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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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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2022年工作打算
县委编办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2022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编办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法规,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当前的重点工作,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在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等工作中取得显著业绩,在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职能作用发挥较好,有力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现将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2022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一是《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发布后,我县迅速行动,由县委常委会议带头在县委理论中心组专题进行了学习,同时在编委会上进行了专题学习,县委编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逐字逐句学习了条例。二是力求学懂悟透,准确把握内涵。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原文,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要义和政策要求,力争达到熟记于心、融会贯通的效果。三是加强宣传,扩大知晓率。我县将市委编办印发的354本《条例》学习资料及时下发给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同时将《条例》全文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转发各部门各单位,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和政策知晓率,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四是全面落实,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把《条例》作为指导工作、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行动指南,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推进各项机构编制重点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我办科学研判机构编制工作的新特点,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加大机构编制资源统筹调配力度,解决突出问题,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做到保障有力、支持到位,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切实巩固改革成果,不断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一是消化机关事业人员。对部分单位的机关事业人员,组织、编办、人社相互协调配合,通过查询档案、结合专业特长、充分征求本人意见等方式,将一部分机关事业人员调整到相应的事业单位,参公身份人员调整到参公单位,事业身份人员调整到事业单位。二是调整理顺编制。对县直0个单位的行政事80个乡镇(街道)编制进行了调整优化,通过合理调整行政事业编制,解决了部分单位编制不足和人员紧张的问题,最大程度地优化了全县编制资源配置。三是做好人员分流。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上报市委编办批准,撤销了职能弱化的XX县市场建设管理局等单位,核销了领导职数,根据当前的工作需要,结合人员专业特长和本人意愿,将人员调整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加强了县综合执法局、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接待办等单位的人员力量,解决了撤销单位人员安置、部分单位人员超编和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消化超配领导。采取领导干部交流、到龄即退、改任职级公务员等方式,已逐步消化领导32名。我县严格控制和规范领导职数的配置,根据单位规模和职责任务,逐步实现领导职数管理规范化,使领导力量得到合理配置,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不断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我县结合实际,对照机构改革前后机构、编制和人员台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提升实名制数据精准度,为机构改革后期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坚强支撑。一是认真做好各部门各单位信息维护更新,加强人员基础信息核对维护。今年以来,办理实名制业务X条,机构信息维护X条,台账信息维护X条,编制使用核准X条,人员入编管理X条,人员出编管理X条,人员划转管理X条,人员变更管理X条。我县严格对照新“三定”规定,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台账、机构设置、编制情况、职数情况、内设机构等内容进行核对确认并及时更新调整维护,做到了“三定”规定与数据维护同步更新,力求精确反映我县的机构改革成果。针对机构改革后人员转隶、划转、调整等不同情况,全面核对人员的基本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实行信息动态调整,定期对数据进行维护、更新、核查,确保实名制系统信息数据更新及时、准确。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的作用,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平台数据校验功能,对机构数据、人员数据、编制和职数等多项指标进行校验和修正,确保系统信息数据与机构改革方案、批复文件一致。结合机构改革工作的开展,通过“系统—台账—所在单位”三者相衔接,进一步理顺机构编制管理有关问题,做好数据摸底分析,实现对机构编制事项的常态化、动态化管理,让监督检查更加高效地发挥作用。三是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按月报和季报的有关要求,按时上报月报和季报信息,确保系统、台账中机构编制数据调整精准无误,切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实名制信息的正常运转。
(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顺利推进。今年我办深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细则》,按照网上登记的条例细则,要求登记办理机关提交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并对机构名称、经费来源、资产状况、宗旨业务范围、住所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举办单位意见等各项登记内容认真审核,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推进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及变更登记现场核查工作,按时完成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年检、变更工作。截至7.14全县共登记事业单位X个,状态正常的单位X个,需要年度报告公示的单位X个,新设立事业单位X个,变更登记X个(其中法定代表人变更X个、举办单位变更X个、名称变更3个、住所变更X个),注销登记X个,冻结X个,证书废止X个,年度报告率达到100%。我办业务人员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将各单位上报的电子版及纸质材料有序归档,做到档案完整、标准、规范,并及时建立了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抽查对象名录为每年3月31日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在册的事业单位,执法人员名录由县登记管理机关在岗工作人员组成,每年更新一次。