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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
2022
工作
要点
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
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本届人大工作的收官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对xx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职责定位,以高质量立法保障现代化建设,以高效能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以高水平决定体现共同意志,以高标准服务发挥代表作用,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着力打造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xx样板,为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xx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新的一年,要把年度工作与整届工作统筹起来,把目标导向与效果导向统一起来,既勇于担当又善于作为,既思进求进又重效求效,在加强改进中提高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在守正创新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固长补短中实现本届人大工作圆满收官。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规制度供给,拟安排20件正式项目、20件预备项目、23件调研项目,继续审议6件法规,涉及科技进步、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以更好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拟围绕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现代服务业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合作项目进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听取审议23个报告,开展种子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物业管理条例等7项执法检查,开展国有资产管理、长江保护2次专题询问,继续组织开展好民生实事工作评议,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紧扣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优选议题,拟围绕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省级预算审查监督、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科技人才发展等方面作出14项决议决定,将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坚持依靠代表、联系代表、服务代表,丰富“两个联系”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开展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全面完成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努力向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提高立法供给质效,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1.加快经济领域立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立法修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落实上位法要求,修改招标投标条例,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健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制定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提升对台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苏台两地经济文化融合发展。修改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切实保障港澳同胞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苏港澳深度交流与合作。审议通过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发展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2.突出民生保障立法。用心用情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医疗保障条例,推动建设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公民享有优质高效医疗服务。制定基层卫生条例,统筹完善城乡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修改养老服务条例,鼓励发展养老新模式新业态,推动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推动建立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集中修改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法规,保障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我省贯彻实施。审议通过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精神卫生条例,满足人民群众对生命健康安全的多样化需求。
3.深化社会治理立法。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制定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交通工程建设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修改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条例,完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以法治化方式推动解决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制定集体协商条例,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引领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集中修改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健全人大工作制度,提升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审议通过行政程序条例,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4.加强生态环境立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有力有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与长江流域相关省市协同推进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立法,健全长江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源头防范、标本兼治,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修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动建设清洁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修改水库管理条例,依法加强水库管理与保护,维护水库生态环境。审议通过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洪泽湖保护条例,健全生态保护法规体系。
5.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找准人大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的定位,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强化自主起草法规草案工作,加大提前介入、指导督促法规起草工作力度,密切与各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更好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6.丰富立法形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注重“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改进立法调研,推进立法协商,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研究与服务基地作用,使立法工作广集民智、体现民意,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立法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
7.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全面开展主动审查,完善审查建议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优化升级,深化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加强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沟通,压实制定机关报备责任,定期通报报备情况,加大督促纠正力度,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二、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法律法规规定有效落实
8.助力经济平稳运行。按照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要求,听取审议省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报告,支持政府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听取审议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和发展情况报告,促进加快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批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建设国内领先的现代服务业高地。听取审议全省休闲农业发展情况报告,推进现代乡村富民产业发展。听取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大合作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成效。开展种子法和省条例执法检查,依法推进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促进农业园区梯次发展。围绕服务支持我省企业走出去做大做强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有关部门强化服务指导,为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9.促进财政工作和国资管理提质增效。听取审议省2021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促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听取审议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对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促进国有资产质效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10.保障人民福祉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上下联动听取审议2022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持续开展工作评议,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不断优化、扎实开展,更大力度解决“一老一小”、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和省条例执法检查,强化家庭教育各方责任,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和省条例执法检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开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开展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决定执法检查,督促沿线城市切实扛起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责任担当,把大运河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促进解决安全责任落实难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11.推进美丽xx建设。听取审议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各有关方面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下更大力气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确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听取审议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报告,推动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意见、方案有序有效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听取审议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编制情况报告,推动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强化整体协同治理,努力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开展长江保护法和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结合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督促各级各部门坚定不移抓好长江大保护,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任务,持续解决“重化围江”问题,不断提升长江生态环境质量。
12.推动社会治理依法有效开展。听取审议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行动情况报告,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听取审议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情况报告,督促公安机关坚持全面从严治警,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建设人民满意警察队伍。听取审议海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法院充分发挥涉外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以高质量海事司法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听取审议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检察机关加大对民事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切实维护司法秩序和司法公信力。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法规有效实施,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宜居需求。听取审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和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等民族地区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对口支援各项举措落地落实,支持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13.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靶向发力,充分发挥各种法定监督形式的特点优势,强化监督协同,打好监督组合拳,形成叠加集成效应。创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