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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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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 扶贫 领域 专项 巡察 第一 反馈 意见 整改 情况 报告
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十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安排,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19年3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分别向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党组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原则,主动认领,逐项整改,扎实推进工作,构建长效机制,经过近2个月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一)统一整改思想认识。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增加“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将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市发展改革委当前主要政治任务。3月22日,委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主任杨礼文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委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善整改工作措施,委党组班子成员从思想上和行动上达成了全力以赴抓整改的高度统一。 (二)明确整改责任职责。成立市发展改革委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杨礼文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长负责对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对重点整改问题直接抓、具体抓、抓到底。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整改任务牵头科室负责人抓好整改事项具体落实。针对反馈意见四个方面9个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24项具体整改任务,及时制定和上报整改工作方案。 (三)确保整改落地落实。按照巡察组确定的整改时间节点,立行立改、扎实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全部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坚强执行力,全面加强党组对脱贫攻坚工作领导,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整改,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促进全委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整改,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 (一)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强,主体责任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对攀枝花提出的“3+2”新定位新要求,围绕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思路,扎实全面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加强培训教育。把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培训纳入委党组会、专题学习会、支部学习日,对市发展改革委承担的易地扶贫搬迁、电力扶贫、定点帮扶,以及“全国扶贫日活动”等具体内容进行全面宣传培训,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参加脱贫攻坚行动。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将脱贫攻坚纳入全委年度重点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和工作台账,严格目标考核。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定有力推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落地见效。四是完善工作机构。根据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将委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委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定期听取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坚持每月专题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 2.关于“沟通协调不畅,统筹推进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衔接。积极向上汇报,1月7日、1月29日,我委会同米易县政府到省发展改革委专题汇报凉山自发搬迁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得到了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主动服务基层,2月22日、4月1日我委召开全市易地扶贫工作座谈会,听取县(区)工作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及时转下达易地扶贫搬迁2019年第一批中央资金1057.6万元。二是制定培训计划。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常态化培训机制,2019年计划召开市级专题培训会2次以上,县(区)4次以上,乡(镇)6次以上,全市计划培训1300余人次,及时准确传达易地扶贫政策,提高干部群众对政策理解把握,真正实现“以培促学、以培促干”。三是细化帮扶方案。组织市第二人民医院、米易县财政局等帮扶单位共同编制完成《2019年护林村帮扶工作方案》,共帮扶护林村86户,其中,市发展改革委帮扶36户,占帮扶总数41.9%。聚焦护林村后续脱贫发展,综合施策、统筹谋划、精准发力,从根本上解决护林村产业发展问题。四是履行牵头责任。编制完成《攀枝花市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力量,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计划实施搬迁建房1432人297户,建设安置住房3.58万平方米,建设项目94个,包括建设道路166公里,铺设饮水管网79.8公里,新建水池61口,新建河提挡墙1662立方米等。 3.关于“监督责任不力,专项检查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监督机构。将委脱贫攻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委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将负责易地扶贫搬迁的责任科室作为全委“一级廉政风险点”,加强电力扶贫和定点帮扶关键岗位和人员的监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二是加强专项督导。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通知要求,自年初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3次全市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检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强化精准识别、强化标准执行、强化资金监管,强化质量验收,强化后续帮扶,对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全面规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 (二)政策落实方面。 4.