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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汇编
范文
汇编
全国
基层
党建
工作
创新
创优
工作汇报
材料
【范文汇编】全国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创优工作汇报材料
2017年工作总结汇编
目录
18 检察院 2017 年工作总结 160
19 开发区年终工作总结 167
20 招管办年终总结 180
21 厦门市民政局 2017 年工作总结 187
22 人力资源部 2017 年工作总结及 2018 年工作计划 195
23 ** 公司 2017 年工作总结 219
24 金融行业 2017 年工作总结 227
25 县政府 2017 年工作总结 242
26 ** 县政府 2017 年工作总结 246
27 2017 年 ** 组织人事部门工作总结 249
12017年民政工作总结
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全市民政系统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保障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为主线,协力保障金砖会晤,努力实现“十三五”民政事业良好开局。
一、“三社联动”取得新突破
社区治理创新成果不断拓展。一是积极推进社区立法工作。开展
《厦门经济特区社区治理条例》立法课题调研并形成条例草案,该条例已列入2017年我市立法计划。二是深化两岸社区交流。承办第三届海峡两岸社区治理论坛,266名两岸嘉宾出席,全市共21对两岸社区、村里签订交流协议。三是落实社区准入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社区事项准入制度,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起草制定《关于印发厦门市村(居)民委员会有关职责事项一览表的通知》等7张清单。统一规
范全市村居准入事项,确定社区协助基层政府工作事项61项,减除事项达51.2%。四是推进社区协商。出台《关于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的实施意见》、《关于认真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区出台系列配套文件。五是加强农村社区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部署,起草《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以市两办名义印发。六是完善社区配套环境。落实《厦门市城市社区综合用房购买补助办法》的要求,通过建设、购买、租赁、置换等方式,全面推动全市城市社区综合用房全部达到建设标准的同时,推动部分有条件的村改居社区率先达到500平方米的标准。截至20**年底,全市223个城市社区和村改居社区综合用房达到标准。七是完善网格机制。优化网格服务管理机制,深化网格化服务平台创新应用,出台《关于印发加快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创新应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民〔20**〕66号)。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站,设立代理代办点,实行集中办公、服务公开、错时延时、“一门式”服务等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建立综合服务窗口或代理代办点的城乡社区数量达501个。八是打造治理品牌。思明区“社区治理工作坊”荣获“20**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奖,我市已连续三年荣获该项荣誉。顺利完成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结项验收、全国城乡社区治理督查和省厅民主协商专项督查等工作,进一步提炼推广我市社区治理经验。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不断创新。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备案。截至
20**年底,全市登记备案社会组织4497个,其中:社会团体1368个
(市级739个,区级62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29个(市级340个,
区级989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737个,台湾经贸社团在厦代表机
构39个,基金会24个。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全年合计接件967
件,现场办结558件,按期办结409件,按时办结率达100%,合格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扶持发展行业协会商会,截至年底共有行业协会商会200家。出台《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登记和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931家,比去年底增长42%。二是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制定《厦门市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印发《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有关经费支持方式改革的通知》、《厦门市行业协会商会占用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全市核定列入脱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172家,第一批脱钩试点商协会57家。三是做好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厦门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社会组织“红名单”、“黑名单”制度。起草《社会组织失信分类标准》,搭建面向公众的社会组织公共信息披露平台。落实全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全市社会组织共转码或新赋码2380家,赋码率达96.08%。四是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新增确认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70家,目前全市经
确认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共154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社会
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承接中央财政项目3项,共投入资金218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8万、配套资金100万)开展残障人员收养、老年痴呆症自然疗法、社会组织培训班等公益慈善类活动,目前均已
