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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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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全县 民政 工作总结
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总结 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总结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牢记民政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守牢安全底线,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积极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扎实推进市委“三城一区”和县委“四城两区”战略目标在民政落地见效,年初预期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1.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一是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适度提高保障标准,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救助。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600元/月和4620元/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每人每月达到75元。目前,全县共有城市低保308人;农村低保4359户7123人。截止11月底,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434.83万元,其中,临时物价补贴203.15万元。全县救助特困人员1221人,其中,集中供养168人,分散供养1053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月保障标准780元,分散供养月保障标准501元,截止11月底,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806.51万元。同时,积极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救助标准为低保月保障标准的1至6倍,1-11月累计救助174人、17.72万元。现有低保边缘家庭对象89户281人,已积极对接低收入人口帮扶工作。二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特殊困难群体,统筹各类专项救助措施,坚决整改审计、巡察发现的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漏保”“政策保”等违规违法行为。印发出台了《*县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和搬迁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推动民政救助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完善跨部门、多层次核对机制。强化数据归集、更新、共享,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印发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县城乡低保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特困供养标准和低保边缘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人均收入基准线的通知》《*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实施细则》等文件,将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不低于到600元/月和4620元/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75元;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确定,城市为900元/月,农村为6900元/年;防返贫监测对象与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保持一致,为6900元/年。同时,每月发放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前,都及时通过县纪委“互联网+监督”平台进行信息比对,开展了两次农村低保清理和特困人员清理,全面实施精准救助,不断规范救助行为。 2.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探索启动了福利中心公建民营改革。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支持,借鉴岳阳市平江县、会同县、辰溪县、鹤城区等兄弟县市区成功经验,进一步修订了县福利中心公建民营改革方案,并3次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和书记办公室研究。根据政策变化,调整思路,多渠道拓展养老经营模式,优化运营机制,推进1+3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发展,提升失能照护能力。二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重大风险,规范全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按照“1+3”模式开展了集中供养服务机构整合撤并工作。“1”即县社会福利院;“3”即整合建设3家区域中心敬老院。其中,对现花桥镇敬老院进行提质改造建设泸阳片区中心敬老院;拟在现铜湾镇(铜鼎镇)敬老院、新路河镇敬老院进行提质改造,建设铜湾片区和东部片区中心敬老院。按照“一院一策”“管用”“够用”的原则,反复研究和论证,聘请第三方机构先后五轮编制修改完善消防整改设计方案。目前,已获得省厅支持资金500万元,同时,拟从2022年度本级彩票公益金中调剂100万元,加快推进县福利院和花桥镇敬老院消防安全和适老化改造。同时,深刻汲取“1.8”事故与“4.29”事故教训,联合应急、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救援等部门,全面开展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房屋建筑安全、食品安全和燃气安全,关停了存在房屋建筑安全重大隐患的蒿吉坪乡和桐木镇敬老院,人员分别通过铁坡镇敬老院和县福利院进行了妥善安置。扎实开展了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和非法集资专项治理,认真查摆养老机构财务、服务、档案、资产处置等领域突出问题,建章立制,有效杜绝挤占、挪用特困救助资金问题,坚决防范欺老虐老行为,实现安全养老、养老安全。通过摸排,全县民政系统养老领域没有发现养老诈骗情形,未收到举报线索。三是老年人福利保障有效落实。完成了高龄老人新增和年审工作,发放80岁以上高龄津贴7472人,发放资金190.06万元;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16人,发放资金4.992万元。基本养老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保障。 3.持续强化儿童福利保障。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涉及千万家庭幸福和儿童权益,必须强化担当,创新工作,提高工作能力。一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成立了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保护网络,形成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民政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今年来,共组织召开了2次高规格的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积极落实监护人安全防护主体责任,组织乡镇社工站、志愿者协会深入学校、村组常态加强“防溺水、防拐卖、防性侵、防校园暴力、防意外、防灾害”等“七防”宣传教育,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联合社工站、志愿者协会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实施关爱保护200余场次、4300余人次,为280余名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二是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建立主动发现、及时兜底救助机制。