关于“政策宣传不够,群众知晓不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由市发展改革委、米易县发展改革局、草场乡政府共同组织碗厂村全体村民召开“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教育引导会,对米易县草场乡村易地扶贫搬迁人均补助资金标准、建房面积规定、自筹资金规定、拆旧复耕复绿等政策规定进行了宣传。下一步各级将结合入户走访工作,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政策宣传。二是激发内生动力。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大力营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光荣脱贫”的浓厚氛围,让群众真正愿意了解政策、主动咨询政策、主动支持政策。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感恩奋进教育,树立“脱贫光荣、贫穷可耻”思想观念,鼓励群众投工投劳参与自己的家园建设,激发内生动力,以自身努力来实现脱贫致富。 5.关于“把握政策不细,执行政策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注重规划引领。市发展改革委在编制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坚持把巩固脱贫成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发展的底线任务,深入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扶贫“六大扶贫工程”,健全脱贫长效机制,持续用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巩固脱贫成果。加快推进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脱贫工作,引导自发搬迁群众融入当地生产生活环境,与全市人民同步奔康。二是实施农网改造。落实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争取到位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总投资226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452.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28千米,配变26台,低压线路94千米。力争在2019年6月底实现项目开工,年底前完成2019年度升级改造计划。三是落实搬迁政策。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以市政府名义上报了《关于复核确定“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模的函》,申请取消米易县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我委多次到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开发局进行专题汇报,目前,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开发局已初步同意取消米易县搬迁任务。四是严格执行政策。制定《全市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信息报送和定期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拆旧必须复垦,全市2018年易地搬迁项目在2019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拆旧复垦工作须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严格执行搬迁及时入住,2019年搬迁项目在房屋质量验收合格后需及时搬迁入住。严格配套建设厨房厕所,所有易地扶贫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必要的生活设施,否则不能验收合格。 6.关于“主动担当不够,落实政策走样”的整改情况。 一是纠正数据填报。经市发展改革委和驻村工作组共同核实,护林村三社付朝开家户籍人数2人,付朝开为家庭主要劳动力,其妻因患慢性病可协助家庭做部分低强度劳动。农忙时节其女儿和女婿会回家帮忙劳动,2017年实际土地种植面积8亩(承包地登记总面积6.05亩,其余为农户个人开垦荒地),种植业纯收入3400元,养殖业纯收入4400元,合计7800元。要求驻村工作组对付朝开《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帮扶方案》填报数据给予纠正。二是严格执行“五个一”帮扶。制定了《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脱贫攻坚帮扶计划》,委主要领导每年到护林村实地调研指导6次以上,班子成员每2个月到帮扶户家中走访1次以上。班子成员结对帮扶1—2户,中层干部和普通党员均明确结对帮扶户。驻村工作组每2个月进行1次工作小结,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加强对驻村工作组管理。 (三)整改落实方面。 7.关于“整改效果不好,存在形式主义”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入户调查。2019年3月20日,市、县发展改革和扶贫开发部门、鱤鱼乡政府对马鹿村易地扶贫搬迁户朱文开、李付林建房资金超过建房成本问题进行入户调查,经查:朱开文、李付林属于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新建搬迁住房并通过县、乡、村三级验收。朱开文户6人,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2.6万元,未有自筹资金。李付林户5人,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0.5万元,自筹资金0.87万元,建房资金共11.37万元。两户均符合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资金政策。我委要求盐边县所有易地扶贫户张贴《易地扶贫搬迁新建住房明白卡》,准确登记建房面积、建房资金、自筹资金、帮扶责任人等情况。二是加快资金拨付。截至2019年3月底,仁和区2016至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拨付率为100%,2018年资金拨付率为93.03%。米易县2016至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拨付率为100%,2018年资金拨付率为69.97%。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督促米易县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验收,以及资金报账进度,坚决杜绝资金大量滞留现象。三是严格问题整改。对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报账资料不齐全问题。4月13—15日,我委与市财政局共同开展了“攀枝花市2018年中央基建投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全面自查,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同时我委坚持与各项目县(区)承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平台公司“联审联报”机制,定期通报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严执项目资金审批程序,加大审计检查,切实强化资金监督,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保障易地扶贫资金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对资料归档简单、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我委加强分类指导,明确了易地扶贫搬迁县级档案、乡(镇)和村级档案,以及搬迁一户一档内容,要求各项目县(区)从项目申报到项目后评价各个环节资料认真收集归档,做到该收集的一项不缺,该整理的一项不漏,形成内容完善、整理规范、干净整洁的体系。对后续脱贫没跟上的问题。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完善基础建设,优化发展环境,配套完善水、电、路、基础电信网络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满足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和后续发展需求。加强产业培育,带动脱贫发展。立足搬迁安置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立足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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