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安全生产
工作
要点
镇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镇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2年工作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总目标,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安全生产“双控”机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三层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监管监察、打非治违、防灾救灾能力,依法从严治理,夯实基层基础,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总体目标。
工作目标:以安全生产为基本盘,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稳步开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各项工作,为推进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突出抓好以下八项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各项举措。
2.持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要求,强化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治,坚持防化并举、预防为先,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最大程度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3.做好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各层级责任,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协调、与高质量发展需求相匹配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确保实现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强化各层级责任落实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层责任。一是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明确党委、政府及其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党委、政府要强化对安全生产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党政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得到落实。二是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围政通(20xx)xx号)和《自治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围政通(2021)xx号)要求,落实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厘清各自职责,明晰责任清单,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三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从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强化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双控”机制,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5.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发挥好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能,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6.完善安委会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例会制度,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有关精神,研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防范遏制事故和重点工作推进的具体措施。定期听取各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点或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制约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根本性问题;对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进行协调调度和安排部署。
7.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要求,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为巡查对象,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巡查,切实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调整优化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把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有机结合,提高责任落实、决策部署、重大活动和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比重,发挥好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
8.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卡单令函制度、“黑名单”制度和事故挂牌督办制度,督促问题隐患整改,推动工作落实。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强化事故查处的时效性、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不断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
9.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乡镇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按照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细化层级责任,完善健全制度,强化监管监察,落细落实举措,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同时,深入开展安全管理“质量提升”活动,对企事业单位从资质证照、组织机构、责任分工、教育培训、三项制度、安全投入、劳动保护、隐患查改、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基础管理各方面入手,逐项对标、全面梳理、完善提升,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归档统一的各类基础管理档案,对标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及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完善管理内容,做到企业基础管理无缝覆盖、对标达标,实现基础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10.精益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按照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制定现场管理事项具体、责任清晰、职责明晰的工作规范和工作目标,引导广大从业员工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做到布局管理、工序管理、人员管理、物料管理、设备管理、设施管护、环境管理、信息管理精细化,实现现场管理各要素完备齐全。建立健全现场管理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有限空间、登高、动火、临时用电等高危、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严格作业过程的全过程监管,不断提升现场管理水平。
11.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按照《自治县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完善网格单元、实时动态更新,明确分管领导、网格包联管理责任人及村居(社区)网格员并明确其工作责任、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健全网格化监管台账,绘制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图表,实行动态化监管。建成运行高效、覆盖全面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网格全覆盖、制度完善、人员到位、责任明晰、监管长效的网格化监管工作目标。
12.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对标准化的要求,促进全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质扩面。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全部达标,非煤矿山生产企业要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同时,通过企业诚信评级,督促达标企业对标准化进行自我评定、主动整改,确保持续达标。落实激励约束措施,提高企业达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支持达标企业升级提质,通过标准化创建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3.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加强诚信等级评定和管理,逐步扩大诚信管理工作覆盖面,优化诚信系统功能,准确、完整记录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横向和纵向沟通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信息共享,落实多部门激励和限制措施,形成齐抓共治的诚信管理工作机制。
14.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坚持政策引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创新安全监管手段,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安全治理。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推动为企业、政府提供安全专业技术、管理、宣传教育及综合服务的第三方专业化技术服务机构和其他组织,提供社会化服务,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调互动、共治共享的社会化服务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
15.推进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和对接,建设涵盖应急管理、行业监管、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灾害核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安全生产一张图系统,能够覆盖全业务、全体系、全流程的综合监管信息和大数据平台,全面提升精准监管、风险预警、辅助决策、指挥救援等能力。建设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通信系统,加强应急通信指挥装备、通信装备和其他专用救援装备建设,提升现场应急救援能力。抓好“互联网+监管”综合平台建设,借助互联网技术助力安全监管、执法监察、隐患排查、诚信管理、标准化、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统计分析等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监察效率。
16.推动安全生产xx创新。引导企业增加安全xx资金投入,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设备,吸纳专业技术人才,鼓励支持技术创新设备更新,强制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高危作业实施机械化换人,逐步推进自动化智能化减人。
17.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效实施。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等市场主体的事故预防、事故赔偿和分担风险作用,构建良性竞争、监管有力、预防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格局。适时进行工作调度,推动保险机构协助企业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隐患排查,切实发挥安全生产责任险预防事故的社会管理功能。
四、深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和三年行动攻坚,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水平
18.巩固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成果。从严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政府2号令),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安全生产“双控”建设成果,把安全风险普查摸底、分类分级、制定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作业岗位风险公示、绘制四色风险分布图的安全风险辨识“六步”和每日排查、隐患建账、治理方案、月末报表、季度分析、整改公示的隐患排查“六步”落实到位,实现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规范完善的“双控”体系与协调联动的管理运行机制,不断提升企业保安全能力。
19.推进“双控”机制建设提质扩面。覆盖所有区域、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含包括“小商店”)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并一直延伸到企业班组和岗位,针对各乡镇和行业部门底数情况,去除长期停工停产确实无法开展的,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施挂图作战,做到“应控尽控”。选取不少于2家“双控”机制创建质量高、效果好的试点企业,作为高质量运行试点样板(非高危行业必须包含1家中小微企业),加强帮扶指导力度,推动企业不断提升运行质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召开现场经验交流观摩会,在辖区内、行业内进行全面推广。推进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双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实现企业安全风险可视化、作业追踪动态化、隐患排查移动化、安全预警实时化、数据分析智能化、安全管理本质化,促进提高“双控”机制运行质量。
20.完善三年行动推进台账和清单。建立《2022年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推进台账》,逐项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务求实效。开展2021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回头看”,未完成的全部纳入台账,限期整改到位。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聚焦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隐患,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