每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根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了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相关流程。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高效运行。该业务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移交县编委办后,我们认真学习业务、宣传政策,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启动了全县县直机关、群团等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赋码单位数X个,赋码完成率为100%。(其中:党委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X个部门已全部完成赋码,政府工作部门、乡政府、街道办共赋码X个,国家授权的垂直机关赋码X个,群团赋码X个),今年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县X个党政部门涉及变更的单位已全部赋码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已全部打印发放,目前该项工作持续稳步推进。
(六)深化完善权责清单赋权工作。为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乡镇街道职能转变,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本着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县政府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梳理形成了《XX市XX县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以下简称《赋权目录》),《赋权目录》共涉及X个领域、X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X项,行政处罚X项。
(七)有效督促党委议事协调机构正常运行。按照《XX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我县共设立X个议事协调机构,全面加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了归口管理,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机构成立后,县委编办不定时与X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部门进行沟通,询问机构运行情况,了解议事机构会议召开、工作细则和实施细则的印发情况。截止目前,我县X个议事协调机构均已召开了工作会议、印发了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为议事协调机构的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各机构人员配备到位,运行良好。
(八)全力推进问题台账消化工作。我县共有机构编制问题共X条,其中:已整改X条(已整改违规超编X条,政策性超编X条)。未整改问题共X条(主要是公安局、纪委派驻组、司法所、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的相关问题),其中:有行政机关混用事业编制X名,违规超编X名以下(含5名)X名,政策性超编X名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我办制定了整改方案,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按照有关要求,逐步完成整改任务。
(九)电子政务工作规范运行。及时完善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机构编制电子台账系统、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资料系统、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共计发放电子编制证X多个,已经完成了79.5%,此项工作持续进行中。
(十)中文域名登记和网上挂标工作如期推进。目前,已完成中文域名注册及续费共X个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挂标X个单位,并实现了中文域名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覆盖的目标。
二、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入抓好乡镇机构改革后的相关工作。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政策精神,在前期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一是跟踪研究我县机构改革方案的运行情况。深入了解乡镇街道“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切实措施,将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制度,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保持“三定”规定的稳定性和实效性。
(二)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一是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紧盯“两个只减不增”目标,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模,确保机构编制总量不突破。坚持和完善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部门联席会议、用编进人联审联控、空编集中统一管理等制度机制,增强制度约束力,指导督促各部门做好结构性矛盾化解工作。二是优化机构编制配置。结合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行业体制改革,对重点部门提出核减机构编制方案,适时整合职责交叉、任务萎缩的行政事业单位,核减收回人员编制。针对结构性缺编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按照市上安排,做好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相关工作。探索综合设置机构,精简整合内设机构,推行“大部门”“大科室”,压缩非业务机构人员编制,使政府组织结构和编制配备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督查。加大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控编减编、“三定”规定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举报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
(三)强化机构编制管实名制管理。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推行电子编制证系统,规范编制核准使用,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精准化、全面化和动态化。建立实名制数据深度共享机制,推动组织、编制、人社和财政四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的常态化。推行“互联网+机构编制”新模式,为编办信息化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继续抓好域名注册、网站开办审核复核、标识申请等工作。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实现统计和实名制工作的深度融合。
(四)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宣传力度。针对一些事业单位法人变更、解散或撤销后变更注销不及时和对年检工作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对《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规章制度大力进行宣传,使社会各界、各部门都知道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五)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监督管理机制。有些单位因财务不独立平时几乎用不到法人证书,对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后需要延续证书法律效力认识不足,这是由于部门联动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造成的。因此,需要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