通过中央审计。五是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调整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程序,与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联合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22家。六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开展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及法人离任审计,对申请进行法人离任审计、清算审计的社会组织,随机抽取会计师事务所委托审计。已抽查审计57家社会组织,其中注销审计7家,法人离任审计50家。开展“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按全市5%的比例随机抽取50家社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采取网上预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
式,主动上门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市级社会组织已年检851家,其中
社会团体60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25家,基金会17家,年检率达90%。七是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完善“厦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市、区两级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厦门市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逐步完善基本信息库建设,做好接入国家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准备,今年已向基本信息库录入社会组织基础信息2871条有效数据。
社会工作继续创新发展。一是完善政策制度。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等7份文件,完善社工政策体系。二是加强人才培养。组织3000人参加2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占全省三分之一强;全市持证社会工作者增加至4013人,占全省44%;3名社会工作者获评第二届全省十大优秀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获奖人数全省最多。启动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员培养工程,首批培养25名督导员,目前已完成为期5个月的课程培训
工作。三是购买社工服务。续签购买8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空巢和失独老人、寄养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今年以来,全市新增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2808.48万元,
历年累计购买资金总量累计已近1亿元。四是扶持民办社工机构。对
6家机构分别给予3万元资金补助,20**年新增25家机构,全市共
有60家机构。思明区、海沧区获评第二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综合示
范区,思明区前埔北、海沧区海发社区等6个社区获评第二批全国社
会工作服务示范社区,有4家机构获评示范单位。五是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联合市委文明办制定出台《关于推进“社工+志愿者”联动工作的意见》(厦民〔20**〕93号),并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7部门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的通知》(厦文明联〔20**〕20号),培育和扶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截至20**年底,全市志愿服务组织总数增至27家。
二、救灾和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有效
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抗工作。一是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推进巨灾保险工作,制定全市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扩大救灾仓库面积,补充救灾物资,签订救灾仓库租赁合同,仓库面积为1050平方米。二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针对1号台风“尼伯特”、14号“莫兰蒂”、
17号台风“鲇鱼”,3次启动救灾预案。各级民政部门迅速启动救灾应急预案,指挥及时有力,措施落实到位,政策全面高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实现了“确保人员安全、把损失减到最小”的目标。因台风灾害公众责任险已完成理赔33起80.38万元,农村住房保险已完
成14575起756.33万元;发放受损农房修缮补助金210户,39.31万
元;发放过渡期生活救助金1081户,61.77万元;农房重建91户,
已开工79户。充实避灾点物资,及时开放避灾点,提前转移安置低洼地、危房群众,发放应急期间生活救助金,做好灾情核查和农房重建工作,并下达救灾资金9000万元(国家财政8000万元、省级财政
1000万元)。接收发放南平市835吨捐赠物资。三是制定灾后救助标
准。针对今年莫兰蒂台风灾害,明确过度期生活救助期限为3个月,
标准每人每天30元;对倒房重建的农村低保、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由
市、区财政兜底;对一般困难户补助7.5万元,一般重建户补助5万元;农村受损住房,符合重建条件的农村低保、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由区财政兜底,省财政补助2.5万元,市财政补助2.5万元。损房修缮
的每户给予平均1000元补助。四是严格监管救灾款物。台风“莫兰
蒂”期间共接收社会捐赠资金401.33万元,定向捐款均已发放到位,
非定向捐款暂存市民政局捐赠专户。接受社会捐赠物资总价值约801万元,已全部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市、区两级财政严格落实救灾储备金制度,共预算安排救灾预备资金453万元。受“莫兰蒂”台风的影响,中央财政下拨救灾专项资金8000万元,省民政厅下拨救灾专项资金1000万元。通过专项检查,各区均按要求及时逐级下拨救灾资金,专款专用。救灾捐赠款物,均按要求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做到账目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分配方案公开和发放程序公开,未发现截留、私自占有的情况。
抓好示范创建工作。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我市10个申报社区已通过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审批公示。加强防灾减灾宣传,下发《厦门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全市共发放防灾减灾宣传挂图、手册5万多份,悬挂横幅900多条,制作宣传
橱窗280多个,制作宣传展板500多块,开展科普宣教活动190多
场,组织街头咨询80多场,发送手机公益短信30万余条,受教育人数达100多万人次。6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