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全市门诊慢性病政策。按照省局统一安排,推进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和改革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健全普通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发展和完善补 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险,探索开展商业健康险。组织实施《**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强化与民政、卫生健康、 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同建立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和救助机制, 科学确定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和标准,增强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巩固和完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 保障管理制度。
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配套制定完善监管流程,提升监管队伍依法执政水平,稳步推进行政执法试点。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执法案卷评查。健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健全医保违规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机制和打击欺诈骗保行刑衔接机制。充分利用省医保局**基金监管数字化平台,对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精准定位、精准打击。按照省医保局统一规范,建立医保信用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持续开展医保基金违规使用专项治理,开展全市循环交叉检查, 加大“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年内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市级检查抽查占全市一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的**%。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医保基金违规使用专项治理情况。
五、深化医药服务价格改革,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行为
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发挥好价格杠杆作用。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省局统一安排和指导, 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价评估,适时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优化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调整和公布全市综合服务类医 疗服务项目价格,梳理完善临床和医技诊疗类服务项目。按照省局统一要求,贯彻实施医药价格监测制度,建立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信息发布等价格监测工作机制,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的监测,实现对医药价格的常态化监管。对已实施医药价格改革的公立医疗机构,
六、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严格落实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按照省局要求,积极推进医保药品目录省增补品种第二批消化调处工作。规范做好高值药品管理工作,对单独管理的高值药品明确范围、支付标准和使用流程。全面做好门诊、规定病种总额预算工作,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及药店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性机制,合理、有效地利用医药卫生资源。加推进医保诊疗项目准入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设施范围,配合省局制定统一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基准目录。积极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付费试点,年底前实现DRG 实际付费工作。
七、加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加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力度,建立线下采购重点监测、提醒、督办工作机制,开展医疗机构线下采购行为自查自纠活动,将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纳入考核,确保药品网采率达到95%以上。组织和指导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做好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和省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推进集中带量采购资金提前预付和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政策的实施,确保落地见效。加强与**市之间沟通、联动,强化***招采联盟的凝聚力,健全联盟采购工作机制。立足医疗保障职能,积极为我市医药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绿色服务,实现药企、医疗机构和参保患者的共赢。按照省局要求,适时启动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直接结算工作。
八、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重点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攻坚突破,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持续深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再造,**月底前实现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持续深化“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确保减无可减、降无可降。全面推进医保经办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服务事项省内及跨省通办。加快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完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异地支付管理平台功能,**前实现全市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就医购药 “一卡一码通行”全覆盖,实现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省内及跨省联网结算,各区至少**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门诊慢性病省内联网结算。继续扩大定点医疗机构市内联网范围,**底前实现乡镇级医疗机构市内联网全覆盖。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定点医疗机构院端窗口服务,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政策法规执行水平。持续创新基层医保便民服务站点建设,让人民群众就地就近便捷办理医保业务。
九、提升医保治理效能,夯实医保工作基础
根据省局统一安排部署,**基本建成我市医保信息平台并通过省医局评估验收,实现医保信息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达标。拓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推动全市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落地应用。加强信息日常运维管理,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反馈问题的处理流程,提高处理问题的效率。及时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加强数据使用管理,保障信息网络安全。进一步完善舆情监测分析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与市域治理指挥中心的数据对接,规范数据的采集和使用,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提供信息保障。坚守安全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确保不发生舆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方面问题;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及时释疑解惑。
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推进“学习型、研究型、实践型”机关建设,积极参加省局培训提升班,持续推进全员练兵,开展业务“我来讲”系列授课培训活动,实施全体干部职工应知应会考核。将第三方派驻人员纳入管理、融入服务、接受监督。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统筹做好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八种本领” 和“七个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医保铁军。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年休假、因私出国、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干部兼职等方面规定,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