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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宝田
同志
省市
安全监管
局长
半年
工作汇报
会议
讲话
杨宝田同志在全省市(地)安全监管局长半年工作汇报会议上的讲话
杨宝田同志在全省市(地)安全监管局长半年工作汇报会议上的讲话
杨宝田
(2016年8月23日)
同志们:
刚才,各市(地)安全监管局长分别汇报了今年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推进措施。同时,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也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研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按照年初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以来关于龙江振兴发展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走出黑龙江全面振兴新路子的决定》及《实施方案》重要要求,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深化非煤矿山、油气管线、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有力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1至7月份,全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97起、死亡313人,按可比口径同比减少5起、11人,分别下降0.8%和3.4%。其中较大事故17起、死亡67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4人,均下降5.6%。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虽然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的态势,但是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从事故情况看,上半年全省虽然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但是非煤工矿商贸事故总量呈上升趋势。今年1至7月份,全省发生非煤工矿商贸事故101起、死亡106人,按可比口径同比分别上升124.4%和116.3%。其中较大事故5起、死亡20人,分别上升400%和566.7%;道路交通领域事故多发,而且发生了佳木斯市汤原县哈肇路“6.24”和伊春市南岔区浩南公路“7.12”两起生产经营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16人受伤,给全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下半年防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压力较大。从时间节点看,全年6个重特大事故高峰月份中,下半年占4个。8月、9月,正处于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活跃时期。11月、12月,正值冬季和年终岁尾,是各行业特别是煤炭生产经营旺季,突击生产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现象极易发生,安全监管任务较重。从全省经济形势看,在总书记高度关心重视和两次重要讲话的鼓舞下,我省经济发展虽然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但是,一些行业企业特别是煤炭、钢铁、化工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安全投入减少,使本来就脆弱的安全生产基础雪上加霜,安全隐患增多,发生重特大事故风险持续积累,几率增加。从生产经营特点看,煤炭、钢铁、建材等原材料价格时有反弹,一些企业开足马力生产,一些停产企业纷纷复产,关闭的小煤矿、小矿山、小钢厂容易“死灰复燃”,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任务艰巨。加之面临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出行旅游人员增多,交通运输繁忙,不安全因素增大。
对此,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可能面临的形势和变化,保持高度警醒,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监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进一步做好下半年安全监管工作,我重点强调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要紧紧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重点不放松。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安委会首次把以往作为一般工作目标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提升到牵头管总的“牛鼻子”工程进行安排部署,国务院安委办制定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我们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黑龙江省2016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各地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但是从目前推进落实情况看,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一些地方和企业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进展较慢,还停留在一般的部署阶段。二是一些地方和企业制定的方案缺乏针对性,照搬照套模式比较重,上下一般粗,可操作性不强。三是一些地方和企业对这项工作研究还不深入,对风险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和问题等概念混淆混用。有的企业不会干,对风险点的排查还停留在常规的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工作模式,以常规的安全检查替代风险管控。没有落实风险点检查的标准、频次和专门人员,缺乏有效的指导。针对这些问题,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尽快解决。一定要把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以“少出事故,出了事故少伤亡”为核心工作标准,进一步建立完善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紧盯事故易发多发、高风险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制度、技术和管理措施,切实增强对安全生产的控制能力。一要进一步完善细化方案。各地在制定有针对性的整体工作方案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制定本行业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逐项工作提出要求,及时检查,推动落实。二要加强业务培训。要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评估单位人员等的业务培训,使其能够对风险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和问题等进行清晰界定,对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形成规范性的管理思维。三要强化风险排查。找准风险点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只有找准风险点才能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一定要把找准和管控风险点的工作,做在隐患排查治理之前,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双重预防机制。对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全面排查确认,每个企业都要建立一整套档案和数据库。针对风险点要制定管控措施,明确风险管控项目清单、检查频次和管理责任人,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四要制定明晰图表。对风险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分层次建立区域风险分布图和分级管控图。哪个城市、哪片区域、哪家企业在什么部位存在什么程度的风险都一目了然。五要加强检查和指导。要分行业制定推进实施的方案范本,树立样本企业,“以点带面”加快整体工作进度。8月底前,各直管行业领域必须完成1至2个典型企业;9月上旬,以地市为单位分别召开各行业领域的现场会,让同行企业学习借鉴,强力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督促检查,进度慢的地区要加快弥补“欠帐”,把排查和整治工作同步进行,确保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第二,要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完善落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安排,从10月份开始,国务院安委会将对我省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巡查工作将延伸到市(地)、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重点企业。可见,国家层面的安全监管方式从以往的“查企业”逐步向“督政府”的方向转变,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所以,作为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好安委会办公室作用,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和落实上下功夫。一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履行好领导责任。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等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位。在前期调研中发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市级层面落实比较好,但在县(市、区)一级的落实上存在力度递减问题。目前,省政府安委办正在组织开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专题调研,拟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有价值、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积极建言献策,提出针对性强、切实管用的对策措施。二要强化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上半年,省局全面推动相关部门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制定出台了《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45家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组织了38个中省直单位编制完成专业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安全检查流程和165个安全检查项目清单,研究制定了全省安全生产“照单检查”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检查频率和责任,明晰检查程序和办法。下一步,我们要加强督促检查,在强化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开展“照单检查”工作。各地也要参照省局做法,推动相关部门编制安全生产检查流程和检查项目清单,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和台账,认真开展“照单检查”工作。同时,要积极推动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省、市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年内必须完成“两张清单”的制定工作。三要强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强化企业各级领导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不断细化岗位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诚信“黑名单”等制度,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企业非法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四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机制。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2016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这就是说,从2016年开始,国务院对省政府正式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我们参照国家下发的省级政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研究起草了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和2016年度考核细则,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理、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安全预防、强化基础建设、防范遏制事故等方面,待省局局务会进一步研究审议报省政府领导同意后下发。虽然新的考核办法没有跟往年一样下达事故考核控制指标,但是对重特大事故一样实行 “一票否决”。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市(地)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机制和考核办法,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五要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要继续强化事故挂牌督办和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要切实强化监管执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所在,这项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一要加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落实力度。为强化安生产监管执法,国办下发了20号文件,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并提出重要要求,省政府安委会对此又作了任务分工。在前期调研中发现,国办20号文件在市级落实比较好,但是在县区一级的落实上就打了折扣。国办20号文件落实情况是国务院安委会巡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县区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面的重点要求真正落实到位,推进解决监管执法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二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从上半年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统计情况看,全省有12个市(地、系统)日常监管行政处罚金额不足10万元,其中牡丹江、七台河、鹤岗、绥芬河市未实施日常监管罚款处罚。这些行政执法统计数据可能存在不十分准确、完整等情况,但基本反映出我们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那就是日常监管处罚力度在减弱。当前,全省正处于全面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安全监管部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义不容辞,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并不矛盾,两者相辅相成,我们既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帮助企业严格把好安全关,又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宪魁书记、陆昊省长关于“严”和“狠”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紧紧围绕年初执法计划和重点监管的企业,广泛开展暗访暗查和“双随机”抽查,依法实施停电、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年初,陆昊省长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