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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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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
工作情况
汇报
X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二)
X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二)
根据调研安排,现将我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在中央纪委、省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开展集中调研。中央、省会议后的第二天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会同县政府分管领导到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调研,摸情况、听建议、谋对策;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逐一谈心谈话,了解情况、压实责任。二是推出务实举措。我们对涉农和扶贫领域来信来访举报件进行了认真梳理,推行了重点信访件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做好问题线索排查;同时,通过调研发现“微腐败”多发生在村一级,村“三资管理”工作有弱化趋势,我县由县纪委牵头,联合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制定了《XX县村级微权力规范运行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拟按照“乡自查、县抽查”的方式,重点对村级微权力行使、财务和“三资管理”等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和整治,拟达到发现查处一批问题,提高基层监管的规范性有效性,为我县村级换届工作提前把好“廉洁关”的目的。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制定了《XX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并已县委名义下发。抓好省委办公厅《脱贫攻坚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值得重视共性问题》和省脱贫攻坚督查组发现问题的调查核实,并督促整改,严格问责,7月份查处X件X人,其中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X,3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密度,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群众“普遍”监督。通过清水XX网、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从群众中来”拓宽线索来源,通过收集网络信息、专项检查等,“到群众中去”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在个行政村推行聘请特邀信访监督员制度,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扶贫领域各环节。巡察“利剑”监督。成立巡察组,突出对涉及扶贫资金管理、扶贫项目建设的相关部门的巡察,去年以来,对全县13个乡镇进行了一遍“全覆盖”巡察,并对部分乡镇进行了“回头看”。共发现线索X条,倾向性问题X个,立案8人。专项检查“定点”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项目资金多的部门单位和重点岗位人员,采取交叉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在对住房维修基金、危房改造资金、高龄老年人补贴金、高考贫困大学生助学金、民生资金检查过程中,共排查问题条,对发现的问题转交主管部门处理或由县纪委直接查办,目前条已整改到位,9条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注重严查快处,形成执纪震慑效应。坚持高压惩腐。县纪委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和规定,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行“零暂存”,做到案件线索件件有核实,有处理。今年1-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件件,排查重点问题线索条,立案件,结案件,同比增加5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同比增加85%,其中扶贫领域立案8件,占全县总立案数的33%。坚持严格问责。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落实“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如,琴亭镇曙光村财务管理混乱造成集体资金损失,县纪委对镇分管领导和财政所长进行党纪政纪问责。对发现的部分乡镇共18户谎报收入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除追回被骗取的资金 万元外,对把关不严的 名干部(其中名科级干部)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坚持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对查处的扶贫领域4起7人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2016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名“第一书记”分别给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三)强化问题导向,发挥以案促治功能。围绕堵塞漏洞,认真分析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实现治本。明确整改任务。对发现的问题,细化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如,针对我县部分乡镇出现危房改造把关不严和违规收回危房改造配套资金问题,县住建局出台了《XX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XX县农村危房改造审批工作流程》,做到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四公开”。今年以来全县共建立健全有关制度项。突出整改重点。以重点问题的整改,回应群众的关切。对群众高度关心关注的低保评审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县民政局出台了《XX县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核查联审工作方案》,实行三级联审制度,强化大数据信息比对,构建“阳光低保”。针对扶贫领域项目多、面广、力量分散的实际,督促县扶贫和移民办出台《XX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加强整改监督。县纪委建立问题整改监督台账,对问题整改过程及时跟进监督,实行“销号整改”,提高整改实效。
(四)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扶贫领域干部的教育,引导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组织村“两委”负责人就扶贫资金使用开展公开承诺,组织扶贫战线干部签订廉洁扶贫承诺书,签订承诺书份,承诺项目个。严肃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充分发挥谈话监督的作用,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函询、提醒谈话。把“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今年1-6月,我县运用第一种形态次,占54.7%,第二种形态次,占32.8%,第三种形态次,占4.7%,第四种形态次,占7.8%。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些干部对扶贫工作政治站位不高,把脱贫攻坚当成一般性任务,有的面对脱贫攻坚艰巨的任务,出现畏难、懒政、怠政等状态;二是部分村干部学习能力低纪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是“泥腿子”,违纪违法受处分也没什么大关系,面对村财力紧张甚至是“空壳村”的现状,对上级下拨的各类资金,想方设法弄虚作假套取用于村各种开支,有的甚至用于个人福利待遇;三是扶贫领域有的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实化细化。有的职能部门对惠民资金审核把关不到位,审批时重形式审查而轻现场核实,只要资料齐全,不管是否真实,也不对资金去向进行跟踪了解。有的对单位领导层的监管约束比较到位,但忽视对具体经办管事的一般干部的监督,造成微腐败。
四、思路和对策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夯实“两个责任”。一方面各级党委要担起主体责任,细化措施,划分责任清单,精准发力。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负起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贯彻《XX省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我县下发的《扶贫工作监督问责办法》。
二是加强作风监督,推进政策落实。把贯彻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大力纠治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风问题,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防控网络。针对扶贫领域易发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立足源头,扎紧制度机制的笼子。加大“三务公开”力度,推进阳光扶贫,落实扶贫领域常态化督查制度,减少和遏制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生。
四是从严执纪审查,发挥震慑作用。针对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充分发挥反面警示震慑作用,对查处的案件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落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包案督办制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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