目前,全县共有孤儿67户7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4户64人。1月-11月,发放孤儿生活费874人次、83.125万元,发放7月-10月物价补贴310人次、0.7202万元;1月-11月,发放事实孤儿生活费688人次、42.431万元,发放7月-10月物价补贴47人次、1096元;实施孤儿助学工程10人次,资助资金2.5万元。未成年人城乡低保8489人次、209.72万元;未成年人特困供养45人次、2.26万元;残疾儿童两项补贴2575人次、28.62万元。迎新春送温暖慈善救助困境未成年人60人次,共3.6万元。“99”公益日筹集资金8.3万余元,预救助困境儿童67人。“益起童行”关注困境儿童成长项目,资助学生43名,发放爱心善款10万余元,慈善助学4人。同时,积极督促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切实发挥作用,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 4.扎实提高基层治理效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一是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制定下发了系列文件,加大业务指导,督促乡镇依法按程序及时完成村(居)委会成员缺额补选工作。深入推进*镇龙井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从政策上、业务上、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从省财政厅争取城乡社区治理资金7万元中,支持龙井村3万元用于村级议事大厅建设。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下发了《*县“清廉乡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抽调业务骨干到县“清廉乡村(社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组织开展了*镇栗山村等9个市县试点示范单位,明确了53个村(社区)今年重点推进,芙蓉社区列入了全市25个重点推进单位,不断净化村(居)基层治理环境。并从省财政支持资金中分别给*镇栗山村、芙蓉社区解决2万元,加强示范创建工作。联合卫健、爱卫转发了省《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各乡镇全覆盖建立了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联合县易地扶贫搬迁后扶联席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和搬迁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提升安置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制定下发了《关于持续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结合低保清理、特困人员清理、清廉村居等各项工作开展,督促指导基层村(居)务公开工作。联合县委组织部等8部门转发了省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监督和奖惩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将村规民约修订纳入清廉村居考核体系,有效提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执行力度。制定下发了《严格规范村民委员会调整的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二是持续推进乡风文明。下发了《关于2022年持续开展乡风文明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积极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结合“清廉乡村(社区)”建设,加强“清廉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开展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等示范创建工作,向省市推荐了袁家镇为全省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示范单位,推荐*镇芙蓉社区为全省城市和谐社区,联合县司法局向省市推荐*镇荆坪村为全省民主法制示范村。*镇同乐社区,桐木镇大松坡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唐克勇分别获批全省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全省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 5.不断提升社会公共服务。婚姻登记坚持依法依规办理,截止12月10日,累计办理结婚登记945对,离婚登记462对,补结131对,补离16对。联合芷江县完成了中芷线界线联检工作,配合完成了辰溆线联检工作,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平安。加强了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制作宣传小册子1000份、展板3块、横幅3条,并通过金大地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条例》宣传标语和图片,在华声在线上投稿宣传《条例》,联合志愿者和社工站开展3次社区宣传活动。指导村(社区)将移风易俗列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内容,持续深化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倡导婚丧文明新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将县殡仪馆与市殡仪馆合建,建成后加挂*县殡仪馆牌子,保障我县基本殡葬服务。积极谋划公墓建设,先后开展10轮选址。目前,初步确定选址花桥镇火马塘(毗邻福馨陵园)。加快落实“放管服”改革,注重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全局132项民政业务入驻县政务中心。其中,行政许可类34项、行政给付28项、行政确认25项、依申请类31项、主动服务类7项、行政强制类2项、行政检查类5项。截止11月中旬,累计办理行政审批及各类业务近3000件,发布信息和宣传报道43条,民政窗口两次获“流动红旗窗口”。依法登记社会组织,现有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132家,其中社会团体85家,民办非企业47家。截止11月中旬,成立社会组织1家,变更4家,注销1家。同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为全县乡村振兴事业贡献力量。联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未发现强制入会、强制收费和会费表决、设置不符合要求等六个方面违法违规的行为。积极配合开展“双减”工作,完成3家“营转非”学科类教育培训学校核名。积极向上争取老区项目2个、资金10万元,帮助新路河镇沅溪村、里垄村解决防洪堤、水渠损毁修复,进一步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乡镇社工站2.0升级版项目,每个乡镇配备了1名社工,有力加强了乡镇民政服务能力。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截止11月底,共实施站内救助452人,患精神病的3人次,护送返乡的8人次,累计救助50万元。慈善救助持续推动,1-10月,共慈善救助53人,救助资金13.25万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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